合同法司考真题word范文 33页Word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4526344
- 上传时间:2022-10-23
- 格式:DOCX
- 页数:24
- 大小:34.13KB
合同法司考真题word范文 33页Word文档格式.docx
《合同法司考真题word范文 33页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法司考真题word范文 33页Word文档格式.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财产流转关系。
因此,可以排除选项A、B、C.
「应注意的问题」合同的主体的一方是县政府。
如果县政府与酒厂是交易关系(比如买酒),则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债权合同。
★★2.(00.卷三。
17)下列协议中哪项协议适用合同法?
()
A.甲与乙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
B.乙与丙签订的监护责任协议
C.丙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联产承包协议
D.丁与戊企业签订的企业承包协议
「参考答案」此题为单选,但答案应当为选项A、C、D
「考查知识点」合同法的适用。
「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第2条规定: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该条排除了身份合同,因此,B选项所说的监护协议,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遗赠扶养协议是债权合同,不必然涉及人的身份关系,双方都有给付,是有偿合同,当然可以适用合同法。
联产承包协议和企业承包协议都有债权性质,其适用也没有被合同法排除。
「应注意的问题」有的学者把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于债权合同之外,对考生影响极大。
★★3.(02.卷三。
多。
35)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A.保管合同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D.互易合同
「参考答案」ABC
「考查知识点」合同的分类。
「解题思路和依据」依据《合同法》第366条、第406条和第211条的规定,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和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互易的本质,是两个买卖的结合,因此,它必然是有偿合同。
「应注意的问题」有偿、无偿依照当事人的约定,这是合同自由的反映,但互易由于它的本质,无法约定为无偿的合同。
★★4.(98.卷三。
47)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
A.买卖合同B.借贷合同
C.租赁合同D.付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参考答案」ACD
「解题思路和依据」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有对价的合同,因此,所有有偿合同都是双务合同。
典型的双务合同,就是有对价的合同。
因此,选择A.
(2)借贷合同有有偿(有息)和无偿(无息)两种,因此,可以排除B.(3)租赁合同都是有对价的,因此,都是有偿的。
因此,选择C项。
(4)保管费包括保管成本和利润,因此,选择D项。
「应注意的问题」有保管费的合同依据《合同法》第366条为有偿合同。
(二)合同的相对性
★★(02.卷三。
1)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
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
在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
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
问:
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A.甲公司B.丙
C.刘某D.汽车运输公司
「参考答案」A
「考查知识点」合同的相对性及违约责任。
「解题思路和依据」
(1)甲公司与乙公司有合同关系(是何合同题意不明),汽车运输公司受托运输,运输未完成的后果应当由甲公司对乙公司承担,而不应由汽车运输公司向乙公司承担,这是由合同的相对性决定的。
因此,可以排除D项。
(2)丙是职务行为,丙个人并不向乙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可以排除B项。
(3)司机刘某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过失,其并不直接向乙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排除C项。
「应注意的问题」
(1)题干中指出:
“乙公司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
”由此可见,此题不是直接考货物毁损风险的负担。
(2)要重点考查甲、乙之间的关系。
(三)合同的订立
★★★1.(00.卷三。
16)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
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
该承诺何时生效?
A.5月1日B.5月8日
C.5月9日D.5月10日
「参考答案」B
「考查知识点」承诺生效的一般规则。
「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以信件的方式承诺,该信件到达时为成立的时间。
因此,B项正确。
「应注意的问题」送达是指受送达人处于可接收的状态,不等于受送达人已经看到了承诺通知。
送达到相对人及其受托人的营业所、住所或者其信箱,都是送达的完成,或者是送达的终点。
★★5.(00.卷三。
61)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
在甲公司可以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哪些可以被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根据?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参考答案」ABCD
「考查知识点」要约的撤销。
「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第19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合同法》第18条规定:
“要约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根据以上两条的规定,A、B、C、D项都是正确答案。
但很多人对B、C项产生疑问。
疑问之一:
在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情况下,不可撤销的要约要同时具备主客观两个要件,而B项只有“已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一个客观要件(原题是排除B项的)。
这是立法技术出了问题,有了客观要件,受要约人就可以说自己是“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自己是依信赖行事”。
所以,关键是客观要件。
疑问之二:
对“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是不是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从合同法维护交易安全的指导思想出发,应当解释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125条真意解释)。
「应注意的问题」此题的争议点在B项。
很多人对B项产生错误认识,认为条件不够,欠缺主观要件。
笔者认为,如果甲公司认为要约是可以撤销的,就不会为履行合同作准备工作。
履行准备工作,就是基于信赖行事的。
产生争议的原因,是立法技术出了问题。
(四)合同的效力
★★★1.(02.卷三。
13)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
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
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性质应定?
A.不成立B.无效
C.可撤销D.成立并生效
「考查知识点」表见代理。
「解题思路和依据」使用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相对人签订合同,使相对人有理由认为对方有代理权。
《合同法》第49条规定: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
「应注意的问题」使用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效力,曾被司法解释所肯定,所以,考生应当了解司法解释的规定。
利用司法解释的观点出题,已经是一个规律。
★★★2.(00.卷三。
14)甲是乙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乙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随时对外签约。
后甲因收取回扣被乙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收回。
甲以此合同书与丙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C.效力待定D.有效
「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第49条规定:
”从已知的条件来看,已经构成表见代理。
此题的缺陷在于没有揭示相对人是否为善意的相对人。
「应注意的问题」狭义无权代理是可追认的合同(所谓效力未定);
表见代理并非有权代理,而是无权代理,如果无其他违法事由,则合同有效。
作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护相对人的利益,保护交易安全。
★★★3.(99.卷三。
49)甲委托乙采购茶叶,并给乙一份无期限限制的授权委托书。
10月,甲通知乙取消委托,并要求乙交回授权委托书,乙因故未交。
11月,乙以甲的代理人的名义与丙订立了一份价值10万元的茶叶订购合同,在这一实例中,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如果丙能提供甲的授权委托书,乙的代理行为就有效,甲应履行与丙的合同
B.如果丙不能提供甲的授权委托书,则乙的代理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若经甲追认可发生效力
C.如果丙不能提供甲的授权委托书,丙可以催告甲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若甲在此期限内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
D.若丙明知乙的代理权已终止而仍与之订立该合同,由此给甲造成损失,则只能由丙对甲承担责任
「考查知识点」表见代理、无权代理。
「解题思路和依据」
(1)A项构成表见代理,因此,命题是正确的。
(2)如果丙不能提供甲的授权委托书,则不能构成表见代理,此种情况适用《合同法》第48条第1款的规定: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无权代理经追认可以产生效力,因此,应当选择B项。
(3)《合同法》第48条第2款规定: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据此,应当选择C项。
(4)D项中,乙有过错,乙应当承担责任。
请注意D项中的“只能”二字。
应当排除D项。
「应注意的问题」提供授权委托书,表明丙是善意的相对人。
且授权委托书有证据意义。
★★★11.(02.卷三。
2)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无效B.有效
C.效力待定D.得变更或撤销
「参考答案」C
「考查知识点」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
「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
「应注意的问题」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是有权利瑕疵的合同,这种权利瑕疵,通过权利人的追认可以消除,因此,有权利瑕疵的合同是可以追认的合同。
★★★13.(02.卷三。
55)甲因,将自家一幅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合同法司考真题word范文 33页 合同法 司考 word 范文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