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公积金政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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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度杭州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3.7),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可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1倍执行。
一、贷款额度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按人、按户限额制度。
1、职工实际月缴存额高于月缴存额标准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职工及其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可贷额度按人分别计算,且合计最高可贷额度为80万元。
2、月缴存额标准以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及规定缴存比例为依据计算确定,由公积金中心按年公布。
(二)具体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以及还款能力、个人信用、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所购住房状况和房价等因素确定。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公积金贷款一致。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得超过申请人或其配偶的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5周岁,女满60周岁)。
三、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贷款发放当日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不作调整;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四、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由职工在贷款申请时选择。
具体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本息月还款额=贷款本金×
月利率×
(1+月利率)还款期数/[(1+月利率)还款期数-1]
(二)等额本金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贷款本金-已偿还的贷款本金)×
月利率
贷款办理
一、贷款申请
职工应按购、建住房的不同类型,向公积金中心或其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以及相应购、建房证明材料:
(二)购买本市二手房的,应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提供房屋转让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或现金缴款单(收款账户须为监督支付账户),出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委托代理合同、资金监督支付协议书。
二、贷款受理
(一)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提供材料、申请额度等内容进行真实性、合规性的初步审查;
(二)初审通过的,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约请申请人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还贷意愿、还款能力等情况,并建立面谈记录;
(三)初审、面谈均符合规定的,由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受理贷款申请。
三、贷款审批
(一)职工贷款申请由委贷银行受理的,委贷银行需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批。
(二)公积金中心自贷款受理或收到委贷银行报送材料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
公积金组合贷款另需经委贷银行进行商业贷款审批。
(三)因情况特殊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的,经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告知申请人延期原因。
(四)职工贷款申请未获批准的,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告知申请人原因。
四、合同签订
职工贷款申请获批准的,由委贷银行通知办理签约手续。
借款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保证人、委贷银行、公积金中心应当共同签订《杭州市公积金个人住房担保借款合同》(下简称《担保借款合同》)。
借款人同时签具借款借据,并和公积金中心共同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五、贷款发放
委贷银行应按《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放款条件,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合同约定的账户划转。
(一)申请商品房贷款(含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资金以借款人名义转入售房单位的银行存款账户。
(二)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贷款资金以借款人名义转入房产中介公司在委托银行的监督支付账户。
(三)申请房改房贷款、拆迁安置房及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的,贷款资金以借款人名义转入售房单位的住房基金专户。
六、贷款归还
(一)正常还款。
借款人应按《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内容,保证存入扣款账户的还款本息额在约定扣款日足额,由委贷银行按期扣收。
(二)提前还款。
1、借款人正常还款6个月后,可申请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还款;
其中,提前部分还款每年可办理一次,需变更还款期限或还款方式的,应一并提出。
2、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15日向委贷银行提出申请,在约定办理日持身份证、《借款担保合同》到委贷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存足提前还款本息额
3、委贷银行需将借款人提前还款申请报公积金中心同意。
扣款成功后,属提前部分还款的,签订《杭州市公积金个人住房担保借款补充合同》,由委贷银行通知借款人领取;
属提前结清还款的,由委贷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贷款结清手续。
(三)还款逾期。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须按《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承担逾期罚息偿付等违约责任;
多次逾期的,公积金中心、委贷银行将按《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处置抵押房产以收回剩余贷款本息。
七、贷款结清
(一)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需到委贷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
公积金中心、委贷银行须向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抵押注销证明,并将《房屋他项权证》等相关材料交还借款人。
(二)借款人持上述资料,到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房产抵押注销手续。
贷款知识问答
1、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有何区别?
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而发放的政策性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最大区别是贷款利率低于比同期商业贷款利率。
2、贷款条件中,“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是指什么?
“正常缴存”是指单位和职工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足额缴存”是指单位和职工的月缴存额按照规定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确定。
其中,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当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1年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时,该职工的缴存基数须按此标准的确定。
举例说明“缴存基数”计算:
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1年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310元;
职工甲2010年工资总额为15000元,低于15720元(1310×
12),故职工甲的缴存基数按1310元确定;
职工乙2010年工资总额为36000元,高于15720元,故职工乙的缴存基数按本人工资36000/12计算确定。
3、申请贷款时,如何获知所购住房的开发商或房产中介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可在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或向开发公司、房产中介公司咨询
4、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是指什么?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缴存比例未达12%的单位,需按规定上调。
单位因经营困难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需向中心办理报备手续。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
具体计算方法为: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
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5、申请贷款时,个人贷款还款能力的标准是什么?
月还款额不得高于家庭月收入乘以还款能力系数扣除家庭其它贷款月还款额的余额。
家庭月收入为职工或与其房产共有权人的收入总和,还款能力系数按55%确定。
6、个人信用状况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一般不予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卡和个人贷款近24个月的每月还款状态出现逾期91天及以上或当前逾期,或者信用卡还款状态为当前透支180天以上,且未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或信用卡还款证明的,一般不予公积金贷款。
7、影响职工借款额度与借款期限的因素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借款申请人的借款额度和借款期限需进行综合评定。
评定要素主要包括职工购建房的状况和价格、还款能力、个人信用、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等。
8、等额本金与等额本息两种还款方式有何区别?
等额本金的特点是每月还款的本金是固定的,利息是递减的,在整个还款期间还款压力先大后小;
等额本息的特点是每月还款的本息和是固定的,在整个还款期间还款压力基本相同。
因此,借款人可根据自身经济能力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9、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如何办理组合贷款?
借款人因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可同时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和委贷银行批准同意后,由借款人、公积金中心、委贷银行共同签订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所购住房同时抵押给公积金中心和委贷银行。
10、职工补缴公积金后,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是否视作连续缴存?
答: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原单位与新单位的劳动关系衔接连续,且新单位在三个月内(含)办妥公积金账户转移并及时补缴应缴金额的,补缴月份视作连续缴存;
因欠缴、缓缴等原因发生的补缴,申请、审批公积金贷款时,补缴月份不视作连续缴存。
11、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贷款额度如下:
131元≤月缴存额<406元的,最高可贷额度为15万元;
406元≤月缴存额<975元的,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
月缴存额≥975元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提前还款业务办理]
提前还款是指借款人在贷款期间,需调整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而进行的提前还贷。
提前还款包括提前部分还款与提前结清还款。
一、借款人正常还款6个月后,可申请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还款,申请时贷款应
无逾期情况发生;
其中,提前部分还款每年可办理一次,提前部分还款时,可同时申请变更还款期限或还款方式。
二、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向委贷银行提出申请,在约定办理日期持身份证、《借款
担保合同》到委贷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约定扣款帐户内存入足额还款本息。
三、提前还款业务办理时,委贷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对借款人提供的业务资料进
行审核,符合规定的,由借款人在《提前还款申请受理单》、《提前还款申请审批表》上签章确认。
若申请提前部分还款的,需同时在《借款补充合同》上签章。
四、委贷银行按规定在约定扣款帐户内进行扣收;
扣款成功的,《借款补充合同》生效,借款人需按新的还款计划履行还款业务;
若扣款失败,提前还款申请失效,借款人应继续按原合同履行还款业务。
五、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成功后,在5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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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 杭州市 公积金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