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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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讲义
建设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一、建筑法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P1)
施工许可证
申领人:
建设单位受理人:
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不予申领条件:
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予以申领条件:
已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城市规划区内的取得规划许可证;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确定施工单位;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资金已落实;其他
有效期限:
3个月,延期两次为限,过期自行废止。
中止和恢复施工:
施工许可证:
中止:
1个月内报告;恢复:
1年内报告;1年以上核验
开工报告:
中止(不按期):
报告;超过6个月:
重新办理
2.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P2)
建筑工程发包
发包方式:
招标发包、直接发包禁止行为:
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承包
承包资质:
资质内承揽工程。
“两禁止”:
禁止超越;禁止借用
联合承包:
适用情形:
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责任关系:
连带责任;承包资质:
依资质等级低的
工程分包:
除主体结构外,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行为:
转包;肢解分包;分包无资质;分包再分包
二、合同法
平等主体: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1.合同的订立
要约(P5)
有效条件:
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要约生效:
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撤回通知在要约到达前或同时到达;撤销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要约失效的情形: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满,未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承诺(P5)
承诺期限:
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承诺生效:
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撤回: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
逾期承诺:
除要约人承诺有效外,为新要约
要约内容变更:
新要约:
对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处方方法的实质性变更
合同的成立(P6)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成立时间: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地点:
承诺生效地点/签字盖章地
合同成立其他情形:
书面合同订立前,一方已履行义务,对方接受的
2.合同的效力
可变更或者可撤销合同(P10)
可变更或撤销的情形: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撤销权消灭的情形:
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行使撤销权;放弃撤销权
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赔偿损失;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3.合同的履行(P11)
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义务通知、说明、协助、保密)
一般规定:
合同内容没约定或不明的处理:
协议补充、按照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
价款或者报酬(订立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执行指导价的,按交付时价;逾期交付的,遇涨按原价;逾期提取的,遇涨按新价)
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
向第三人履行合同:
债务人未履行,第三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
第三人未履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几种行列情况的处理(P12)
因债权人致使债务人履行发生困难的:
提存;债务人提前(部分)履行债务:
增加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4.违约责任的承担(P15)
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承担违约责任的首选方式);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
5.合同争议的解决(P16)
解决方式:
和解(无第三方);调解(民间、仲裁机构、法庭);仲裁(与后者二选一);诉讼(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一般的,被告住所或者合同履行地;合同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的;经过和解、调解未能解决合同争议的;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
三、招标投标法
1.招标(P18)
招标条件:
履行审批手续;有相应资金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招标时限: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2.投标(P18)
投标文件的内容: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的送达:
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人:
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联合投标:
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依资质等级低的;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行为:
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禁止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3.开标、评标和中标
开标(P19)
主持人:
招标人时间:
招标文件确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地点:
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方式:
公开进行,当众拆封,宣读
参与方:
所有投标人
评标(P19)
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依法组建成果提交:
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P20)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甲级资质标准(P29)2.乙级资质标准(P30)
公共条目:
(7条)
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m2;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违规行为。
区别条目:
(甲;乙)(3条)
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15;10)
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20/16/10;12/8/6)
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100;50)
独有条目:
(2/1条)
甲:
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乙:
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承接(P30)
甲级:
各类建设项目乙级:
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
业务范围:
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与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
五、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
1.造价工程师的注册(P33)
初始注册:
1年内注册,有效期4年
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延续注册,有效期4年
变更注册:
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不予注册(10条):
无能、2个以上单位、续教未合格、刑事处罚等
2.造价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P35)
权利(6条):
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印章;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参加继续教育
义务(6条):
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第二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P38)
1.单项工程:
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一组配套齐全的工程项目(如:
一座食品厂、一栋教学楼)
2.单位工程:
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如:
土建、设备安装、工业管道)
3.分部工程:
按专业性质、建筑部委确定(如:
工民建工程分部工程组成:
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
4.分项工程:
计算工、料及资金消耗的最基本构造要素(如:
基础工程中的钢筋工程)
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1.投资决策阶段的工作内容(P39)
编报项目建议书:
推荐一个拟建项目,论述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获利的可能性,供国家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
项目投资决策审批制度:
(P40)
政府投资项目:
审批制,一般不再审批开工报告,严格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
非政府投资项目:
核准制:
目录中核准制;备案制:
目录外备案制
2.实施阶段工作内容
工程设计(P40)
工程设计阶段及其内容:
初步设计(编制项目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10%以上,需重新向原审批单位报批可行性报告);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
建设单位将施工图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建设准备(P41)
建设准备工作内容:
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道路等接通工作;组织招标选择工程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商;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施工(P41)
开工日期:
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日期是开工日期;不需开槽的工程,正式开始打桩的日期就是开工日期;铁路、公路、水库等需要进行大量土方、石方工程的,以开始进行土方、石方工程的日期为正式开工日期;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建筑物的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和水、电等工程开始施工的日期不能算作正式的开工日期;分项建设的项目分别按各期工程开工的日期计算
生产准备(P41)
项目投产前建设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
是衔接建设和生产的桥梁,是项目建设转入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
3.交付使用阶段工作内容
竣工验收(P42)
竣工验收的范围和标准:
工业项目(经过投料试车(带负荷运转)合格,形成生产能力的);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的)
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的准备工作:
整理技术资料;绘制竣工图;编制竣工决算
竣工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后评价(P43)
基本方法:
对比法评价方向:
效益后评价;过程后评价
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和任务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P46)5类
业主方项目管理:
(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决策与实施阶段的各个环节);
工程总承包方项目管理:
(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全面管理,既包括项目设计阶段,也包括项目施工安装阶段);设计方项目管理:
(项目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施工方项目管理:
(包括项目施工质量、成本、工期、安全和现场标准化和环境保护(简称QCDSE目标体系));供货方项目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任务(P47)
合同管理(合同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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