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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之争
国美之争
刘泉红:
国美之争的是非得失
家族式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后,形成基于普遍规则的内外部治理机制,对公司正常运转和风险规避至关重要
9月28日,随着国美特别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留任董事会主席消息的公布,沸沸扬扬的国美“陈黄之争”暂告一段落。
当最后一只皮鞋“哐当”落地,以局外人的态度反思各利益方的是非得失,对中国的民营企业、整个企业界和职业经理人阶层,都不无裨益。
首先,此次事件中各方得失如何?
对于主要的得利者是谁,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是陈晓,也有人说是贝恩,还有的说是国美国内最大竞争对手苏宁。
而对于谁受到损失最大,则多数观点认为是国美电器本身——且不说陈黄双方在此事上花费的高昂成本,其品牌声誉、企业形象可能都会因这次事件而大打折扣。
试想一家内部纷争不断的企业,如何让人相信其售后服务、资金等方面的保障能力?
很多消费者只怕会因此而用脚投票——从这个意义上说苏宁是利得者不为过。
其次,外资在其中起的作用如何,国美会不会有被外资控制的隐忧?
有人忧心忡忡地放言,“国美”有朝一日会变成“美国”,依笔者看不应有这样的担忧:
第一,当前贝恩和摩根等公司,在国美的股份离得到企业控制权甚远,即使有心也无力。
以本人的分析看,外资眼下的目的无非是套利抽身再套利而已。
第二,从整个行业来观察,家电连锁业本身应该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如果外资有好的经营理念和先进经验,且不存在行业垄断的忧虑,就算其股份再多一些,也无大碍,不必惊呼“狼来了”,自己吓唬自己。
入世这么多年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早已是大势所趋,我们必须全方位与国际接轨,否则不可能真正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
再次,陈晓暂时胜出对国内职业经理人阶层定位和民营企业治理机制方面有何影响?
如万通冯仑所言,此事“体现民企生存环境的进步”,也是国内家族制民营企业走向财务和决策透明公开的重要标志性事件,但对于国内民营企业公司治理而言,更多的只是警示作用。
事实上,陈晓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职业经理人”,他首先是拥有国美股份的股东,其次才是“经理人”。
很多企业家尤其是经过艰难创业的家族式企业主,都担心引进风险投资、职业经理人会影响自己对企业的控制权,黄光裕也不例外。
2006年永乐被国美并购后,陈晓的职位也仅是总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分工,他是企业的主要管理执行者,这其中往往带有更多的“打工”色彩。
但黄光裕事发后,2009年1月16日起,陈晓出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同时兼任总裁,后于2010年6月辞去总裁职务,专任董事局主席。
董事局主席这个角色让陈晓在国美的管理身份发生了些许改变。
原因是,2006年5月,拥有国美绝对控股权的黄光裕对公司章程进行了重大修改,授予董事会包括随时任命董事、以各种方式增发及回购股份、实施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等超乎寻常的权力——这次修改章程为黄光裕此次失利埋下了伏笔,他所制定的超常规游戏规则被陈晓所用,最终伤及自身。
可见,家族式企业变身为公众化上市公司后,形成基于普遍规则的内外部治理机制,对公司正常运转和风险规避至关重要。
伴随着矛盾的延续,国美此后可能还会发生“无尽的战争”。
此次事件虽然暂时不关乎民族资本的危机,但对于国内众多的民营企业,对于广大职业经理人阶层而言,要从中吸取的教训已经足够多。
国美启示录:
家族企业“交错式”转型
家族企业如何顺利实现向现代企业转型?
这次国美沸沸扬扬的控制权争夺事件,对于家族企业向现代化公司治理转型有何启示?
黄光裕第一大股东地位短期内得到保全、陈晓及国美高管一行人继续留任——9月28日国美特别股东大会以一种近似折中的结局,给这场沸沸扬扬的控制权之战画上了一个短暂的休止符。
国美之争给今后留下许多看点:
大股东和小股东之争、创始股东和财务投资者之争、大股东和管理层之争、诸多小股东和其他机构投资者之争。
关键词一:
“交错结构阶段”
“这不是陈黄之争、股权之争、利益之争,而是一场控制权之争。
”8月23日2010年国美中报发布会上,国美现任董事会主席陈晓就曾指出,黄光裕希望以单一股东意志来决定公司的命运。
黄方面发言人很快对此进行了回应,他称,创始股东举动的出发点都是立足于国美长远利益。
真正觊觎控制权的正是陈晓本人。
真相永远比想象的复杂得多。
曾经参与国美早期战略规划的和君创业总裁李肃对《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事实上,黄光裕对国美的家族化管理早有反思,从2005年开始,其更是尝试使国美走上一条职业化管理的现代企业之路。
“比如,他不仅重用了一批跟随创业的旧部,而且聘请了陈晓出任公司总裁。
”
“最适合的总裁人选”——这是黄对于陈的最高评价和称谓。
黄看中的是陈晓对产业的熟稔、专业能力,以及创业者背景。
但黄光裕主观上的“去黄”意图和客观上的实施效果显然出现了一些偏差。
事实上,由于黄强势专断的个人作风,以及长期以来国美家族制的企业控制与管理模式,国美内部职业经理人在此后相当一段时间里,依旧处于一种不对称的委托代理关系中。
“我们充当的就是一个执行者。
”国美某副总裁对本报记者回忆起当时情景依然印象深刻。
他说,公司管理层开会基本就是黄“一言堂”,很少有反对声音。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所研究员、公司治理中心主任鲁桐认为,这是家族企业从人治到法治结构转型过程中必经的一个阶段,即“交错结构阶段”。
她称,在该阶段,由于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扩张,决策和管理的复杂性大大提高,为了适应企业新的发展要求,“老板”往往主动引入非家族职业经理人协助管理企业。
但“老板”一定时期内还习惯于按公司初创时期的经验来思考和解决企业所面临的新问题。
黄的突然出事,彻底改变了既定轨迹。
2008年底,陈晓主掌国美。
陈的谦和风格和黄的凌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整体来说,我们更民主了,在重大的事件上,大家共同讨论集体决策。
”前述国美副总裁坦言。
此后,陈晓“趁热打铁”地进行了国美史上第一次股权激励,惠及国美内部近105人。
此举被外界解读为陈晓“笼络、绑定”管理层的关键之举;再之后,私募基金贝恩资本进入国美,国美的董事会结构趋向多元化。
鲁桐认为,目前国美正在由原来黄光裕主导的一元化的董事会,开始向二元化的董事会结构转变。
创业者的绝对权威受到挑战,争夺控制权是不可避免的。
关键词二:
特殊性和复杂性
国美事件有其特殊之处和复杂之处。
国美并不是一家严格意义上的上市公司。
在黄出事之前,国美的控制权牢牢掌握在其强势的创始人黄光裕手中。
而曾经“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陈晓也不是一个纯粹意义上的职业经理人。
2006年国美并购永乐,原永乐创始人陈晓以国美总裁身份空降进入国美。
2008年底伴随着黄的锒铛入狱,现任董事会主席陈晓以股东和职业经理人的双重身份掌舵国美。
纠结关系引发的猜测大致如下:
黄此前的强势领导方式是否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旧部的“倒戈”?
陈晓的“产业情结”和“创业者经历”,是否暗示了其不可能完全甘于职业经理人的自我定位
陈晓的股权激励方针、以及对于贝恩的引进,是否掺杂了个人利益考虑?
此外,想要透析国美事件,还需要考虑到包括贝恩在内的国际资本参与其间的重要意义。
国美事件的复杂之处就在于,它汇流了企业创始人、职业经理人、基金经理人三方的激烈冲突。
和君创业咨询集团总裁李肃称,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大公司的期权设置、风险投资的创业造富以及全球闲散资本向私募基金的投资型职业经理人聚集,以上种种使得国美之争不再是资本与经理人之间的冲突,而是家族化物质资本与社会化人力资本之间的冲突。
他称,基于此,发达国家职业经理人长达百年的三次转型所解决的三大难题,即职业经理人地位提高之中的信任危机、职业经理人作用变化之中的核心能力优化、职业经理人主宰社会发展之中的人力资源资本化,却在我国企业的管理职业化进程中集于一身,在国美之争中集中爆发、全部体现。
关键词三:
合法框架的意义
综观整个事件,无论黄光裕还是陈晓方面,双方都是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框架下来争夺控制权。
而在“一票定输赢”的9月28日国美特别股东大会上,更是采用了市场的手段解决市场问题。
当日投票结果公示后,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经济学教授、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和经管学院访问教授陈志武就在其微博中评价写到:
黄光裕陈晓之争,象征着公司独立于创始人的法律人格越来越实在了,公司不再完全等同创始自然人,而是基于规则的法律契约结构体。
他还指出,国美之战最后得到的理性结果,离不开香港的公司治理环境和法制环境。
他说
“这些年境外上市所带来的‘借外法治’也在促进国内公司发展,不必等国内法治可靠了再加速发展公司制度。
”
对此,鲁桐持类似观点。
她认为,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转型需要的基本外部条件之一是健全的法制环境,特别是对私有产权的有效保护。
业界普遍认为,国美事件树立了正面典型,其最终投票结果也是可以接受的。
“国美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分水岭,建立了一个股权比较分散、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
在苏宁目前咄咄逼人的情况下,此次表决的结束,是不是对峙的结束和和解的开始,这一点很关键。
”福布斯中文版总编辑周健工称。
记者观察
国美之争技术性改进
家族企业如何顺利实现向现代企业转型?
这次国美沸沸扬扬的控制权争夺事件,对于家族企业向现代化公司治理转型有何启示?
其一,制度和规则的重要性。
对于家族企业创始人来说,要清楚地意识到家族公司一旦变成一个公众公司、上市公司,除了获得更多的融资途径之外,同时也意味着创始家族放弃了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未来职业经理人、基金经理人的介入不可避免,股权多元化也将成为趋势。
这时候,制度和规则的重要性凸显出来。
要想保障一定范围里家族创始人的权限不被削弱,就要在合同条款如公司章程和协议的设计中,体现对自己的保护条款,比如在公司章程里拟定“毒丸计划”设定特殊投票权等等。
即“丑话说在前面”。
这样,一旦创业股东和职业经理人两者出现矛盾,用制度说话是最好的方式,也可以避免很多激烈的冲突。
在这一游戏规则下,管理者很难与创业投资者进行对抗。
比如Google共同创始人佩奇和布林,以及CEO施密特一共持有Google约1/3股票,但这些股票可不是普通的股票,它们每票拥有10票的投票权。
如此计算下来,Google创始团队拥有超过80%的投票权。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领导力研究中心研究员秦合舫认为,在利益相关者(股东、经营层、上下游以及政府关系等)中的威信及支持,同样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比如柳传志在联想只有1%的股份,但他赢得了上至中科院大股东,下至管理层的支持,一直是联想真正的控制人。
其二,职业经理人要职责清晰。
对于职业经理人说,要时刻谨记自己的角色,做好本职工作。
要清楚哪些是能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哪些是必须听从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
郑州世贸商城管理机构总经理李绍灿就指出,陈晓此次做法很难得到大多数企业家的认可。
他认为,职业经理人的职责是为股东服务,这是一条不可动摇的原则。
如果职业经理人不能处理好与股东的关系,很难成就一个优质企业,一旦与企业方引起纷争,很有可能会使品牌蒙受损失。
在这次争议中,当大股东对职业经理人的路径提出异议时,职业经理不是针锋相对地力争说明自己是对的,对方是错的,而是应以一种“我会想更多办法让公司得到更好的发展”这种姿态,来争取股东方的支持。
其三,对资本有清醒的认识。
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资本的进入是必然的。
泛太平洋管理研究中心董事长刘持金称,全世界所有投资资本的本质决定了他扮演的角色。
在现代企业,资本的结构是多元化的,有短线资本也有长线资本,还有日交易员。
比如这次贝恩资本是PE,是私募基金的投资,其目的是未来三五年获得回报。
这时候,创始股东就应该意识到,私募进入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退出套现,它是公司利益的捕获者,在短期内可能会采取一些提升公司市场价值的措施,但其是否在意公司的长远价值很值得怀疑。
对于企业来讲,在面对股权形式的资本投入时,一定要慎之又慎。
因为这往往会让企业领导者最终错失控制权。
再问国美
“公”“私”之辩
黄光裕和陈晓对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随着“9·28”特别股东大会的召开,尘埃落定,以陈晓方占上风而暂告段落。
整个过程中,公众对这起商业事件的关注,达到了空前高度。
网民的热情和同情,铺天盖地地投向尚在狱中的黄光裕,这在成王败寇和仇富心态浓重的中国社会极其罕见,更何况黄的个人形象一向不佳。
这是为什么呢?
主要原因是,本案触动了很多人心中对“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信仰:
在中国公有制的大环境下,部分私人产权是无法明确的。
比如农民对土地和城里人对商品房,都没有完全的所有权,这加重了国人对于私有财产权利的焦虑和执著。
以此观之,黄一手创办国美,并是公司大股东,陈晓就不应该“乘人之危”,夺取实际上的控制权。
但是,国美毕竟是一家上市公司而非私人企业。
上市,意味着邀请众人一起成为股东,并与众人分担风险、义务和收益。
通过上市,创始人可能获得巨大的直接回报,但另一方面,一旦企业变成上市公司,从本质上它就变成“公众公司”,不再是某人某家的绝对私产,这是不少热衷于“上市圈钱”的企业此前缺乏认识的。
因此,此次国美之争的一个正面意义在于,对全民做了一次上市利弊的对照解析:
公司既然要享受上市的利益,就要承担控制权可能旁落的风险。
对于黄光裕来说,既然此前已经被稀释了许多股份,就更应该从一开始就正视自己不再绝对控股的现实,小心行事,谋求共识。
诚然,黄光裕的抗争是可以理解的,但陈晓的作为同样无可厚非,因为他是在为“国美公司”争取利益:
黄光裕入狱客观上成为公司发展的一大障碍,适当“去黄化”是保全公司、保全其他股东的自然选择。
但这样做也会伤害黄光裕作为大股东的利益,辜负黄的信任和托付,这也是公众诟病陈晓的主要原因。
那么,在整个公司利益和大股东利益之间,陈晓作为“受托人”,该怎样权衡两者利弊呢?
从现代公司治理意义上讲,如果公司是黄光裕私人的,便无二话,一切以黄家利益为上;但既然是上市的公众公司,就顾不得那么多个人情感和毁誉,要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先。
这次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正是显示公司利益最大化的最佳途径。
从中国传统文化上讲,陈晓的做法,注定不会被大众所理解。
因为儒家文化的一大要旨在于“知恩图报”。
至于是非曲折,善恶真伪,甚至民族大义,倒在其次。
在《论语》“子路第十三”章中,有人问孔子,如果父亲偷牛是否要举报,孔子回答: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情在法先,反对大义伤亲。
对于忠臣的标准,更以报恩为主线:
诸葛亮名言,“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早已深入人心。
不过,以这样的标准去评价陈晓,笔者认为,显然已经不符合现代商业社会发展的规则。
如以此要求职业经理人,只会有愚忠,不会有进步。
因此,在当下,此道可休矣!
很多人担心,国美之争会让中国家族企业的公众化速度变慢,让职业经理人更不被信任。
在我看来,如果企业在上市之前能放慢脚步,三思利弊,明确控制权的风险和平衡,倒不失为一件好事。
至于职业经理人,此案样本意义则是把双刃剑。
一方面,国美争端的必要条件是股权相对分散,这会刺激老板们把股权看得更牢;另一方面,除了陈晓的2%股权,其他高管,一直是两手空空,相对容易被左右,这会提醒老板们注意用股权笼络人心。
其实,股权只是冰山的一角,要用好经理人,更重要的是管理制度的建设,使他们能在明确的范围内,充分施展所长,并获得足够的经济和非经济回报。
这种基于制度的“信任”,是每个健康企业必须建立的,绝非可以开倒车那样简单。
度尽劫波,兄弟不再,但属于公众的国美公司,理当延续下去。
国美之争不只是黄光裕失败是利益战胜道德
国美之争终于有了一个结果,黄光裕败了,仅有一项撤销国美股权配发的决议通过,把陈晓赶出局的计划终成空。
对此,很多网友仍在大骂陈晓,说这名职业经理人有违道德,没有职业操守。
既然陈晓这么没有操守,为何还赢得了股东的支持呢?
透过此次国美之争,我们会得到这样的启示:
利益战胜道在国美之争刚开始时,笔者曾写过一篇题为《黄光裕主宰不了国美的未来》的博文,结果遭到了网友的质疑和谩骂,甚至有人加我的QQ套我话,问我收了陈晓多少好处费。
现在看来,很多人还是无法理解商战利益至上的本质。
黄光裕的入狱,注定了其将丧失对国美的掌控权。
尽管黄光裕目前仍是国美的大股东,也是国美这一品牌的拥有人。
可身陷囹圄的黄光裕,还能做什么呢?
是能提升国美的业绩,还是能够为国美发展出谋划策?
显然不能。
虽说黄光裕是一个经商奇才,也曾经让国美在中国家电市场呼风唤雨,但国美的股东和一些投资人非常清楚,黄光裕无法再执掌国美,国美必须有寻找一个新的掌门人。
不可否认,陈晓有点背信弃义,想把提拔自己的老东家黄光裕踢出局,可陈晓用业绩证明了自己的能力。
或许有人说,陈晓以关店来提升单店利润,并没有任何业绩可言。
德是商场通用的法则。
我们公众无法评判陈晓的业绩如何,股东和投资人们心中自知。
此次国美董事会上,股东和投资人把赞成票投给了陈晓,无疑是对陈晓业绩认可的最佳证明。
在股东和投资人的眼里,他们对陈晓道德是否有问题并不关心,他们关心的是自己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
把票投给黄光裕,利益很难保障,因为14年的刑期掩盖了黄光裕的经商才能。
对于黄光裕推荐的邹晓春,大部分股东也并不认可。
与陈晓相比,邹晓春的能力还有一定差距。
在利益面前,大多数股东和投资人都把票投给了陈晓。
赤裸裸的商战,铜臭味十足,道德在利益面前已经是微不足道。
毫无疑问,此次国美董事会投票中,利益战胜了道德,笔者不知道这是一种进步还是一种倒退。
不过,商场征战一向是血腥味十足,铜臭气十足。
此次国美董事会,表面看来陈晓胜了,但笔者认识,黄光裕与陈晓的较量才刚刚开始。
国美之争:
对中国家电业产生“流瀑效应”
国美之争的9·28公投尘埃落定,水落石出:
陈“胜”黄“输”,其间轮番上演的口水战、公关战、攻心战、舆论战吸足了眼球,接火交战双方将国美成功发家的“营销战术”在此役得到了极大发挥。
作为始终关注此事的家电“积极分子”,我想说说,此案对行业内的企业、老板、职业经理人、未来格局产生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与“流瀑效应”。
什么是流瀑效应?
所谓“多米诺骨牌效应”,简单地说是“连锁反应”;而“流瀑效应”就是特定情况下的一种“极端反应”。
这个社会学名词源于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畅销书作家凯斯·R桑斯坦的一本书《极端的人群——群体行为的心理学》。
恐怖主义为什么在全世界蔓延?
为什么会发生激进的学生运动或群体事件?
互联网上为什么充斥着极端的言论?
人们为什么疯狂地投资房地产或股市直到泡沫破灭?
……简而言之,人们为什么会走极端?
对此,凯斯·R桑斯坦用了三个关键词:
回音室、同嗜性、流瀑。
凯斯·R桑斯坦认为,群体与社会自我隔离、人的从众心理、对权威的服从、社会流瀑效应、群体思维的特征等社会心理因素都是群体走向极端的推手。
群体极化的现象可能发生在任何机构中:
宗教组织、公司董事会、投资俱乐部以及政府部门。
群体思维——社会流瀑效应(Socialcascades),“当流瀑发生时,信念和观点从一些人那里传播到另一些人,以致许多人不是依靠自己实际所知,而是依靠(自己认为)别人持有什么想法。
这种信念很可能是错误的,因为人们不是依靠自己的私人的信息,而是依靠自己所信任的别人做出的判断。
”流瀑效应在股市和房地产领域中起很大作用,身在流瀑中的人们像染上某种传染病,又像脑子被灌了水,集体被某种社会信念所迷倒——“流瀑效应”与“灌输论”可以说是相得益彰。
归根结底,认知上的多样性至关重要,“社会得益于二阶多样性”。
对家电流通业的影响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从9·28公投结果看,国美管理层胜出,黄光裕家族将会在11月打出另一张牌,将非上市的370家门店分离出去独立运作,这就好像当年美国的介入,将朝鲜分为二个不同的阵营一样,这对过去备受大连锁打压的家电制造商来说不失是件好事,因为多了一个新的选择;但对“老国美”与“新国美”来说却是一个挑战,如何改善与制造厂商的紧张关系?
过去国美一贯霸道,口碑并不如外界想象的那么好,正如陈晓在接受采访时所言要做三个“规定动作”:
继承、改良、摒弃。
现在不仅两个“国美兄弟”要竞争,还要与“新霸主”苏宁赛跑,看谁能与供应商、消费者沟通到位,这是一个智慧选择题。
对家电制造业的影响
一将功成万骨毁。
国美、苏宁、永乐、大中等流通大鳄的崛起,从我的多年观察来看,并不是他们做的好,而是国有商业僵化的体制、制造厂家的目光短浅成就了他们的霸业,如今进入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网购兴起,大品牌制造商自建网络,海尔日日顺、美的多品类专卖店、格力专卖店借助家电下乡的东风已将触角深入到纵深的三四级市场,俨然是另类的“流通大佬“;同时扬州汇银、江苏五星、河南家裕等地方实力派小型连锁家电卖场在三四级市场比国美、苏宁更为出色,其发展速度非常迅速。
大连锁话语权今不如昔,国美的“裂变”打破了行业多年来的结构平衡,制造厂商们还能像过去一样听“国美们”吆喝吗?
对家电业老板们的影响
我多次与业内的老板与职业经理人交流,家电业内明显分成二大阵营,一类是“分享派”,另一类是“独裁派”。
有几家原来准备给管理层持股的老板打了“退堂鼓”,觉得职业经理人“靠不住”,取消了原本给职业经理人团队的股份;但也有开明的老板加快了“分享”的步伐,与其晚给不如早给,从赏识管理角度看,表扬赞美要及时,分享胜利果实也要及时跟上,人性不是恶也不是善,而是驱利的。
看清了人的本质,问题就是答案的向导。
这也是“国美之争”对行业的一大贡献。
对家电业职业经理人的影响
十年前,家电业的老板与职业经理人们都不成熟,从创维的“陆强华事件”、科龙的“屈云波事件”、华帝的“姚吉庆事件”、万和的“李洪峰事件”、真到今天国美之争的“陈晓事件”,家电业的老板与职业经理人都在成长、成熟,逐渐学会了按规则办事,按本色做人,把人做好才能把事做对,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职业经理人首先是专业与责任,然后是职业与事业。
市场与时间是最好的试金石:
是金子总会闪光,是玻璃就会发光;是秘密就会曝光,有隐私也会走光。
世界是平的,世界也是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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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控制权之争启示
备受关注的“国美控制权大战”不久前以职业经理人陈晓的胜利暂告一个段落,而这场企业内部的纷争成为公众视野的焦点,引发了中国企业合规运作、中国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化等讨论,昨(7)日,职场QQ群网友也对这一商业案例提出自己的看法。
银行戴先生:
这次股权之争中被推上风口浪尖的陈晓和黄光裕在舞台上被放大的充满戏剧性的身影掩盖住了大股东、企业创始人、把企业当家的“企业家”在企业长大、国际化、公众化的情况下与股东会、管理层间必然产生的矛盾,在故事逐渐推演的过程中它慢慢将一些道理说清楚:
企业是谁所有?
企业谁说了算?
企业为什么存在?
国美要发展,就要引进资金,就要把一个企业股份化,这是发展的必由之路。
没有必要永远拥有51%以上的股权,没有必要永远掌着舵,企业说到底是要股东权益最大化,而不是个人的个性最大化,或者是个人利益最大化。
其实第一轮较量的结果已经说明问题了,这个事件告诉我们股权是可以争的,股东的利益是可以争的。
创业人魏安华:
我支持黄光裕,国美本来就是黄光裕的,他是创始人,也是最大的股东,经理人就应该执行董事会决定。
不过,我认为陈晓最大的错误不是争夺控制权,而是出现战略错误。
战略上,他关闭门店,保留优质门店让盈利率和数据报表好看。
他站在资本、股价的立场来考虑,但如果从经营层面上考虑,门店不关闭,至少不会让苏宁迅猛发展,现在连市场占有率也低了,数据报表拿来又有何用?
国美的这次控制权事件的影响可能是把双刃剑,企业主和职业经理人可能以后都会留一个心眼,现在黄光裕的问题都已经折射到马云身上了。
国美之争:
家族企业的傲慢与偏见?
国美电器大股东黄光裕同以陈晓为首的董事会之争,将在9月28日召开的特别股东大会上一见分晓。
这场“两个男人的对决”,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一家上市公司的内部博弈,折射出中国式家族企业向公众企业转型的爱恨纠结。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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