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工程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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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工程监理规划
黄陵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生活污水厂改造工程
监理规划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一年十月五日
第一章工程概况……………………………………………………………………1
第二章监理工作的目标及范围…………………………………………………1
第一节项目监理的总体目标…………………………………………………1
第二节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1
第三章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职责………………………………………3
第一节项目监理部的组织机构………………………………………………3
第二节人员配置计划…………………………………………………………3
第三节各级监理岗位主要职责………………………………………………3
第四章监理工作制度……………………………………………………………6
第一节监理人员工作守则……………………………………………………6
第二节监理工作制度…………………………………………………………7
第三节监理工作的方法、措施和程序………………………………………9
第五章监理工作的任务和方法……………………………………………………10
第一节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任务、内容和方法……………………………11
第二节工程质量监理的任务和方法…………………………………………11
第三节工程进度监理的任务和方法…………………………………………11
第四节工程投资监理的任务和方法…………………………………………13
第五节合同及信息管理的任务和方法………………………………………13
第六节组织协调………………………………………………………………14
第七节监理的工地会议制度…………………………………………………15
第八节记录和报告格式………………………………………………………15
第九节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15
第六章安全管理和创建文明工地…………………………………………………16
第一章工程概况
工程基本概况
本工程为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改造工程。
第二章监理工作的目标及范围
第一节项目监理的总体目标
1.监理的总体目标:
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提供项目施工移交资料。
2.监理工作按照“三控制”:
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
“三管理”: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
“两协调”:
协调甲乙单位之间的关系和协助委托方协调外部关系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
第二节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一、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规程、技术规范、标准和定额等:
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实行)
②.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2003年7月1日实行)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年3月1日实行)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实行)
⑤.建设监理规定(建设部建监字(95)737号文)
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实行)
⑦.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⑧.关于强化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的通知1996年12月建设部
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审定的方案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等;
3、设备厂家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说明书;
4、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
5、国家和陕西省及煤炭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和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相应规定等;
6、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地质勘探报告、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
1
7、本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及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
8、其他签定的有关本工程项目的各种协议、补充文件、会议纪要、函电等。
二、工程监理服务范围
监理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费用、工程安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理。
1.施工前期的服务
(1)核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及标准,针对设计方案、施工图提出优化建议;
(2)参与设计人组织的施工图交底,提出监理意见;
(3)核查设计变更,提出监理意见;
(4)对施工图交付进度进行提出建议;
(5)对施工承包商提出的项目概(预)算,提出监理意见;
2.施工过程中的服务
(1)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施工图会审;
(2)参与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3)审查施工承包人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认可;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5)审查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的资格,报业主认可;
(6)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协调实施;
(7)审查施工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下达开工令;
(8)审查施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手册并监督实施;
(9)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10)负责审查施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并督促实施;
(11)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12)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委托人,并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下达停工令和复工令;
(13)审查施工承包人工程结算书,项目付款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14)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人的正当权益;
(15)每月向委托人上报其监理月报;
(16)完成委托人委托的其它工作;
(17)协助委托人处理施工合同的变更;
(18)负责设计修改通知单、施工联络单、代材料代用单的审查、签署;
2
(19)协助委托人处理与第三方的争议,协助委托人处理索赔事宜。
3.施工后期的服务
(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出的全套竣工资料;
(2)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付委托人;负责整理提供竣工移交、技术、经济资料;
(3)负责组织工程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审核竣工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目录;参与竣工验收;
(4)完成委托人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职责
第一节、项目监理部的组织机构
拟在本工程设立的总监、总监代表、监理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员组成的监理项目部
1、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全面履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3.2.2和监理合同授予的职责。
2、总监代表协助总监工作,并履行总监委托的工作。
3、工程质量和进度土建、机电设备、水暖电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并配合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核验计量。
4、合同管理和投资控制以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为主。
第二节、人员配置计划
序号
姓名
年龄
职称
执业资格
专业
备注
1
高忠文
高级工程师
总监
矿建、
2
王拴世
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工民建
5
高志峰
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机电安装
7
张新社
助工
监理员
土建
说明:
以上人员根据工程进展需要将在过程中不断增减人员。
第三节、各级监理岗位主要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3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和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包括测量、
土建、安装、合同造价等专业监理工程师。
1、土建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检查承包人的进场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搬运、存放、规格及质量情况,监督进场材料的试验取样。
(2).检查承包人的实施各项工程的机械设备数量、规格、性能、使用及施工现场人员组织状况。
(3).检查承包人施工现场自检人员及自检系统工作情况,指导自检人员的工作。
(4).检查并认定各单项工程的一般施工放样及施工过程中的量测资料。
(5).审查承包人的单项工程原始断面图、施工图、模板支架图、脚手架及其他临时工程图;监督并签认单项工程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6).现场核对合同图纸(包括变更设计图纸)中差、错、漏、碰,并予以澄清或改正。
对重大差、错、漏、碰问题及时提交处理意见报总监解决处理。
(7).对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提出处理意见。
(8).审查承包人的单项开工报告及环境保护报告。
(9).制定各项工程的施工检查程序;现场检查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及施工环节;监督施工原始记录;进行每道工序的检查验收并签认检查记录;监督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
按不低于20%频率独立进行抽检并填写抽检表。
(10).处理一般性的质量缺陷,对较大质量问题或因质量问题的暂停施工及恢复施工
4
提出意见。
(11).监督检查承包人的计量测算,签认工程数量计量单,建立单项工程的计量台帐。
(12).现场记录涉及延期与索赔的施工干扰、障碍、灾害及机械和人力情况。
(13).办理总监理工程师委托的其他工作。
2、安装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检查承包人的进场的构(配)件的搬运、存放、规格及质量情况,监督进场构(配)件的试验取样,配合试验监理工程师的试验工作。
(2).检查承包人的实施各项工程的机械设备数量、规格、性能、使用及施工现场人员组织状况。
(3).检查承包人施工现场自检人员及自检系统工作情况,指导自检人员的工作。
(4).开工前审核承包人按支付编号及计量原则计算的构(配)件工程数量;检查并认定各单项工程的一般施工放样及施工过程中的量测资料。
(5).审查承包人的单项工程描述图表、施工图、模板支架图及其他临时工程图;监督并签认单项工程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6).现场核对合同图纸(包括变更设计图纸)中差、错、漏、碰,并予以澄清或改正。
对重大差、错、漏、碰问题及时提交处理意见报总监解决处理。
(7).对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提出处理意见。
(8).审查承包人的单项开工报告及环境保护报告。
(9).制定各项工程的施工检查程序;现场检查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及施工环节;监督施工原始记录;进行每道工序的检查验收并签认检查记录;监督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
按不低于20%频率独立进行抽检并填写抽检表。
(10).处理一般性的质量缺陷,对质量问题或因质量问题的暂停施工及恢复施工提出意见。
(11).监督检查承包人的计量测算,签认工程数量计量单,建立单项工程的计量台帐。
(12).现场记录涉及延期与索赔的施工干扰、障碍、灾害及机械和人力情况。
(13).办理总监委托的其他工作。
3、监理员的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照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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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第四章监理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本工程项目监理合同、管理目标的实现,现场项目监理部特制定监理人员工作守则和各项制度、措施和程序,使监理的各项工作满足规范及合同的要求,并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一节、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加强思想政治、业务和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和业务素质,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监理人员职业道德,深刻领会、准确掌握和熟练的运用标准、规范和规程,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2).坚持“科学公正、实事求是、以理服人”的原则,以图纸规范为依据。
以数据、事实说明问题,做到无依据的话不说;无质量保证资料、无数据的字不签;不合格的工序、工艺不放过;不合格的工程不计量。
对存在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不放松质量标准,不故意设卡。
(3).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行贿受贿。
全体监理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或个人,严禁吃、拿、卡、要。
监理期间,不得利用职权向施工单位介绍亲友承揽工程、承包劳务等,不准参与有碍公正行使监理职权的活动。
严禁酗酒、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准向施工单位和当地群众借钱、借物,或参与施工单位和当地群众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任何活动。
不得以满足监理工作、生活基本要求为由,接受施工单位超出合同规定的服务。
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勤俭节约,爱护仪器设备。
(4).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杜绝擅离职守。
如有到假不归,考勤不实,严格按考核办法处罚。
(5).严格执行监理工作程序,杜绝一切质量事故隐患,严把质量关。
不签人情字、不计人情量,不放过任何不合格的工序。
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本着对工程高度负责的精神签发每一个文件和证书。
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6).及时办理、按时收集、汇总、分析、上报施工质量、进度、计量支付等监理资料和旬、月报表。
做好监理日志,做到当日事当日毕。
(7).严格履行合同赋予和监理规范规定的各项监理职责,不越权处理问题。
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精心监理。
属于监理职权范围内的事,要果断处理,用于负责,提高
6
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推诿扯皮。
(8).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在严格执行监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注意工作方法,协调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
第二节、监理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
(1)、图纸审核、设计交底会;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审批会;(3)、重要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审定会;(4)、第一次工地会议及经常性工地会议(周例会、月例会);(5)、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会;(6)、工程质量事故分析调查处理会;(7).现场协调会。
2、监理工作制度
本工程项目将按公司编制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监理工作,有关制度如下: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2)、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施工配合组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签字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4)、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报审表》。
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使用施工单位设备进行复查或与业主共同见证取样,送当地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5)、设计变更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审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
项目监理机构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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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簿和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
①、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结果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②、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③、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8)、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①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
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②、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施工单位改正后,填写《复工申请》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③、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合格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签定《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备案表》或《竣工交接证书》。
④、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办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⑤、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督促施工单位执行,施工单位整改后需书面回复并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
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①、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②、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③、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项目监理机构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
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各一份。
对、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①、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项目监理机构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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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10监理报告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监理办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业主。
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11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①、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②、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③、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机构一份,审查确认完成后报业主,其余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
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设计变更);全部竣工文件;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
工程小结;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一份
12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每单位工程一个监理日志,填写当天单位工程的施工动态、存在问题、需协调的事项等。
每星期召开一次监理例会,针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造价提出要求和建议。
第三节监理工作的方法、措施和程序
1、监理工作的方法
①、巡视:
监理人员经常在施工现场观察,跟踪检查,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监察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②、旁站监理:
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察活动。
③、量测:
利用仪器、设备、工具进行的检查、复核和实测实量,严格控制,不合格者不得施工:
发现偏差,及时纠正。
④、现场检、试验。
包括目测法,量测法、试验法,通过试验室试验和现场的实际试验和检测、观察,取得实际数据,以数据纠偏与及时纠正。
⑤、鉴定。
对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方法、新工艺等要经过试验和论证、鉴定,尽量采用成熟可靠的材料和方法。
⑥、指令文件。
监理对承包商提出的批示和要求的书面文件,对承包商存在的问题,提请注意和整改。
⑦、行使质量监督权,为保证工程质量,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有权指令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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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停工、整改。
⑧、严格按规定的质量控制程序进行监控,即先审核后实施先验收后施工的原则。
⑨、利用支付控制手段。
2、监理工作的措施
组织措施:
合理配置各专业人员,做到分工明确、责权清晰,人员责任落实到位,并定期检查监理服务质量。
监理质量控制措施:
根据监理工作程序,可按三阶段进行。
⑴、预先控制(事前控制)。
主要工作有:
①、考察施工队伍及主体分包劳务队伍的资质及能力;
②、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③、负责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
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等。
⑵、过程控制(中间控制)。
对原材料、设备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或不合格,不准进场。
施工全过程一环扣一环,一个工序接一个工序,严把质量关,上道工序不合格或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⑶、验收总结(事后控制)。
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竣工预验收。
当检验不合格或整改后未经复验签认时,不准移交使用,确保交付的工程质量。
监理工作的经济措施:
对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计量或工程质量不合格品,不付工程款;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原材料、施工措施费、变更等不付工程款。
第五章监理工作的任务和方法
第一节、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任务、内容和方法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任务和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对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任务和内容有了明确的规定,监理工作必须遵守和执行。
施工准备阶段主要监理工作有:
⑴.查承包人的工程场地及占用计划及落实情况;
⑵.检查承包人的临建工程及施工便道场地等情况;
⑶.审查承包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提交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流动资金需求量计划。
⑷.对业主提供的设计文件或图纸上的原始定线资料基准点、基准线等进行复核。
对承包单位提供的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复核,对报验表予以评审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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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审核承包人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落实情况。
⑹.审核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人员情况,符合投标书的程度和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数量、能力、配套)的程度,如有不足应限期补足,方可开工。
⑺.检查承包人的材料来源,采购前进行验证试验,落实采购和进场情况,对进场材料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在施工中应随机抽检,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由承包人运出场外。
⑻.审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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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水 工程 监理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