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文明城市城区测评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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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文明城市城区测评细则
附件
甘肃省文明城市测评细则
(2008年版)
一、说明…………………………………………………………………………………3
二、《甘肃省文明城市(城区)测评细则》…………………………………………6
三、文明城市(城区)主要指标的解释和术语………………………………………30
说明
一、省文明城市(城区)定义
省级文明城市(城区)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城区)活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城区)。
省级文明城市(城区)是省委、省政府授予城市(城区)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二、申报条件
1、省级文明城市(城区)由地方党委、政府申报;
2、申报省级文明城市(城区),需获得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城区)工作先进城市(城区)荣誉称号。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城市(城区)不得申报:
(1)申报前两年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严重违纪、违法犯罪;
(2)申报前两年内发生在全省有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矛盾和纠纷、重大环境污染等事件及有重大影响的恶性刑事犯罪案件;
(3)其他违犯《甘肃省文明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的一票否决情况的。
三、依据和内容
本细则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08年版)、《甘肃省文明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
测评细则共设置8个测评项目、33项测评指标、108项测评内容。
其中,基本指标共设置7个测评项目、30项测评指标和105项测评内容;特色指标共设置1个测评项目、3项测评指标、3项测评内容。
1、测评项目:
包括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创建活动和特色指标。
2、数据采集:
考核数据取测评年度前两年的平均值。
按照省统计局年度发布的统计数据,由市统计部门及相关部门提供。
3、测评方法:
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统计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考察六种方法。
①听取汇报:
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汇报会等方式,听取市委、市政府开展文明城市(城区)创建情况的汇报;需单项汇报的内容,须提供单行材料。
②材料审核:
主要是通过近两年的材料,审核创建工作情况。
材料征集、分类、整理、归档工作在文明委指导下由当地档案局负责完成。
待审材料要有目录索引和相关部门的评价意见。
③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样本的采集原则上在本市常住人口中进行,调查问卷不少于800份。
主要了解群众对文明城市(城区)创建工作的认知认同等情况,问卷调查要委托具有国家资质的统计部门组织实施。
④统计调查:
就是对本市提供的各种相关数据进行核实,主要依据是统计部门年度发布的相关统计数据。
⑤网络调查:
在政府网站和主要新闻网站中进行,重点了解政务公开、信用体系建设、创建工作氛围、科普宣传活动等内容。
⑥实地考察:
采用三种方式进行:
一是实景(情)模拟验证,如:
拨打法律服务热线,拨打维权举报电话等;二是实地调查,即进入现场查证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测评标准,如:
到社区查看相关工作记录等;三是实地观察,根据要求在实地考察点,在一定时间内,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观察。
四、分值构成
总分为100+20分,其中基本指标100分,特色指标20分。
基本指标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分值
测评方法
评分标准
得分
I-1
廉
洁
高
效
的
政
务
环
境
I-1
廉
洁
高
效
的
政
务
环
境
II-1
干部学
习教育
III-1
理论学习
与教育
1)建立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2)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3)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与综合素质培训;
4)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分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1)、2)、3)、4)分值各为0.5分。
1)无学习制度扣0.3分,无考核制度扣0.2分;
2)无年度计划扣0.2分,无年度活动总结扣0.3分;
3)无年度计划扣0.2分,无年度工作总结扣0.3分;
4)无教育工作制度扣0.5分。
II-2
政务行
为规范
II-2
政务行
为规范
III-2
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1)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2)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
3)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
1
1)、2)、3)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3)问卷调查。
1)分值为0.4分;2)、3)分值各为0.3分。
1)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无集体决策记录扣0.4分;
2)没有建立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扣0.3分;
3)涉及重大民生政策出台不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扣0.3分。
III-3
政务公开
1)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目录;
2)利用政府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政府网站运行正常;
3)有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有为市民服务的热线电话等联系方式。
1分
1)、3)材料审核;
2)网络调查。
1)、2)、3)分值各为0.3、0.3、0.4分。
1)无政务公开制度扣0.3分;
2)未开展公共服务扣0.3分;
3)无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扣0.2分,无热线电话扣0.2分。
III-4
依法行政
1)政府部门、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行公务;
2)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
1分
材料审核
1)、2)分值各为0.5分。
1)发生违规公务扣0.5分;
2)无规范行政行为制度扣0.5分。
III-5
行政监督
1)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处理有关违规行政的投诉;
2)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协商。
1分
材料审核
1)、2)分值各为0.5分。
1)未处理有关违规行政的投诉扣0.5分;
2)未建立接受监督和协商制度扣0.5分。
II-3
勤政廉政
的满意度
III-6
行政效能
群众对行政效能的满意度≥90%
1分
问卷调查
<90%扣1分。
III-7
反腐倡廉
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80%
1分
问卷调查
<80%扣1分。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分值
测评方法
评分标准
得分
I-2
公
正
公
平
的
法
治
环
境
I-2
公
正
公
平
的
法
治
环
境
I-2
公
正
公
平
的
法
治
环
境
II-4
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
III-8
法制宣
传教育
1)制定并实施普法计划,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2)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1分
1)材料审核;2)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1)、2)分值各为0.5分。
1)无年度计划扣0.2分,无年度工作总结扣0.3分;
2)<80%扣0.5分。
III-9
法律援助
与服务
1)设有12348法律服务专线或其他法律服务热线;
2)街道、社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3)建立有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
1分
1)、2)、3)材料审核;1)、2)实地考察。
1)、2)、3)分值各为0.3、0.3、0.4分。
1)未设法律服务专线扣0.3分;
2)未设人民调解委员会扣0.3分;
3)未建立法律援助机构扣0.4分。
II-5公民权益维护
II-5
公民权
益维护
III-10
劳动者合法权益
1)相关部门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
2)无重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
1分
1)、2)材料审核2)问卷调查
1)、2)分值各为0.5分。
1)未建立协调机制扣0.5分;
2)发生重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扣0.5分。
III-11
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权益
1)各级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设立负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职部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企业无使用童工现象;
2)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3)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2起/万户;
4)妇女维权机构发挥作用,保护妇女基本权益,妇女维权渠道畅通。
5)对女性就业机会公平度、男女同工同酬的满意度≥70%。
2分
1)、2)、3)、4)材料审核;
4)实地考察;
5)问卷调查。
1)、2)、3)、4)、5)分值各为0.4分。
1)未设立负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职部门扣0.2分,发生企业使用童工现象扣0.2分;
2)未设立救助保护机构扣0.4分;
3)>2(起/万户)扣0.4分;
4)妇女维权机构未发挥作用的扣0.4分;
5)满意度<70%扣0.4分。
III-12
进城务工人员权益
1)建立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机制,畅通维权投诉渠道;
2)无侵害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
1分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1)、2)分值各为0.5分。
1)无保障机制扣0.25分,无工资保证金制度扣0.25分;
2)申报前两年内发生侵害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重大事件的扣0.5分。
II-6
社会安
定有序
II-6
社会安
定有序
III-13
公共安全保障
1)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2)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达到100%;
3)社区技防、人防、消防符合安全要求。
1分
1)、2)材料审核;
1)、2)、3)实地考察。
1)、2)、3)分值各为0.3、0.3、0.4分。
1)未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抽查10处公共场所)扣0.3分;
2)<100%扣0.3分;
3)不符合安全要求扣0.4分。
III-14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
1)建立减灾、防灾综合协调和灾害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
2)公众对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满意度≥50%。
1分
1)材料审核;2)问卷调查。
1)、2)分值各为0.5分。
1)无应急管理机构扣0.2分,未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扣0.3分;
2)<50%扣0.5分。
III-15
维护社会稳定
1)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违法犯罪率逐年下降;
2)无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
3)禁毒宣传和禁毒工作达到年度考核指标要求;
4)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得到控制,无危害一方的社会黑恶势力。
1.5分
1)、3)、4)材料审核;2)问卷调查。
1)、2)、3分值各为0.4分,4)分值为0.3。
1)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违法犯罪率超标扣0.4分;
2)有社会丑恶现象扣0.4分;
3)考核指标不达标扣0.4分;
4)有社会黑恶势力扣0.3分。
III-16
群众安全感
>90%
1分
问卷调查
<90%扣1分。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分值
测评方法
评分标准
得分
I-3
规
范
守
信
的
市
场
环
境
II-7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III-17
诚信政府建设
1)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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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 文明城市 城区 测评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