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在农机管理会发言与副局长在农村消防工作会讲话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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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在农机管理会发言与副局长在农村消防工作会讲话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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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在农机管理会发言与副局长在农村消防工作会讲话汇编
副局长在农机管理会发言与副局长在农村消防工作会讲话汇编
副局长在农机管理会发言
今天的会议是市局研究决定召开的。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农机安全监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下一步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重点,推进农机安全监理依法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刚才,大家听取了市的典型发言,传达了全省农机监理站长学习座谈会精神,并对如何深化平安农机合作社创建及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下面,我就推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建设平安农机,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全市农机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目标,以构建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十百千”示范创建为先导,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平安农机”建设活动,强化“六抓”措施,通过在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等方面的不断创新,开创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抓责任,把农机安全生产纳入了县、乡、村工作目标考核,层层分解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并加强与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合作、齐抓共管的社会化管理机制。
二是抓网络,推行县监理站+中心乡镇农机监理中队+村农机安全协管员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了农机安全监管体系。
三是抓样板,开展农机安全“十百千”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市创建了一大批不同层次的农机安全生产示范典型,营造了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四是抓规范,开展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提高了队伍素质,完善了装备建设,规范了执法行为,全面提升了农机监管能力。
五是抓源头,开展星级农机市场、星级农机维修点创建活动,加强了对农机销售、维修环节的监管,提高了农机产品质量和维修质量;开展组合式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高了驾驶操作人员素质;强化年度检验,推广机械检测,提高了农机安全技术状态,有效减少了事故隐患。
六是抓整治,把小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活动作为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挂牌率及驾驶员持证率的重要手段,深入持久开展,大大提高了农机安全监管水平。
目前,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在册数分别达到12万台和11万人,农机“三率”始终处于全国、全省领先水平,莱西、平度两市分别被评选为国家级、省级示范县,17个乡镇被评选为省级示范镇,我视的执法体系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和拖拉机清理整治等多项工作得到了部、省领导的肯定和表扬,“平安农机”建设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
二、统一思想,认清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在回顾、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明确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正确对待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
一是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越来越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XX年、XX年、XX年连续三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提出了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的要求;最近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又提出了强化农机安全使用监督管理,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和监管能力,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的要求。
省政府最近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农机部门继续开展农机安全“十百千”示范活动,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公安机关和农机部门合作机制,结合不同农时的农机作业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对在乡村道路上行驶的无牌无证、违法载人、未检未审拖拉机及驾驶人进行检查处理。
这既为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也进一步明确了农机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
二是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法律依据得到逐步健全。
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省出台了《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修改了《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农业部发布了一系列配套规章。
这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发布实施,构建了统一、完整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法规体系,这既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也对农机监理部门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是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发展基础得到充分保证。
近年来,随着购机补贴力度的逐步加大,我市农机化事业进入快速发展期,农机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农机装备水平实现了新突破,全市拖拉机保有量达到30多万台,农机化发展速度加快、领域拓宽,这既为抓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使得农机安全监督管理难度进一步增加。
三、提高认识,明确网格化管理的目标任务
为适应新的形势,切实抓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平安农机建设,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意见》和《XX年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有关要求,7月22日,市农机局与市安监局联合下发文件,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网格化管理是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最早应用于城市管理领域,是将基层执法单位管辖范围按一定标准划分成若干网格,根据网格内工作量大小,配备适量的管理人员和装备,由网格队员全面行使各项管理职能。
这种管理形式的意义在于将传统、被动、定性和分散的管理,转变为现代、主动、定量和系统的管理。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健全监管体系,完善运行机制,规范基层管理,优化治理结构”的指导思想,以“一格三网九定”为总体框架,将网格化管理引入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旨在通过逐级地定责、立制和考核评价,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把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涵盖到农机生产、销售、培训、使用、维修等各个领域,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构建覆盖全市、责任到人、职能到位、流程规范、运转灵活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促进农机“三率”水平的稳步提升,降低农机事故率,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四、突出重点,强化网格化管理的各项措施
实施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重点是落实“一格三网九定”。
“一格”,即全市逐级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网格。
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以行业管理为主的原则,以市农机局为主体建立1个一级网格;以各市(区)农机主管部门为主体建立8个二级网格;以各乡镇农机站(农业服务中心、农机监理中队)为主体建立若干三级网格;以村(居)、农机合作社和农机生产、销售、维修企业为主体,建立若干四级网格,在每一个网格内建立严密科学的监督管理体系。
“三网”,即通过建立健全管理网、监督网和信息网,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健全管理网,就是进一步健全以县农机监理站、乡镇农机监理中队(农机站)和村农机协管员为依托的三级农机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农机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安全责任,形成“政府主导、农机主管、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制,强化政府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专项专业监管,突出对基层的安全监管,确保在各个区域内安全生产有人抓,目标责任有人负。
健全监督网,就是整合政府、部门、媒体、群众、行业、社会等多方面的力量,形成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的监督监察。
一是从社会人士中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二是以新闻媒体为平台,在网络、报刊、电视上开设专栏,对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进行曝光;三是不定期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机合作组织、农机户和群众代表座谈会,听取民众呼声;四是设立专门投诉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进行有效监督;五是加强和完善行业内部、上下级之间的监督,并采取有效措施,使监督制度有效地运作健全信息网,就是依托市金宏网和农机化信息网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标准,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及时传达给基层,同时对实施网格化监管的信息及时发布,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存有违法行为和隐患的单位及时曝光,对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充分发挥数据库作用,实现安全监管的精细化和信息化。
“九定”,即健全各项制度,对基层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规范。
其主要内容是:
领导定点。
各级网格确定一名领导到下一级网格挂点,强化对责任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检查和指导。
全员定责。
各级各类人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岗位和个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明晰责任主体,分解责任指标。
监管定位。
根据职责分工,逐一明确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实施有效监管。
排查定级。
根据隐患和风险的辨识标准,确认等级,确定治理方案。
应急定制。
建立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体制、机制和编制,落实队伍、装备、器材,强化演练,及时处置农机事故。
配置定量。
明确各级网格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落实保障措施。
培训定岗。
对网格负责人和网格内从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信息定时。
将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汇总上报,发生农机事故时按规定时限逐级如实报告。
奖惩定格。
通过督查、检查、考核等形式,奖优罚劣,对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和完不成工作指标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
实行“九定”,有利于实现安全生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让最初的风险得到控制和消除。
五、加强领导,确保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成效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网格化监管,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迫切需要。
各市区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人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农机局、安监局联合成立了由陈志颖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要在“条块结合”的前提下,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本级网格的职责区域范围,落实网格内每个责任单位与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切实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对完不成工作指标、发生伤亡事故或虽无伤亡但事故影响恶劣的,要自下而上逐级调查各责任人的履职情况。
属于责任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各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健全机制,确保实效。
要加强协调、配合,在各级网格内认真落实“九定”制度,并逐级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奖惩、通报等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对下级网格的监督检查,宣传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出现的新情况、问题进行研究探讨,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成效。
同志们,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责任重大,既充满机遇又富于挑战,我们肩负的任务光荣而艰巨。
我们要认清形势,振奋精神,把握机遇,真抓实干,奋发有为,充分发挥农机安全监理为农业和农业机械化保驾护航的作用,为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副局长在农村消防工作会讲话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
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当务之急,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党中央、国务院立足于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实际,立足于我国农村还处在相对落后的现状,立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的现实,总揽全局,高瞻远瞩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顺应朝流,深得民心的历史选择,是符合国情、利国强农的重要部暑,是加强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大战略举措。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会上深刻指出: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国家安”。
消防安全是社会和谐和稳定的重要基石,农村消防安全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要求,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十分关注。
为此,建设部门的同志一定要勇于担当起历史赋予的重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把做好农村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工作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一件实事来干,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精心编制村庄消防建设规划。
村庄规划是“龙头”,是指导村庄建设的法律依据,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的工作,决定当前,影响长远,当前,在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要突出抓好四件事:
第一、要科学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在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时,要根据《消防法》、《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省村庄建设规划技术导则》、《镇规划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村庄建设进行科学的用地布局和功能分区,合理配置各项公共设施和主要公共建筑,确定消防设施布局,把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讯、消防装备等农村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中,确保村庄消防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村庄规划经村民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报县级政府批准实施。
第二、要确保村庄规划的编制质量。
各地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与服务。
有条件的乡镇应委托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在县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村庄规划要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设置消防通道,主要建筑物、公共场所应设置消防设施。
村庄内不得规划设置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
建设部门在审查村庄建设规划时,必须要严把规划质量关。
第三、严格村庄消防规划的审批。
各地建设部门在制定村庄建设规划后,要同时履行规划审批程序,村庄消防规划应报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公安消防机构审查,合格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经批准的消防规划是村庄消防建设实施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
同时纳入村庄建设规划并与农村其他基础设施同步建设。
村庄工业企业建设、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应当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查批准和竣工验收。
第四、确保村庄规划的有效实施。
村庄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要坚决服从规划要求。
对任何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及时纠正。
各地要善于学习、借鉴、探索、总结省内外严格村庄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
村庄消防安全规划是村庄公共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县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在规划实施中主导作用,对不按消防规划建设的项目坚决不批,以确保消防安全公共设施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强化管理,确保村庄消防设施建设落到实处。
建设部门作为村镇建设的职能部门,要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实施村庄建设规划时要因地制宜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在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农村公路、人畜饮水、农村电网、农村沼气、信息工程等农村基础设施时,要综合考虑消防安全需要。
要加强消防水源、消防车道和消防器材装备建设。
对设有自来水管网的,要按标准安装消防栓;对使用天然水源的,要建设消防取水设施;对农村散居农户及缺水地区,要因地制宜,解决消防用水,确保农村消防设施落实到位。
(一)严格按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
各地要紧紧抓住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切实做到消防设施建设“五个结合”:
一要结合村庄整治、人居环境的改造和村庄规划,合理进行消防安全设施建设;二是要结合人畜饮水和农田灌溉工程,以及江河、水塘、水池等水源,修建取水设施,强化消防水源、消防给水网、消防栓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要结合农村县、乡道路统一规划,配套建设。
具体要求是:
村庄消防通道应与乡村公路连接,路面宽度、转弯半径等应满足消防车的要求;四是要结合村庄房屋建设和改造,提高乡村建筑材料的耐火等级,切实解决防火间距及建筑防火问题;五要结合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强乡镇消防栓建设,配备适用的小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消防水带、水枪等基本消防设施。
(二)加强农民建房的技术指导。
各地建设规划部门要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农民建房的技术指导,引导农民住宅建设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提高农房建筑耐火水平,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
首先是要按照建设部去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民建房技术服务与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村民建房选址意见书和开工许可证制度,无偿为农民提供《农村住宅建筑通用图集》,积极引导建房农户建造“造价不高质量好,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的住宅,严把建房质量安全关。
其次严把住宅建筑设计审查关。
建筑设计院在进行村镇房屋设计时,要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把建筑消防纳入统一规划设计,建设部门在审批建房时要严格把关。
三是抓好农村建设消防试点示范。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部门要在全国、全省重点镇和省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中着力抓好农村消防安全试点,通过试点带动全市新农村消防安全工作。
其四是在农村住宅建设中要大力推广应用防火安全建筑材料,不断提高建筑产品防御火灾的能力。
(三)实施“三同步”确保村庄消防安全落到实处。
在建设农村消防设施中做到“三同步”,一是同步规划。
将消防规划、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讯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内容纳入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规划内容,对缺少消防规划建设内容的新农村建设的村庄不予审批。
二是同步建设。
对一些新建项目的消防设计,在严格执行消防技术规范的基础上,本着经济、适用安全的原则,创新设计,科学论证,必须同步配套建设。
在实施以“三清三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为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中,按照村庄整治规划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建设、防火间距的开辟等一并纳入,同步实施,整体推进。
三是同步验收。
要将消防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项目验收内容。
对消防建设不达标的村庄,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不予通过验收。
“三同步”制度的推进,将有效保证村庄整治到哪里,消防设施将跟进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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