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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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目标 3
三、重点工作任务 3
(一)深化新建建筑节能管理 3
(二)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 3
(三)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3
(四)推进节能建筑向绿色建筑发展 3
(五)加强重点用能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建设 3
(六)实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创新示范工程 3
(七)开展工业建筑节能和农村建筑节能工作 3
(八)扶持建筑节能产品技术研发及建筑节能产业发展 3
四、保障措施 3
(一)健全建筑节能管理体制,确保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有力 3
(二)健全建筑节能法规体系,确保建筑节能管理依法行政 3
(三)完善建筑节能技术体系,确保建筑节能工作科学发展 3
(四)加强建筑节能监督检查,确保建筑节能措施落实到位 3
(五)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确保建筑节能工作资金充足 3
(六)完善建筑市场培育体系,确保建筑节能产业多维发展 3
(七)加强建筑节能宣传培训,确保建筑节能意识全面提升 3
前言
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施工验收规程,合理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制冷、照明、给排水和通风系统的运行效率,加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
“十一五”期间广州市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从抓建筑节能设计管理发展到施工、验收全过程的建筑节能管理,从抓居住建筑节能发展到抓公共建筑节能,从抓新建建筑节能发展到既有建筑节能管理,从建筑本体节能发展到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从抓节能建筑发展到绿色建筑。
2005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广州市居住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和备案制度,新建建筑开始全面严格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标准,2006年扩展到新建公共建筑。
2008年,出台《关于加强我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的通知》,实现新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的闭合管理,同时,启动既有建筑节能运行监管和节能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发展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建筑节能工作进入了多层次、多领域、多举措的全面发展阶段。
随着我市提出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目标,建筑节能将成为我市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主要领域。
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有利于缓解我市经济发展的资源瓶颈制约,有利于循环经济的形成,是促进资源永续利用,保障经济安全,减轻大气污染,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选择。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通过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实地考察、听取意见、综合分析,制定本专项规划,指导我市“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
一、“十一五”期间广州市建筑节能工作回顾和当前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广州市建筑与能源消耗情况
1、现有建筑状况
截止到2009年底,我市实有房屋建筑总面积33287.44万平方米(不包括县级市),比五年前增加了31.2%,平均每年增长近6.2%。
其中居住建筑10928.67万平方米,占房屋总面积的32.8%;
公共建筑8683.95万平方米,占房屋总面积的26.1%。
2、建筑能耗状况
2009年全市能源消耗总量5586.36万吨标煤,除农、林、牧、渔等第一产业能耗占1.57%外,其余主要由工业、建筑、交通三大能源消耗组成,其中工业能耗约3037万吨标煤,占总能耗的54.37%;
建筑和交通能耗约占44.06%,其中建筑能耗约占七成,即建筑能耗约占总能耗的30.84%。
2009年全市电力消耗约567亿千瓦时,其中居民生活用电约111.1亿千瓦时,占总用电量的19.6%,公共建筑用电约112.8亿千瓦时,占总用电量的19.9%。
(二)“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状况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根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和基本目标,以及《广州市建筑节能“十一五”发展规划》的主要任务,按照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试点推广绿色建筑,取得了良好成效。
1、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不断完善
一方面,我市积极推进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地方性法规的建设,确保建筑节能工作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一是出台《广州市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
对推广应用符合建筑节能功能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促进了墙材革新工作的发展。
二是依据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密切结合广州实际,制定《广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试行办法》;
三是联合发改、规划、环保等4个部门出台《广州市发展绿色建筑指导意见》,从立项、规划等基本建设程序环节进行引导和规范,指导、促进我市绿色建筑发展;
四是出台《关于加强广州市居住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我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的通知》等30多份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施工过程节能监督、节能验收备案等制度,形成了建筑节能设计→设计审查备案→建筑节能稽查→建筑节能检测→建筑节能竣工验收的闭合管理,保障了建筑节能各项政策规定、技术标准的贯彻落实。
另一方面,我市积极编制建筑节能地方标准和技术细则,指导建筑节能的设计、施工:
一是组织编写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评价软件》、《SGK屋面防水型隔热板建筑构造》、《广东地区居住建筑节能屋顶、墙体及遮阳标准图集》、《建筑门窗幕墙玻璃贴膜节能技术规程》及《建筑节能材料评价及技术规程》等系列节能设计工具和图集;
二是参与编制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
三是结合重点工程,针对性地编制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施工导则,如《亚运城综合体育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亚运城综合体育馆绿色施工导则》等;
四是结合广州实际,着手编制《广州地区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
“十一五”期间,我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共完成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项目1978项,总建筑面积约5349万㎡;
共完成公共建筑节能设计项目2062项,总建筑面积约4783万㎡,累计节约用能157.5万吨标煤,减排当量二氧化碳排放358.5万吨,设计阶段执行率已达100%,施工阶段执行率达到96%。
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成效明显
“十一五”期间,我市通过多种途径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通过试点示范探索夏热冬暖地区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途径;
二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入市场机制推进商业建筑节能改造;
三是对涉及建筑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装修改造工程,要求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同步实施节能改造。
截至2010年底,我市通过各种途径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累计约有250万平方米。
4、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建节能运行监管体系初步建立
连续三年完成对6000多栋居住和中小型公共建筑、500多栋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基本信息和用能情况统计,建立能耗统计数据库,基本掌握全市各类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信息;
对69栋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开展了能源审计;
建立广州市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动态能耗监测平台,并完成对广东省科技大楼等首批建筑的能耗分项计量安装和实时监测。
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量不断增长
“十一五”期间累计新增可再生能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面积约300万平方米,全市累计安装太阳能集热板面积已超过40万平方米,可实现年节约用能14万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31.9万吨。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
一是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十一五”期间共有番禺中心医院、广州亚运城等五个项目列入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在国家财政支持下应用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达到40%-75%,比传统系统节能40%以上;
二是在全市学校、医院、酒店类既有建筑中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和空气源热泵技术;
三是在大型项目中推广应用光伏发电技术。
已分别在广州珠江新城、南沙行政办公楼、广州大学城华工及中大校区等多个项目中试点推广。
6、绿色建筑试点推广取得突破
以住建部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双百”示范为契机,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指导,“十一五”期间积极开展绿色建筑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以番禺清华科技园广州创新基地A栋(创新一号)研发楼、万科府前花园A组团等四个项目为代表,获得了住建部绿色建筑星级标识;
广东科学中心、广州亚运城综合体育馆等五个项目列入国家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7、建筑节能科研攻关和技术推广力度不断加强
组织开展了数十项建筑节能关键技术的研发,其中《夏热冬暖地区民用建筑节能研究》获得住建部华夏科技奖;
为规范和指导建筑节能设计,出台了十余个建筑节能地方标准、图集;
推广应用了数十项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有效促进了建筑节能科技创新水平的提高。
8、墙材革新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我市墙改工作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在实现禁止实心粘土砖工作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2005年,率先实施禁止使用粘土类空心砖,实现了从“禁实”到“禁粘”的跨越,并获得了国家发改委、原建设部、原环境保护总局等部委的表彰。
“十一五”期间我市新墙材生产量141.15亿块标砖,新墙材应用量71.78亿块标砖,节约土地资源11844亩,节约能源44.50万吨标煤,减排当量二氧化碳115万吨,新墙材应用比例达95%(市区达98%以上),截止目前,全市十区两市粘土砖厂已全部停产,有力地保护了土地资源,净化了环境。
(三)“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市建筑节能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
1、建筑节能立法相对滞后。
截止“十一五”末,全国已有近三十个省及地级以上城市出台了建筑节能法律或规章,我市仅出台了以市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广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试行办法》,建筑节能法制建设相对落后,影响了建筑节能工作的进一步推动。
2、建筑节能监管力量较为单薄,仅市一级设立了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各区(县)的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基本未建立,与目前建筑节能工作范围越来越广、工作量越来越大的形势不相匹配,与其他先进城市相比管理力量也明显不足,如上海,市本级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编制约30人,各区也设置了相应机构,总人数达101人。
3、与本地气候特点相适宜的建筑节能技术和措施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力度也有待加强。
如:
适合广州夏热冬暖地区以隔热为主、空调季长的气候特征的建筑节能改造应用技术体系尚需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与建筑结合的高效用能设备的研究投入不大;
适合广州地区的自保温墙体材料产品不够丰富;
与其他兄弟城市已强制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措施相比,我市力度相对较弱,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率较低。
4、建筑节能激励政策亟待进一步创建。
有效的建筑节能激励政策缺失或不到位,难以形成推动建筑节能的市场机制,对各利益主体的行为难以规范。
未设立专门的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现有的节能专项资金基本用途未包括建筑节能;
建造高耗能建筑得不到税收制约;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缺乏必要的财税政策支持;
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合同能源管理、能效标识管理等节能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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