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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AEPC/ZQ01.G21-2010
国电肇庆热电2×300MW工程#B#D标段
安全生产责任制
2010-10-12发布2010-10-20实施
国电肇庆热电项目部发布
目次
前言II
1范围3
2编制依据3
3职责3
前言
本标准参照Q/AEPC.G15-1-2009《安全生产责任制》起草。
本标准由肇庆项目安全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项目部、专业工程处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
2编制依据
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3职责
3.1项目部
3.1.1常务经理
3.1.1.1项目部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3.1.1.2主持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安全部。
3.1.1.3组织项目部与专业工程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3.1.1.4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1.1.5审定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计划。
主持项目安委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1.6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3.1.1.7确保本单位安全专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3.1.1.8确保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3.1.1.9组织并参加本单位的安全、环境检查。
3.1.1.10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一般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1.2生产副经理
3.1.2.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3.1.2.2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在本单位的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工作。
3.1.2.3督促合同管理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3.1.2.4负责组织对跨专业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
对重大的危险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3.1.2.5负责组织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教育工作。
3.1.2.6组织并参加安全、环境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1.2.7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3.1.2.8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
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发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3.1.2.9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3.1.2.10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一般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3.1.3总工程师
3.1.3.1对本单位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3.1.3.2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1.3.3组织编制并审批环境保护措施。
3.1.3.4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工作。
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3.1.3.5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措施。
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措施。
审批安全生产作业票。
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3.1.3.6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生产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3.1.3.7参加安全、环境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3.1.3.8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3.1.3.9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一般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3.1.4支部书记(副书记)
3.1.4.1围绕公司的安全工作目标与要求,结合本单位职工安全思想实际和安全工作实际,开展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活动。
3.1.4.2.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广大党员围绕安全生产积极献计献策,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带头履行好各自的安全职责,起表率作用。
3.1.4.3负责在组织评比和表彰先进的活动时,将安全生产方面的表现和成绩列为重要考核内容。
3.1.4.4协同行政领导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从安全思想方面查原因,并制订相应的整改、防范措施。
3.1.5工会主席
3.1.5.1向职工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增强职工的安全法制观念。
3.1.5.2监督和协助行政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令、条例和规定,及时解决安全健康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
3.1.5.3深入工程第一线,听取职工有关劳动保护工作方面的问题和意见,积极向行政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3.1.5.4教育职工遵章守纪,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自觉纠正各类违章违纪行为,保证行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规定和措施的贯彻落实。
3.1.5.5协助行政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制,发现违章指挥或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提出停工,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3.1.5.6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协助查清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
3.1.5.7负责督促卫生所组织对新入厂人员的体检和督促项目部对职工的定期体检工作。
3.1.5.8负责督促卫生所组织对从事有毒、有害、餐饮服务人员、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对有职业禁忌症和职业病者,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1.5.9督促卫生所对心肺复苏等各种急救知识的普及工作,及时组织做好工伤人员的抢救和医护。
3.1.5.10负责督促卫生所与地方医疗部门签订事故急救、医疗危险废品回收的协议。
3.1.5.11负责督促卫生所夏季防暑降温药品的供应。
3.1.5.12组织和发动职工积极参加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在进行总结、评比先进时,必须把安全生产做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
3.1.5.13把安全思想教育寓于职工喜闻乐见的各类文体娱乐活动中,促进职工增强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1.6团支部书记
3.1.6.1围绕安全生产,广泛开展团员身边“三无”(无事故、无违章、无违纪)活动、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劳动竞赛活动,提高青年职工安全意识,教育引导青年职工自觉执行各项安全、环境规章制度。
3.1.6.2经常对团员青年进行理想、纪律、道德、敬业精神的教育,大力开展青年岗位成才、技术比武和岗位练兵活动,帮助他们熟练掌握专业技能,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鼓励他们做遵章守纪模范,争当岗位技术和安全生产能手。
3.1.6.3了解掌握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表现,大力宣传表扬先进,及时批评和纠正违章违纪现象。
3.1.7工程部部长
3.1.7.1在组织、管理施工的同时,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3.1.7.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3.1.7.3负责现场的总平面管理和动态调整,协助监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规划的落实工作。
3.1.7.4负责加强质量管理,避免因质量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发生。
3.1.7.5负责对金属试验室的质量等管理。
3.1.7.6参加有关安全技术的培训与教育。
3.1.7.7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3.1.7.8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1.8合同科科长
3.1.8.1工程项目完工未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不得结算。
3.1.8.2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约。
3.1.8.3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会同安全审查其安全资质。
不合格者,严禁录用。
3.1.8.4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应有预留承包合价款的5%或预留5—20万元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条款,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3.1.9人事科科长
3.1.9.1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
3.1.9.2负责组织分包队伍、协议工的项目部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1.9.3负责组织分包队伍、协议工的身体健康检查。
3.1.9.4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3.1.9.5应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纳入全员技术培训计划,并在进行职工技术考核时,同时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3.1.9.6在绩效工资考核时,应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考评重要内容之一。
3.1.9.7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
3.1.9.8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1.10物资科科长
3.1.10.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负责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3.1.10.2组织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
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
3.1.10.3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3.1.10.4督促仓库管理人员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3.1.10.5严把采购质量关,杜绝因产品质量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3.1.11财务科科长
3.1.11.1负责按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
3.1.11.2负责建立安全专用奖金,及时承付安全部提出的安全奖励用款计划。
3.1.11.3监督与控制安全各项经费的专款专用。
3.1.12办公室主任
3.1.1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食品卫生与环境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负责制订具体管理办法。
3.1.12.2负责生活小锅炉的日常监督管理及定期检验工作。
3.1.12.3负责保持良好的办公室及办公区的安全文明工作形象。
3.1.12.4监督检查职工食堂的卫生状况,杜绝食物中毒现象发生。
3.1.12.5负责办公车辆的日常管理,负责组织小车驾驶人员的每周进行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3.1.12.6负责做好办公危险废品的回收、保管与合法处置工作。
3.1.12.7负责制订节约办公用电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检查。
3.1.13行政事务科科长
3.1.13.1负责制订项目部消防安全工作具体管理办法。
3.1.13.2协助项目分管领导建立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网络体系。
3.1.13.3负责项目部专、兼职消防员的培训和消防常识的宣传。
3.1.13.4负责项目部要害部位及重点防火部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3.1.13.5负责项目部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3.1.13.6负责项目部消防器材、设施日常更换、维护工作及隐患整改工作。
3.1.13.7负责项目部消防应急预案编制和消防演习工作。
3.1.13.8负责项目部消防专项档案、卡片、各种资料建立收藏、备案、存档工作。
3.2专业科
3.2.1专业经理(专业工程处主任)
3.2.1.1专业经理(专业工程处主任)是本专业工程处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专业工程处安全和健康负责。
3.2.1.2负责组织制定与实施专业工程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2.1.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工作的同时,把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3.2.1.4负责组织对跨班组重要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
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3.2.1.5按时提出本专业工程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本专业公司施工场所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3.2.1.6指导本专业工程处专职安全员的工作,支持专职安全员履行职责。
3.2.1.7组织本专业工程处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
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和每日的站班会活动。
3.2.1.8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环境检查,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
确保在本专业工程处施工范围内做到文明施工。
确保员工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
3.2.1.9负责对本专业工程处员工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教育工作。
3.2.1.10贯彻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人员。
3.2.1.11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
3.2.1.12组织并主持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的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2.2主任工程师
3.2.2.1负责本专业科(工程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3.2.2.2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3.2.2.3负责专业组织设计中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措施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3.2.2.4负责审批本专业施工方案变更的安全防范措施。
3.2.2.5负责组织本专业《危险源清单》、《重要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汇总表》、《重要环境因素汇总表》编制工作。
3.2.2.6负责督促技术员办理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3.2.2.7协助专业(科)工程处负责人进行本专业工程处施工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
3.2.2.8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3.2.2.9参加本专业工程处的安全生产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3.2.2.10参加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3.2.3技术员
3.2.3.1负责所承担的施工项目(或所在班组)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3.2.3.2协助施工项目负责人(或班组长)组织施工人员(或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
3.2.3.3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3.2.3.4协助施工项目负责人(或班组长)进行施工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
3.2.3.5参加所承担的施工项目(或所在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专业工程处负责人(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3.2.3.6班组长
3.2.3.6.1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3.2.3.6.2负责组织制定本班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2.3.6.3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
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2.3.6.4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3.2.3.6.5认真开展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3.2.3.6.6经常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
3.2.3.6.7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班组级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3.2.3.6.8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
对未参加交底或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3.2.3.6.9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
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3.2.3.6.10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3.2.3.6.11贯彻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3.2.3.6.12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安全工作。
3.2.3.7施工员
(参照班组长安全职责)
3.2.3.8主责
3.2.3.8.1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3.2.3.8.2对所带员工的人身健康和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3.2.3.8.3督促所带员工正确使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
爱护安全防护设施,不随意移动、拆除、挪用安全设施。
因施工需要必须移动、拆除的,先报告专职安全员,工作完毕及时恢复。
3.2.3.8.4准时参加所承担施工项目作业指导书、安全作业票的交底、签字。
3.2.3.8.5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
3.2.3.8.6带头遵章守纪。
有权制止他人违章。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有权对本班组违章违纪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处罚。
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2.3.8.7积极主动配合专职安全员、安全部对本班组发生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3.2.3.8.8尊重和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3.2.3.8.9负责督促所带员工做好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控制。
3.2.3.8.10负责所承担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检查、确认。
3.2.3.9助手
3.2.3.9.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3.2.3.9.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3.2.3.9.3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3.2.3.9.4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3.2.3.9.5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作业场所。
3.2.3.9.6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3.2.3.9.7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3.2.3.9.8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
3.2.3.9.9有权制止他人违章。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对危险源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2.3.9.10尊重和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3.2.3.9.11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
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
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3.3安全部
3.3.1部长
3.3.1.1负责制订工程项目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实施。
3.3.1.2汇总并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3.3.1.3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协助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
负责对新入场人员(协议工、分包队伍员工)进行第一级安全教育。
3.3.1.4参加现场生产调度会,布置、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3.3.1.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危险性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执行。
3.3.1.6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防幅射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1.7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和职工的作业行为,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3.3.1.8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
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3.3.1.9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成品保护、防止“二次污染”措施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检查与控制。
3.3.1.10负责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控制。
3.3.1.11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3.1.12负责向技术监督局申报新安装机械的鉴定、取证工作。
3.3.1.13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3.1.14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中安全帽、安全带的配置计划审批、采购、发放并监督定期试验工作。
3.3.1.15负责安全设施(指属于安措经费开支的项目)、安全工器具的计划、采购、发放并监督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3.3.1.16负责监督防暑降温措施的执行。
3.3.1.17对膳食、饮用水等生活卫生和环境卫生和现场医疗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3.1.18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员工作例会。
监督检查专业公司(或专业项目部)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指导工程处、班组进行安全建设。
3.3.1.19负责制订工程项目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统一掌握使用安全奖金,严肃查处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
3.3.1.20负责审查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
贯彻落实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监督承发包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办法的实施。
3.3.1.21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
协助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组织安全、环境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3.3.1.22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3.3.1.23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
3.3.1.24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3.3.2安全员
3.3.2.1监督、检查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施工机械和消防安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整改。
3.3.2.2参加项目部(专业工程处)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3.3.2.3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
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3.3.2.4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站班会。
督促班组加强安全建设。
专业工程处安全员协助专业工程处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
3.3.2.5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安全部安全员实施对新入厂人员第一级安全教育,专业工程处安全员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
3.3.2.6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3.3.2.7参加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机械的安全性能检查和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的确认,检查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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