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叶坪学校诗歌朗诵比赛活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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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叶坪学校诗歌朗诵比赛活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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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国颂”诗歌朗诵比赛
活动方案
主办单位:
桑植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承办单位:
桑植县竹叶坪学校
为繁荣学校校园文化,进一步激发学生爱党、爱祖国、爱校园、爱生活的炽热情感,共同礼赞祖国,讴歌时代,增强他们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学校经研究决定与桑植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联合举办以“祖国颂”为主题的诗歌朗诵比赛。
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成立活动组织机构
组长:
杨太和(桑植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
副组长:
朱珍英(桑植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副主任)
刘永祥(桑植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副主任)
赵辉球(桑植县竹叶坪学校中心校校长)
成员:
徐自力张成明袁自力张生英钟为广
明永春郑安邦涂方杨彩凤唐承伟
二、比赛范围及主题
比赛紧扣“爱家乡,爱祖国”的主题,歌颂各个历史时期英雄人物可歌可泣的事迹,赞美祖国大好河山和家乡优美风光,感怀家乡和祖国翻天覆地的可喜变化,抒发青少年努力学习,发奋图强,报效祖国和建设家乡的远大理想与真挚情怀。
三、比赛时间:
2011年12月29日(星期三)
四、参赛作品要求
1、朗诵比赛所选篇目鼓励原创性,修正不局限于自我创作,除古诗外,其余诗歌均可。
2、朗诵表演必须讲究艺术性和观赏性,注重服装和仪表,根据内容编配音乐可配背景。
3、朗诵表演不限人次参与。
4、时间为3-——5分钟。
五、活动评价。
小学分低年级、中年级和高年级三个组,各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1名;中学组分年级各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获一、二、三等奖的班级分别奖励班级管理分3、2、1分。
六、评委名单
徐自力、袁自力、钟为广、张生英、黎金平、杨彩凤、吴琼
七、参赛评比标准
内容
标准
仪
表
(1)衣着得体,与诗歌内容相协调。
(2)精神饱满,姿态得体大方。
(3)表演能和朗诵融为一体。
(4)能通过表情的变化反映诗歌的内涵。
创
新
(1)表演者使用的诠释方式与众不同,给人耳目一新的感受,朗诵形式富有创意。
(2)配以适当伴舞或配乐,或以其他富有创意形式朗诵。
朗
诵
(1)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思想性强。
(2)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
(3)朗诵熟练,声音洪亮,能够脱稿。
(4)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正确把握诗歌节奏。
(5)能正确把握诗歌内涵,声情并茂,能与观众产生共鸣。
(6)很好地表达了主题和内涵,升华了青年朝气蓬勃的气质,具有震撼感。
竹叶坪学校“祖国颂”诗歌朗诵比赛
评分细则
一、评分标准:
1、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声音宏亮,正确把握诗歌节奏2分。
2、参赛者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充分表达诗歌的思想感情2分。
3、参赛者能正确把握诗歌内容,富有有节奏感,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2分。
4、参赛者衣着得体,精神饱满,姿态得体大方1分。
5、参赛者富有表情,能人文合一,1分。
6、作品形式自由活泼,符合要求,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积极向上,参赛者出入有序有礼,与诗歌内容相协调1分。
7、朗诵形式富有创意,配以适当伴舞或配乐,或以其他富有创意形式朗诵,富有感染力1分。
二、评分要求:
1、评委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最后得分保留一位小数。
2、比赛打分满分10分。
3、评委根据评分表打出总分,将总分写入评分表。
桑植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桑植县竹叶坪学校
201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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