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龙街中心小学2007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管理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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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
1、逐级签订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全而推行学校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
各校校长为学校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实行校长负责制。
镇中心校和各村完小签定责任书,完小校长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实行各守其岗,各负其责,卫生安全工作层层责任制。
2、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思想,把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学校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学校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3、健全组织,明确责任,认真开展工作。
各校健全完善学校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全而负责,分管领导抓具体工作,经常性研究讨论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问题,抓重点,突难点。
认真做好每学期开学和放假全年四次全校卫生及食品卫生工作大检查,并适时开展校内卫生及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利用“世界卫生日”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县政府组织的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强化学校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狠抓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隐患的预防整治,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或上报。
4、制定学校卫生及食品卫生工作规划,增加投入,逐步完善卫生设施,改善卫生条件。
根据学校实际,制定5年或10年学校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规划和年度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并纳入学校发展规划。
5、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使师生100%接受卫生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卫生安全意识。
按义教课程要求开齐健康教育课程,上足课时,并利用广播、黑板报、校会、班会等进行广泛的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使师生掌握卫生健康知识,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增强食品卫生安全观念,促进身体健康成长,提高身体素质。
6、加强从事饮食服务人员的卫生安全知识学习培训,从严管理,杜绝无证上岗,违规操作,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7、强化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积极创建文明卫生先进集体、卫生安全食堂,造就优良育人环境。
8、严格重大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各校必须建立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立即向中心小学和上级政府部门报告,按“四不放过”进行严肃查处。
实行校长“说清问题”制度,凡发生食物中毒,校长和分管学校安全的副职必须到中心小学说清问题。
9、加强学生心理卫生健康教育,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为标准,认真开展工作,对特殊学生建立心理档案。
结合实际,加强教师心理卫生健康指导工作。
三、考核原则
l、以责任单位为考核对象,考核计分按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评分细则进行逐条打分。
2、量化考评实行学校自评与中心小学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四、考核办法
年初由中心小学领导与各学校签订学校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由各完小学具体实施,年底进行检查自评,报中心小学,再由中心小学组织按考核评分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考核标准如下:
(一)、按《澄江县学校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评分细则》规定,标准分为100分,另外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加分和扣分:
1、全年无群体性因饮食造成不良反应加3分,无人员食物中毒事故加5分;
全年未发生流行性传染病的加2分。
2、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有创新,成绩突出的加2分。
3、每发生1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扣20分,食物中毒造成1人(包含l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扣40分。
(本条实行一票否决、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评定等级
l、优秀:
考评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
2、合格:
考评得分在80一94分。
3、基本合格:
考评得分在75一79分。
4、不合格:
考评得分在74分以卜。
五、奖励办法
1、考评为合格以上等级的所有学校按考评分由高至低依次取前8名进行奖励。
2、学生数在500至999人按所得分数×
1.6元,学生数在:
300至499人按所得分数×
1.4元,学生数在300及以下按所得分数×
1.2元。
3、奖励的实施由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报中心小学审批后实施。
六、惩罚
1、考核不合格的学校,由中心小学在全镇通报批评。
2、年度内发生一起群体性中毒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对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及相关人员分别扣除年终奖600元、500元和400元。
以上人员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履职考核不得评为优。
3、年内如发生一起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除按惩罚第2条执行外,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根据情况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隐瞒、虚报的,造成不良后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学校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评结果将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依据。
对忽视学校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要求,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卫生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奖惩同安全、消防安全、综治工作合在起进行兑现。
本责任书经签字后于当年生效。
一式二份,中心小学和各完小各持一份。
执检单位:
法人代表(签字):
责任单位:
签字时间:
2007年3月1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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