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代理销售合同.docx
- 文档编号:1438153
- 上传时间:2022-10-22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6.53KB
商品代理销售合同.docx
《商品代理销售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品代理销售合同.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商品代理销售合同
商品代理销售合同
甲方:
住所地:
通讯地址:
乙方:
住所地:
通讯地址:
第一条总则
1.1词语涵义。
代理合同文本,其用词用语除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1平均底价:
甲方要求乙方须完成销售的代理房屋最低平均单价。
1.1.2单套底价:
乙方以平均底价为平均价制定的每套代理房屋的最低销售单价即一房一价底价(表)。
1.1.3合同单价:
购房者为购买乙方代理销售的房屋而与甲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单价。
1.1.4代销总价:
合同单价乘以乙方所销售房屋建筑面积乘积之和。
1.1.5销售额:
购房者为购买乙方代理销售的房屋而与甲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之和。
1.2甲方为【】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唯一开发建设单位,本项目位于,详细的确定性技术指标以政府批复的规划文件及预售测绘面积为准。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同意按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暂测面积为准进行结算。
本项目推广名和实际名称的改变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1.3甲方已取得本项目的以甲方作为开发商的所有开发手续和批文,相应复印件见附件。
第二条代理房屋、平均底价、佣金、营销费用
2.1代理房屋
甲乙双方同意: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本项目中可售物业,包括住宅、商业及车位,,具体代理销售范围及房号和面积为见附件经双方书面确认的《销售范围表》。
2.2平均底价:
本项目代理房屋平均底价由双方另行商讨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乙方根据相应的平均底价制定单套底价以及对外销售的销售单价的《销售价格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执行。
2.3佣金
佣金结算标准和具体的结算方式见本合同第十条。
2.4营销费用
1)营销费用应包括:
A)本项目品牌的推广费用:
B)本项目前期推广和销售中投入的推广费用:
C)具体包括:
媒体广告、楼书、售楼处样板房的装修装饰及家具、保安保洁保绿、现场气氛营造、DM单制作、电视CF制作、房展会展览费用、销售道具制作费用、整体和单体建筑模型、彩色效果图、灯箱广告、看板、房型家配图、引导旗、横幅、小区围墙广告、工地环境美化和造景等及相应的广告宣传活动,以及售楼部与样板房的水、电、通讯、办公设备用具等日常费用。
2)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制定营销计划、预算,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执行;营销费用由甲方据实承担。
第三条代理期限
3.1代理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
代理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需延长期限,甲乙双方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协商确定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3.2进场条件
3.2.1甲方取得本项目代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并完成网上申请手续(包括取得网上交易密码)。
3.2.2甲方确定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条件。
3.3乙方驻场人员
3.3.1销售阶段,乙方应组织不少于6名专业销售人员、1名案场经理负责现场销售工作,销售人员以及其他乙方人员名单双方另行书面确认。
第四条销售权限、成功销售、客户界定
4.1销售权
4.1.1双方确认乙方为本项目销售现场唯一的驻场销售代理公司,但为了提高销售业绩,本合同期间甲方有权自行组建自己的销售团队并进场销售。
4.1.2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代理销售房屋的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分销商代理销售本项目可售房屋。
分销第三方代理销售房屋时应遵照甲方书面确定的《销售价格表》(此价格表与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价格表》一致)。
分销第三方不得进入本项目售楼部、示范区及样板房销售代理房屋,亦不得在以本项目为中心,半径3公里内的区域(包括整条麓山大道在内)拦截客户。
第三方分销商给甲方提供的意向客户由甲方提供签约等后续服务。
4.1.3在乙方代理期限内,甲方有权自行销售本项目中的房屋,比如用于冲抵工程款、广告款及甲方的特别关系,或甲方自有客户未通过乙方或分销机构而直接与甲方成交,该部分房屋不计入乙方完成的销售指标,乙方也不计提佣金。
若甲方关系客户为乙方首次接待并已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客户,一律视为乙方客户,乙方按本合同10.3款计提佣金。
4.2成功销售的标准
4.2.1成功销售是指购房者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等全部附件,同时:
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的客户支付了全款;按揭付款的购房者付清首付款,且乙方按银行规定完成所有按揭资料的收集且客户已签订贷款合同。
4.2.2甲乙双方同意,购房者与甲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由于甲方原因无法办理预告登记、抵押登记造成购房者退房的,则该房屋视为乙方已成功销售房屋,乙方己结取的佣金不予退还;若代理房屋被司法行政机构以查封等方式施以强制措施的,则该房屋乙方不计提佣金,如该套房屋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佣金的,甲方有权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一笔费用中扣除;若非因甲方原因或者购房者的原因导致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退房的,该套房屋乙方不计提佣金,且不计入乙方销售指标,如该套房屋甲方己向乙方支付佣金的,则在该房屋实际退房后乙方将该房屋己结取的佣金一次性返还甲方;若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购房者认购后退还定金或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退房的,该房屋乙方无权计提代理佣金,且不计入乙方销售指标,若该套房屋已结取的佣金的,乙方应将该套房屋佣金返还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仍作为代理房屋由乙方销售,上述乙方返还的佣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一笔费用中扣除。
4.2.3如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违约,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购房者追讨定金或者违约金,此部分定金或者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4.3销售合同样本
乙方应按甲方书面确认的《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及其全部附件之样本代表甲方与购房者签订合同,与合同样本有出入的条款需经甲方书面确认。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与购房者签订与合同样本不一致的条款,并因此发生纠纷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还应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因此对购房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及因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各种费用。
4.4乙方销售客户认定
4.4.1乙方客户经甲方现场确认人在《客户认定书》上签字即乙方销售客户,其作为本合同附件。
4.4.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销售现场的销售管理制度(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遵守甲方现场的接待轮序,不得出现抢客现象。
如一旦发生乙方因争抢购房者而发生言语或肢体上的冲突、发生打架闹事等有损甲方形象或对销售现场秩序造成影响之行为时,乙方每次应承担5000元违约金。
且前述行为累计出现超过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销售计划、销售承诺和预售合同签订
5.1销售计划:
5.1.1乙方须于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工作计划,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备案实施。
5.1.2代理房屋销售价格表由甲、乙双方商定,经甲方最终书面确定,销售价格表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后,为本合同之不可分割的补充附件。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销售价格表作出调整并书面确认,调整后的销售价格表乙方须严格执行。
甲、乙双方对销售价格有分歧的,概以甲方最终书面确认的为准。
5.1.3乙方不得擅自以低于甲方确认的《销售价格表》(即销售底价表)所确定的价格销售本项目房屋,不得违反双方共同确定的销售政策,如乙方擅自在销售价格表或销售政策之外进行销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售房差价等均由乙方承担,且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甲方有权直接从当月应支付给乙方的代理佣金中扣除。
同时,若前述行为累计出现超过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2销售承诺:
5.2.1甲方须提供相关经济技术指标、经政府机关审核后的规划图纸等相关文件图纸,以及与之相关的销售承诺内容。
5.2.2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文件图纸基础上编制《项目销售手册》(以下简称《销售手册》),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执行。
乙方在代理期内的销售讲解内容不得超越该《销售手册》约定范围对购房者做出任何承诺或进行虚假承诺,若乙方所派人员对购房者做了虚假承诺,则以销售事故进行处理,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且甲方有权直接从当月应支付给乙方的代理佣金中扣除。
若给甲方造成购房者索赔等损失的,则由乙方与购房者协商索赔金额,并在达成赔偿协议后五日内由乙方全额支付该赔偿金,且甲方可在应支付乙方的任一笔代理佣金中对违约金或损失进行扣取。
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足额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处理客户索赔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如《销售手册》约定内容发生变更,甲方须出具经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的书面变更说明,并通知乙方调整相关内容,乙方应严格执行。
5.2.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发生《销售手册》内未涉及内容,乙方不得私自解释或承诺。
如乙方认为需对《销售手册》内容有所变更,须向甲方书面通报相关内容,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出具相关书面说明后方可作为《销售手册》补充内容。
5.2.4《销售手册》作为本项目唯一的销售文件属于商业机密范围,仅提供给乙方相关人员使用,乙方及乙方相关人员均有义务保证该《销售手册》的内容不外泄给与本案销售不相关人员,如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的相关人员向与本项目销售不相关人员泄漏《销售手册》的内容,每次乙方应承担违约金200元,出现以上情况达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截止自合同解除之日,乙方的销售佣金按本合同10.5款约定予以结算支付。
5.3合同签订:
5.3.1本项目所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之全部合同样本由甲方提供,且甲方负责对前述合同履行加盖公章手续。
5.3.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上述合同样本协助甲方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附件。
5.3.3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如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更改,乙方只承认按照甲方书面确认的文本条款更改。
除此以外甲、乙双方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合同条款,否则乙方按照本合同4.3条款约定承担责任。
第六条销售事务和人员要求
6.1甲方工作人员要求:
6.1.1甲方派驻项目总监、销售副总监、策划副总监、销售经理等在现场管理、监控、帮助客户成交等,甲方可参与销售团队管理,并完成以下工作:
a)审核预售合同条款以及附加条款内容,并盖销售合同章;
b)配合乙方销售工作,协调双方事务性工作;
6.1.2甲方在销售现场派驻财务人员两名,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c)收取销售定金以及房款、购房者应支付的违约金。
d)配合乙方完成销售款项的收取和返还工作。
e)严格执行甲方销售款项收取和返还的财务制度和纪律。
6.1.3甲方在销售现场派驻按揭工作人员一名,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f)按揭银行的选择和业务由甲方安排。
g)负责联络按揭银行和公证处等相关机关单位,配合乙方完成按揭工作。
h)负责将签订完成的销售合同,送交本案所对口的交易中心进行合同登记工作。
6.2乙方工作人员及团队要求:
6.2.1乙方销售团队人员编制仍归属乙方,由乙方管理。
乙方销售团队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销售团队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乙方销售团队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例会、培训课程。
6.2.2乙方人员以公司重要的管理成员为主,全程参与本项目的策划、公关、培训、销售等工作,并进驻现场工作。
6.2.3乙方应提供营销团队架构,并提供该项目总负责人,策划负责人、销售负责人、客服负责人及各主管级以上人员的详细工作履历以及团队人员的工作履历及业绩简介,甲方认为乙方团队人员未达到合作要求标准的,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限时更换和配备。
项目驻场人员的架构及简介,并明确相关的人数,不得减少,如出现人数不对等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若乙方签收整改通知之日起15日内仍未整改,则甲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商品 代理 销售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