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doc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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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本预案的有效实施。
4。
2
以人为本、安全扑救.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中,要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坚持安全第一、科学组织、安全扑救。
1.4.3
立足防范、反应快速.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1.4.4
分工合作、资源共享.各级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沟通和交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
1。
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一般森林火灾是指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是指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是指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是指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2、组织指挥体系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全市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处置工作。
各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辖区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处置工作。
2。
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成员及职责任务
1.1
组成成员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市林业园林局、广元军分区、市委农工办、市应急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气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旅游局、市安监局、市妇联、团市委、广元电业局、电信广元分公司、移动广元分公司、联通广元分公司、武警8743部队、武警广元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等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组成.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园林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和总值班室工作。
本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即为市处置森林火灾事件的最高指挥机构,具体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指挥长: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
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林业园林局局长
副指挥长:
广元军分区副司令员或参谋长、市公安局副局长、武警8743部队团长、武警广元市支队支队长、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值班电话:
12119、(传真)
本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即设立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技术咨询组和现场督查组等工作部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快速响应,积极参与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2.1.2
职责任务
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检查、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行政措施,指导森林防火工作;
监控全市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情况;
全面掌握火情,组织、协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妥善处理森林火灾事故。
本预案启动后,指挥部的具体任务是:
(1)综合调度。
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上报火场最新信息;
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调拨扑火机具;
协调解决在扑火救灾中遇到的困难;
指导和督促查清火灾原因,侦破火案;
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各项具体的扑火救灾应急处置工作。
(2)后勤保障。
协调交通、物资和卫生等相关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食品等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及伤员救治,为扑火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3)技术咨询.召集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根据火场气象条件、地形地貌、森林植被、扑火进展等情况,对火场态势及火灾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4)现场督导。
根据扑救工作需要,组织工作组深入火场一线开展工作,及时传达省、市领导相关批示、指示精神,监测火场情况,检查、监督森林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扑火救灾指令及本级应急预案执行情况,指导和协助前线指挥部开展扑火救灾工作。
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森林火灾预防、森林火灾预警预报和扑火救灾各项工作.
本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火灾情况和任务分工告知相关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规定的分工和任务,认真履行职责,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扑火救灾各阶段工作。
2。
市林业园林局: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森林防火方针、政策和法规,开展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拟订森林防火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检查指导县区森林防火工作;
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2.2
市发展改革委:
会同市林业、财政部门安排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2.3
市公安局及市公安消防支队:
及时组织城市消防部门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活动,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2.2.4
市民政局:
当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时,负责协调组织森林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做好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协助做好死者善后工作;
统计人员伤亡和灾民财产损失情况。
2.2。
5
市财政局:
根据本级财力状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编制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预算,及时足额拨付,确保应急所需,并负责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2.6
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扑火工作需要和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请求,协助组织森林火灾应急所需的运输车辆,确保扑火救灾物资和增援人员快速运送到指定位置。
2.2.7
市卫生局:
森林火灾发生地的医疗力量无法满足因灾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治时,协调组织其他地区的医疗力量和药品紧急支援火灾发生地,开展重伤病人员的抢救、转治工作,并指导火灾灾区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2.8
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组织和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媒体开展森林防火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安排播出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
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报道我市森林火灾以及森林火灾扑救情况.
2.2。
9
电信广元分公司、移动广元分公司、联通广元分公司:
保障火场无线电通讯不受干扰,或临时指配通讯频率,或采用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等可靠通信方法,确保各扑火队伍与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与各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之间的通信畅通。
2.2.10
市气象局:
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同时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发布工作。
2.2.11 广元军分区:
森林火灾情况严重,需要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援时,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有关规定,协调驻广部队积极支援地方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协助报批救灾飞机飞行及人工增雨作业空域。
2.2.12 市应急办:
根据市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协调森林火灾应急事项。
收集火灾全面信息,综合研判灾情并按规定上报.
2.13
其他成员单位:
按照职责负责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安全扑救等工作。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
森林火灾预防
3.1。
1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3.1。
2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3.1.3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规定重点森林防火期;
重点森林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适时规定森林防火戒严区,规定森林防火戒严期。
3.1.4 在森林防火期内,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林区生产、生活用火行为;
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
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消除各种火灾隐患,营造生物防火林带;
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
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全市森林防火警戒期,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天气预报,制作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向全市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
在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3.3
林火动态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利用卫星林火监测和视频监测,及时掌握林火动态和卫星热点变化情况;
火灾发生地的地面瞭望台、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发现新的火情后及时报告,形成立体型林火监测网络。
3.4
人工影响天气
由气象部门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重点火场的地理位置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3.5
信息报送和处理
森林火灾信息由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逐级上报。
3.5.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或通过12119、119、110等报警电话及其他途径报告和反映森林火灾信息.
5.2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按照“有火必报、边扑边报”的要求,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在组织扑救的同时,应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逐级上报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应按规定第一时间报市政府.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1)发生在市主城区附近的森林火灾(东坝雪峰森林公园、南河湿地公园及其周边的森林、河西、上西办事处境内的飞播林区);
(2)发生在重点林区、景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火灾;
(3)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4)威胁村庄、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6)市周边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7)需要市支援、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8)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3.5.3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室接收到卫星监测热点和森林火警报警信息后,立即通知热点、火警所在地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信息后,要立即核准有关情况及时组织扑救,并及时将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反馈.
4、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随着灾情的不断变化,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
火灾发生后,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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