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三年度市直单位绩效考核目标指标申报表doc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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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完成上级下达的污染物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去年分别下降4%、2%、4%和4%。
工作进展及绩效:
根据2018年减排计划,1-6月全市列入计划的项目已完成或基本完成99个(占比71%),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4509吨、氨氮391吨、二氧化硫3430吨、氮氧化物3489吨。
工作举措:
制定并印发《杭州市污染物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计划的通知》(杭减排办〔2018〕4号),明确各区、县(市)年度减排目标及139个重点工程。
具体工作情况:
制定并印发《杭州市污染物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计划的通知》(杭减排办〔2018〕4号)。
71%
大气处
职能指标
空气质量
PM2.5年均浓度达到4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3%。
1-6月,环境空气优良天数累计127天,同比减少1天,优良率70.2%,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
杭州市区PM2.5平均浓度46.8µ
g/m3,同比下降6.6%。
6月,杭州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18天,同比减少7天,优良率60.0%,同比下降23.3个百分点;
杭州市区PM2.5月均浓度30.1µ
g/m3,同比上升1.7%。
50%
大气办
水环境质量
交接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83.3%,国家水十条地表水考核断面中三类以上水质达到92.3%以上;
无劣Ⅴ类水质断面。
2018年1-6月,我市纳入国家水十条地表水考核的13个断面Ⅲ类水质以上断面保持92.3%;
无劣Ⅴ类水质断面;
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78.9%,比去年同期降低5.3个百分点。
1、编制年度“水十条”实施计划,确定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2、加强监管,多次召开全市水环境质量分析会,定期通报,赴淳安等地开展督查和指导;
3、强化考核,将水环境质量纳入“五水共治”和生态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推进水环境质量按月考核预扣分制,开展考核得分测算。
1、编制并由市政府印发《杭州市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实施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2、每月开展全市水环境质量分析会议,针对水质出现的波动开展针对性研讨,通报断面属地,要求报送整改方案并实施整改;
3、对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采测分离开展提前监测分析预判、监测全过程跟踪,监测后总结评估。
4、积极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沟通水质波动原因,并尽可能申请调整对千岛湖水质断面考核要求。
5、赴聚光科技等对接采测分离相关工作。
水处
工作目标
重点工作目标
大气污染防治
1.编制《杭州市“清洁排放区”建设暨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实施计划》并报市政府发文;
2.牵头推进全市域“清洁排放区”建设,编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暂命名);
3.牵头实施“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考核,深化治理“燃煤烟气、工业废气、车船尾气、扬尘灰气、城乡排气”,推动完成各项重点年度任务。
一、目标进展
制定印发了《杭州市“清洁排放区”建设暨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实施计划》(杭政办函〔2018〕85号);
完成《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初稿,并下发通知征求意见;
制定《杭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细则》并上报市考评办。
二、工作举措
起草《杭州市“清洁排放区”建设暨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实施计划》、《杭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细则》初稿,经多次征求意见和会议研究讨论,修改完善后报分别市政府办公厅及市考评办,其中《计划》已印发实施。
同时,对《计划》进行任务分解,对照重点目标,加强月度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全面组织实施《杭州市“清洁排放区”建设暨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实施计划》,协调推进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对进展情况开展通报,组织开展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督查,进一步加强“五气共治”力度。
1.《杭州市“清洁排放区”建设暨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实施计划》(杭政办函〔2018〕85号)已于6月15日正式印发实施。
2.《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已于6月25日正式下发通知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
3.根据《计划》完善《杭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细则》并于6月25日上报市考评办。
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年度任务,年度挥发性有机物减排3400吨以上,并力争超额完成10%(3740吨)以上,持续推动空气质量改善,PM2.5达标率达到89%以上。
截至6月底,完成17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初步统计减排量约为1750吨。
1、高度重视,召开了局系统内部VOCs整治工作讨论会,初步建立联合推进机制。
2、加强督查,对富阳区、桐庐县开展了VOCs整治督查,下发了抄告单;
3、加大资金补助,正在制定修改重点源资金补助管理办法,加大对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补助力度。
1、局领导高度重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召开了局系统内部VOCs整治工作讨论会;
2、市大气办牵头对富阳区、桐庐县开展了VOCs整治督查,下发了抄告单;
3、正在制定修改重点源资金补助管理办法,加大对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补助力度。
51%
完成全市新建乡镇空气自动站144个,形成市区乡镇街道空气质量一张图,研究污染时空动态变化过程,为环保精准治理提供高效科学决策。
已经完成市区144个乡镇空气自动站,并投入运行。
1、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推动建设工作;
2、完成144个站点建设,由三家服务商承建,其中聚光科技52个,尚洋环科44个,蓝盾光电48个。
建成了杭州乡镇空气质量监管平台,同时和基层网格员APP、乡镇一体机、公众APP共同组成多级多部门共同配合协同工作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
3、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中,我局向彭佳学副省长等一行嘉宾介绍了乡镇空气站的有关情况,得到了高度认可。
在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中,向彭佳学副省长一行嘉宾进行了展示;
目前,已建成乡镇空气质量监管平台,可以实时接收到杭州144个乡镇街道的空气质量监测情况,通过全局地图,展示市区范围的空气质量空间分布情况,以及变化趋势。
通过乡镇一体机,让市民了解身边的空气质量。
100%
科监处
修订国III柴油车淘汰补助政策,淘汰国III柴油车10000辆;
待省里出台非道路排放标准后,拟定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
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道路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在用车污染排放监管力度。
1、去年8月开始试行的《杭州市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修订后于6月10日正式实施,今年以来共发放补助4921余万元,1-6月已注销国III柴油车7258辆;
2、与交警部门联合出台《杭州市“蓝天保卫战”高排放车辆的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今年以来共抽检车辆724辆,其中超标车辆104辆,公安处罚104辆,罚款2.08万元;
环保处罚6辆,罚款0.3万元。
1、修订实施《杭州市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指导萧山、余杭开展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工作;
2、开展调查,研究起草以国三排放标准载货柴油车为主的高排放车辆限制通行政策;
建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研究起草《杭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申报管理办法》;
3、制定《杭州市“蓝天保卫战”高排放车辆的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道路联合执法检查。
4、加强与交通、交警、城管等部门间的工作对接,及时抄送超标车辆信息,联合督促、共同推进国三柴油车淘汰工作。
1、6月10日起正式实施《杭州市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
本月申请702辆,补助车辆588辆,金额1261余万元;
2、会同公安交警部门研究推动市区适当范围内以国三排放标准载货柴油车为主的高排放车辆限制通行政策;
协同交通、经信、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货运车辆的推广应用;
3、联合交警部门开展在用机动车路检,本月共检测车辆553辆,其中超标车辆17辆,公安处罚17辆,罚款0.34万元;
75%
机排处
水污染防治
编制《杭州市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发文,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或提升,提前2年实现省“水十条”下达的2020年目标;
牵头组织开展涉水行业整治,完成涉水行业整治企业50家,达到省级涉水行业整治考核要求;
牵头组织开展完成5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创建,达到省治水办制定的创建要求,通过市级创建验收。
1、已完成《杭州市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实施方案》的市政府发文;
2、已完成涉水行业整治企业26家,完成“污水零直排”4家工业园区整治工作,待市治水办验收。
1、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涉水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全市涉水行业污染整治提升现场会,会同省环保厅对大江东、萧山的涉水行业污染整治进行督查;
2、配合市治水办牵头制订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创建指导意见(试行),召开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创建推进会;
1、完成《杭州市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实施方案》的市政府发文;
2、完成5家涉水行业整治;
3、完成“污水零直排”3家工业园区整治工作;
4、制订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创建指导意见(试行);
5、召开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创建推进会。
固废与土壤污染防治
督促推进危废处置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富阳、桐庐、建德、临安等四个飞灰处置项目建成,第三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开工建设。
加强危废管理,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利用率达到96%以上。
4个飞灰处置项目均在施工阶段,工程进度50%,正按相关时间节点推进,第三固废处置中心处在前期手续办理过程。
加强危废管理,上半年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利用2.94万吨,无害化处置利用率98.5%。
1、及时组织如开协调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我局组织召开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建设专题研究会议,会议听取了全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对飞灰处置设施建设的有关问题进行讨论研究,确保在2018年10月完成项目建设,12月投入运行。
明确飞灰处置全市统筹,按统一调配、统一定价的原则组织实施,首先考虑临安区、富阳区、桐庐县、建德市4个飞灰处置项目按计划供应配额。
2、加强对第三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的指导工作,每月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促进项目建设。
3、做好危废规范化管理工作,起制定了《杭州市有害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并将组织实施。
1、6月份4个飞灰处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富阳区飞灰处置项目正在安装压滤机、氨气吸收塔等设备;
控制柜已签订合同,预计7月中旬到货。
桐庐县、建德市飞灰处置项目建设:
目前完成了场地“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气,平整场地)”开始土建施工;
非标设备及电气设备进入招标采购阶段。
临安区飞灰处置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地下基础工作,进入基础养护阶段,部分开展地上支架模板施工。
2、第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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