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安监发〔2017〕85号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暨“两个体系”建设专项调查活动的通知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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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全市检查企业不少于130家;
(二)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以点带面,通过检查少量典型企业,实现规范整个行业领域效果,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四)对受检企业同步开展专项调查,摸清重点行业领域“两个体系”建设推进情况。
二、扎实开展集中执法检查
(一)检查范围与重点。
检查非煤矿山、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领域企业。
重点检查新修订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全省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标准》涉及到的相关内容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88号令规定的应急管理内容。
(二)检查时间与任务。
检查时间为6月5日-30日。
原则上,每个区(市)执法检查企业数不得少于20家、枣庄高新区执法检查企业数不得少于10家。
市安监局将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回头看”督查,适时对部分区(市)集中执法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具体督查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织方式与工作机制。
这次集中执法检查由市安监局牵头,各区(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参照4月份全省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的组织方式进行,确保取得实效。
1.组建“1+4”模式检查组。
市安监局抽取市、区(市)两级执法人员组建6个检查组(具体分组见附件1),每个检查组由执法组、专家组、陪检组、督导组等4个专门工作组组成,其中,执法组由检查单位执法人员组成(不少于3名),专家组由执法组从安全生产专家库中抽调(不少于4名),陪检组由受检单位执法人员组成(不少于3名),督导组由市局1名县级领导和2名执法人员组成(具体分组见附件2)。
检查组组长由市局县级领导兼任。
根据工作需要,检查组可分成若干检查小组,但每个检查小组不得少于2名执法人员、1名专家,检查小组长由市局执法人员兼任。
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确定,检查单位和受检单位要搞好衔接。
2.完善执法方案和流程。
检查前,要逐家企业制定现场检查方案,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工作分工;
检查时,执法人员、安全专家要对各自提出的问题进行签字确认;
现场反馈结束后,执法组将发现的问题及处置意见列出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当场书面移交陪检组,陪检组根据处置意见下达执法文书。
每家企业的原始执法材料,由各区(市)安监局集中整理、归档备查。
3.健全工作制度。
要建立“五个当场”处置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向企业负责人进行反馈,当场整改易改问题,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限期整改要求和期限,当场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简易处罚,当场对需立案处罚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要建立会商制度,对各检查组提出的专业方面、执法方面的争议,迅速启动会商机制,形成统一的会商意见。
4.强化执法保障。
执法检查开始前,各检查组要组织参加执法检查的执法人员和专家进行集中培训,掌握工作流程、检查重点和执法标准。
要制定工作纪律,明确执法人员、陪检人员和安全专家的纪律红线。
要完善激励约束措施,对工作突出的给予正面激励,对消极检查、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巩固执法成果。
各区(市)安监局要按行业分析梳理共性问题,通报给同类型企业,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自改,及时跟进执法检查,实现检查少量典型企业、规范整个行业领域的效果。
要及时开展“回头看”督查,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确保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要跟踪行政处罚落实,对无正当理由不处罚、案件办理进展缓慢的,要加大督查和媒体曝光力度。
各区(市)安监局要认真总结集中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形成集中执法检查工作总结,于7月5日前与《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统计表》(附件3)一并报送市安监局。
三、认真组织“两个体系”建设专项调查
(一)调查范围。
专项调查要与执法检查同步进行,所有受检企业都纳入调查范围。
(二)调查内容。
围绕省、市关于“两个体系”建设的有关文件要求,重点调查企业是否了解“两个体系”建设,是否启动“两个体系”建设,体系建设进展如何,建设过程中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有什么工作建议等内容。
(三)调查方式。
专项调查由检查人员具体负责,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询问相结合的方式。
每家企业的专项调查情况,都要填写《“两个体系”建设情况专项调查表》(附件4)。
要向基本建成及正在建设“两个体系”的企业发放《“两个体系”建设企业调查问卷》(附件5),每家企业至少询问2名负责“两个体系”建设的有关人员,进一步了解企业“两个体系”建设情况,听取企业对“两个体系”的工作建议。
(四)调查分析报告。
各区(市)安监局要安排熟悉“两个体系”建设的有关人员,专门负责梳理专项调查情况,并认真填报《“两个体系”建设常见问题清单》(附件6)、《“两个体系”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7)。
要组织力量认真总结分析“两个体系”建设情况专项调查结果,找出企业“两个体系”建设的症结性问题,分析产生症结性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两个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形成专项调查分析报告(报告格式见附件8)。
各区(市)安监局要于7月5日前,将专项调查分析报告、所有企业《“两个体系”建设情况专项调查表》、《“两个体系”建设常见问题清单》、《“两个体系”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一并报送市安监局(可发送电子版)。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开展这次活动,既是为了推进《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贯彻实施,掌握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两个体系”建设进展情况,也是为了持续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各区(市)安监局要切实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严查一批违法行为,把“两个体系”建设的真实情况摸上来。
(二)搞好结合,突出重点。
各区(市)安监局要将这次集中执法检查与年度执法计划有机结合,原则上省级标杆企业和省级异地执法检查过的企业不纳入本次活动范围,避免执法重复和遗漏。
检查过程中,要区别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安全生产基础的企业实际,围绕重大风险、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核心岗位等环节以及全省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暴露出来的共性问题,合理确定检查侧重点,提高执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严格执法,深入调查。
要坚持严格执法、严厉处罚,检查发现有法定依据的问题,要坚决依法下达执法文书,责令企业整改;
涉嫌违法的,要坚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没有法定依据的问题,要作为执法建议向企业提出。
要坚持专项调查与执法检查并重,深入了解企业“两个体系”建设真实状况。
同时,要向企业宣传讲解“两个体系”建设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帮助企业提高思想认识、梳理工作思路、完善创建措施。
联系人:
任伯儒,电话:
8685722
电子邮箱:
zzsjczd@
附件:
1.检查组分组安排
2.督导组分组安排
3.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统计表
4.“两个体系”建设情况专项调查表
5.“两个体系”建设企业调查问卷
6.“两个体系”建设常见问题清单
7.“两个体系”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
8.“两个体系建设”专项调查分析报告格式
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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