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镇灵山安置区二期重点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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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横沥镇灵山安顿区二期工程检测监测服务(重新招标)
二、招标单位:
联系人:
叶工电话:
代建单位:
柯工电话:
区工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南沙区开发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
四、项目概况:
横沥镇灵山安顿区二期工程位于灵山岛南部庙南村,上横沥大桥东北侧,西接番中公路。
项目重要为配合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开发建设,满足灵山岛拆迁安顿需求,安顿区总用地面积:
107219平方米。
安顿区建设10栋共15座高层住宅楼及垃圾压缩站、村委等,设有社区居委会、物管、老年服务站、公厕等配套公建。
二期总建筑面积约21.8万㎡,设一层地下室,共建设安顿房1740套,首层某些架空。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一)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
本项目对横沥镇灵山安顿区二期工程提供检测服务,服务内容涉及:
施工监测(基坑监测、软基解决监测、高大模板监测、主体构造沉降观测);
实体检测(桩基本完整性检测除外);
原材料检测(除10%监督抽检外)。
(三)招标控制价:
626.121万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七、公示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献时间:
公示时间:
从6月12日至6月16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献开始日期(含本日):
6月19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献截止日期(含本日):
6月26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献时间:
上午:
10:
00—12:
00,下午:
14:
00—16:
00(节假日除外)。
如报名参加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少局限性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示,恰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献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填妥并盖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标文献费每套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收取,售后不退。
注: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献时间自招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有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畴覆盖:
地基与基本、工程监测、工程构造、建设工程材料、建筑节能,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畴须覆盖本次招标:
地基基本工程检测、现场见证取检测、主体构造工程现场检测等),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4、投标人必要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公司名单”中公司。
5、人员资格规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1内容订立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7、报名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
8、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构成联合体,联合体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
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构成,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合同。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
联合体共同投标合同应明确商定各方拟承担工作和责任。
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其投标无效。
1.联合体各方(涉及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她单位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浮现上述状况者,其投标和与此关于联合体投标将被回绝。
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合同书由各方均盖章外,报名资料和投标文献其她内容中“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须浮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可由主办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同一招标项目报名,即:
如控股单位先报名则被控股单位不得报名,如被控股单位先报名则控股单位不得报名。
十、正式投标人拟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投标人局限性3家或经评审有效投标人局限性3家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因素,修正招标方案,报关于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变化招标方式或不招标,应按《广东省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4.2)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示及招标文献内容有异议,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叶工联系电话:
地址:
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C栋3楼
十三、本公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发布,本公示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本公示在各媒体发布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文本为准。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献(招标公示)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五、其她阐明:
1、关于异议和投诉:
(1)依法必要进行招标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其她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视为对中标成果没有导致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
投标人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解决。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状况属实,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根据恶意异议(投诉),有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加招标人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
同步,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行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解决办法》等严肃解决,同步将记录到招标人诚信评价系统。
2、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加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业主单位制发各项有关建设管理办法。
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业主单位制发各项有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根据有关管理办法规定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招标人:
建设管理单位:
招标代理:
月日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我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一切材料都是真实;
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批准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献商务某些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我司保证不与其她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司没有处在被责令停业状态;
没有处在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惩罚期内;
没有处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成果中,我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记录;
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我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我司及其有从属关系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献编写工作;
我司与本次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从属关系或其她利害关系;
我司与本工程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从属关系或其她利害关系。
我司违背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司乐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公司:
(公司公章)
年月日
附件2
联合体共同投标合同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单位名称)
我方决定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我方授权委托本合同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递交投标文献,以及与招标人订立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行阶段协调工作。
投标牵头人(主办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
订立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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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横沥镇 灵山 安置 区二期 重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