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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学习自空中观的重点就是抉择无我。
我执、我、无我、通达无我、人我、法我,相似的空性和真实的空性,闻思的定解和体验的定解,这些有什么差别和关系,属于是重大的问题,这部论把这些体相、差别都认定好,就是所谓的抉择。
【敬礼文殊!
】
造论一开始先敬礼文殊菩萨。
具有文殊的智慧,才能拣择我、我执、无我、无我正见等等的差别和关系,所以首先顶礼文殊祈求加持。
分四:
一、抉择二无我二、宣说道之根本劝习正见三、辨别二种胜义四、了知空性定解
一、抉择二无我
分二:
(一)分说
(二)合说
(一)分说
1、抉择人无我2、抉择法无我
1、抉择人无我
下面一段讲:
⑴什么是人我执和人我⑵人我不成立及其理由⑶讲无我正见
【缘于自相续五蕴计我之识,即是我执。
其耽执之境称为补特伽罗或人我。
】
首先要认定人我和人我执,这有微细差别。
一般人概念模糊,把我和我执容易混为一谈。
其实我不是我执。
这两者是何关系,各自的体相如何?
所谓我执,不是缘他相续,而是缘自己这个五蕴认为是我的识(落在识上)。
为什么叫执?
因为这种计我或认为是我的心,在没有证悟空性之前,一直都退失不了,所以叫做执。
这个计我的心到阿罗汉的地位就没有了,小乘在见道现证人无我时,遍计的我执就没有了,但俱生的我执还存在,也就是无始以来形成的惯性力还存在。
通过修道可以逐渐退掉,到这个虚妄的执著完全消尽时,就是证得阿罗汉果。
这个认为五蕴是我的心识,其实是无始以来不断串习所造成的,这个心识现在能从相续中退去吗?
现在如果没有通达无我,这是退不了的,所以才见不论说什么、做什么都是执著我,我成功了、我失败了、我痛苦、我快乐、他轻视我、欣赏我,像这样,在自己观念里念念认为有我的心,就是我执。
我执所耽著的境,叫做人我。
(我执所抓的东西,或者一直不肯放的东西,就是我。
)这里的我是指补特伽罗我或人我,是有情个体的我,不是山的我、桌子的我。
我和我执的关系:
我执是一种分别心,这个心识的境就是我,我执和我是有境和境的关系。
比如,我执著那边有块面包,认为有面包的心识是面包执,所执著的境是面包。
同样,认为有我的心识是我执,我执的境是我。
【彼除了仅是不观不察而耽执为有之外,实际如同绳上之蛇般从未成立。
芸芸众生都认为我是天经地义真实有的,他们想不到天天说的有我还会有问题。
其实,“有”是有两种,一是心里认为有,而实际没有;
二是心里认为有,也真实有。
那么有人我的“有”是哪一种有呢?
所谓“有人我”只是没有观察而心里错误地认为有我,除了这样心里耽著有之外,实际是没有的。
比如黄昏有条花绳盘在那里,我看了认为是蛇,心里一直耽著有蛇,其实花绳的上下、内外根本没有蛇,所以我说的有蛇,只是我没有作观察而颠倒地耽著为有,实际上是从来就没有蛇。
“我”是如此,常、乐、净也是如此。
比如看一座高山,我认为高山有一种常恒不变的体性,实际上高山的一切处都没有常,只是我耽著有常。
或者,一般人认为异性纯洁,认为她(他)是一种清净的法,这也是错觉。
因为她(他)实际是不净的体性。
像这样,都只是不观察而耽著为有,实际是没有的。
这就是一种“有”的方式,所谓“有我”是这样的“有”。
所以,我们凡夫认为的种种有,不一定是真正有,除了不观察错乱地耽著有之外,实际是没有的。
我们凡夫认为的有都是这种错觉中的有。
以下是不成立人我的理由:
【“我”的施设处五蕴本为多体、无常,而认为我者,从前世到今生、由今生去后世的常一之我,除了只是对五蕴聚假立之外,实际中并不成立。
一般人承许五蕴是我,这个我是否成立,只有通过观察才能下结论,不能随便说。
也就是,观察时,观察到有此法的实体,则承认此法存在;
观察到根本没有此法的实体,那就没有此法。
同样,如果“蕴是我”的观点正确,则必须在蕴上见到有我。
以下先讲我和蕴的体相,再看我和蕴的关系:
一般人认为我是常一,“一”是不可分,可分的决定不是一(比如一法可以分成三部分,就不是实有的一体);
“常”就是不变,有变异就不是常(比如,后面不同于前面,说明不是前面,前面的法不再安住,不能说是常)。
一般怎么认为我是“常”和“一”呢?
比如,我从童年到青年再到中年,随着岁月的流逝,我的身体在不断变化,不应是常的,同时我的思想也在变化,原先持这种思想,后来持那种思想,这也不是常法,但是排除身体和思想,还有一个不变的我的实体,而且推广至三世,这个我从前世到今世再到来世始终不变,这就是认为我是“常”。
所谓“一”,就是在人们观念里认为“我”是一体。
谁也不会说有两个我在说话,有三个我在吃饭等等。
再看蕴的体相,就是要观察五蕴中的内容,如果能察见五蕴的实际相状,就会发现五蕴里面并没有我。
最后得出结论:
本来没有我,只是因为心错乱了,才这么认为的。
比如,屋里有小偷,就能在屋里找到小偷,如果屋里什么小偷也找不到,就证明没有小偷,只是自己的心误认为有小偷。
同样,蕴里面有没有我,我们应当作观察。
这个五蕴是很多种法的积聚。
我们先说色蕴,整个身体按五大来分析,皮、筋、骨、毛发等坚固的法归于地大;
唾液、尿液、汗液等潮湿的法归于水大;
热量归于火大;
呼吸、运转归于风大;
体内的空间归于空大,这样一一还归之后,什么也没有剩下,实体的我到底在哪里呢?
可以说一无所有。
或者受,有苦、乐、舍三类,每一类又从境上分,由所领受的境有种种不同,又可以分成许多类,而且这些受都是生灭的,在这上面没有见到常恒、一体的我。
或者,想是取相,取红黄蓝绿、男女老少,心不断地取这种相、那种相,所以想蕴也只是林林总总的想,生生灭灭,根本没有常一的我。
行蕴、识蕴也是如此。
通过以上分析就知道,原先误认为有常恒、一体的我,把五蕴打开来看,等于打开灯看到屋里没有小偷,怎么也不见有常一的我。
总之,上面讲了我是在五蕴上施设(安立)的,施设处的五蕴是多体、无常的,而我是一体、不变的,二者的相状完全不同,怎么能说五蕴是我呢?
把五蕴一分分拆开来看,或者合起来看,怎么也见不到有常、一的相,这就证明常一的我不存在。
我和蕴的关系:
由体相不同,得出我不是蕴;
我既不是蕴,我是什么呢?
“我”只是一个对于五蕴聚假立的名称。
所以我们要放弃原有的错误观念,我们一直这样执著、爱护的“自我”,实际只是对于一大堆色受想行识而假立的名字,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东西,再没有别的意义。
虽然没有常一的我,但可以把这五类东西的积聚叫做“我”,但如果认为存在常恒、一体的我,就不成立。
比如,对你这个五蕴,可以取小名,可以取书名,修行了还可以取法名,这些名称就是假立的代号,代表你这个五蕴。
所以实有的我是不成立的,假立我是可以的。
总结:
【因此,有境计我之识为我执;
其耽著之境称为“我”;
如绳上无蛇般,除了仅仅对蕴假立为“我”之外,通达“我”
自性不成立,即是无我正见。
这里总结了什么是人我执?
什么是人我?
什么是无我正见?
属于有境的计我的识是人我执;
人我执所耽著的境叫做“人我”;
通达像绳上无蛇般,蕴上本来没有我,除了只是对蕴安立“我”的名字之外,“我”的自性何时也不成立,这就是无我正见。
虽然“我”有自性是不成立的,但可以说“我”。
这个“我”仅仅是对蕴安立的名称,除了假名之外,并没有实体的我,由自性成立的我。
这样的认识叫做人无我正见。
2、抉择法无我
以下抉择:
⑴什么叫法?
(2)什么叫法无我?
⑶什么叫通达法无我?
【排除所谓的“人”或“我”后,其余的有为无为诸法都叫做法。
排除人我之外的有为法和无为法,都叫做法。
“有为”就是因缘造作的东西,“为”是作为、造作的意思,比如,一张桌子是由木材、工具、木匠的工作等配合起来做成的,这样由因缘和合而造成的法,叫做有为法。
虚空、涅槃不是由因缘造成的,叫做无为法,也就是非因缘造作的法。
一切法可以归纳在有为法和无为法这两类中。
现在,法的存在方式又是如何呢?
比如,江河、山峰、原子、电子,或者心识、涅槃、光明等,是以何种方式存在呢?
这是一大问题,即是抉择万法是怎样存在的,是有自性还是没有自性?
【就彼等法而言,也只是未观察而似乎实实在在有那样地耽著,然而如果以离一多因等正理作观察,则粗与细的有事何处也不成立,通达无基离根,对此称为通达法无我。
我们的心识前有眼耳、有苦集灭道、有色声香味触法、有此、有彼,这些法的“有”是哪种方式的有?
这些法,只是我们没有观察时,看起来实实在在是有,然后心一直耽著它有。
但是,如果用离一多因等正理作观察,粗大事物或微小事物都没有一点成立的地方,这样通达万法无基离根,叫做通达法无我。
大家注意到,这里抉择“通达法无我”的体相时,用了“无基离根”这样的词语。
什么是无基离根?
为什么这里要用“无基离根”这一词语?
以下我们就解释这两个问题。
一、无基离根的涵义:
要懂“无基离根”,首先要知道基、根。
基和根在描述的侧面上稍有不同,基是说依处,就像搭积木,搭成的显现都是依止每一块积木,这个积木相当于是基。
根是产生的根源,比如放映机,所放映的画面都来自一个源头,这个放映源相当于是根。
一般人的观念里,认为世界一定有实有的存在基础、显现根源,这是因为他有实执,害怕如果没有实有基础,就无法建立庞大的世界,他认为肯定有“基”或“根”,以这个基或根就构成或显现了宇宙万法,否则就不行。
有事宗听到没有基、离根,它接受不了。
他们说:
怎么可能没有基?
难道没有线能出现衣服吗?
比如,唯识家认为识要实有,由识实有才能显现万法,没有它就像没有土就没有瓶一样。
物理学家也认为物质世界肯定有基,他们认为是由基本粒子构成了宏观世界,后来说是场,场也是实体,这是因为他的心执著世界的形成要有一个根基,否则就无法安立世间万法的显现,他不能接受从空性中能显现万法的道理。
真正观察万法时,一切粗粗细细的事物无论何时也没有成立过,也就是,通过离一多因等正理,一直观察下去得不到一点实体,最后就通达万法原来无基离根,万法的本体原来是一味的大空性。
所以经中讲“一切法如同芭蕉”,芭蕉这个比喻就是说,不分析的时候,看起来有一棵坚实的芭蕉树,让人产生这树有实体的错觉,但是一片片剖开来看,却得不到一点实体。
比如一张桌子,一般认为虽然粗大的桌子不存在,但在微观层面上,它肯定是由基本粒子组成的,虽然粒子间有空间、有运动、有组合,但基本粒子是一种实体;
或者唯识家认为桌子是自心显现的,能显现桌子的现基心识是有实体的,他们对万法观察到底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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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抉择 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