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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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2居住小区1万人口幼儿园配建“千人指标)
单位:
(M2)
区域
15班幼儿园390名幼儿
千人指标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中心城外
5510
7198
551
720
中心城
6490
649
3.2选址
3.3.1
新建的幼儿园。
园址应选在空气流通、日照充足、排水通畅、场地平整、远离污染源、河道的地段,应靠近居住小区的绿化地带。
应避开交通干道、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输变电线路等。
3.3.2
幼儿园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垃圾及污水处理站等环境喧闹、杂乱或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幼儿安全的场所毗邻。
3.4总平面设计
3.4.1幼儿园的总平面布置应因地制宜,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
应按保育、教育、游戏活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方便使用管理,避免相互干拢,有利交通疏散。
3.4.2幼儿园建筑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本市规划、消防、卫生等有关部们的规定。
应保证有良好的建筑朝向、日照和通风。
托儿、幼儿活动室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3h;
中心城市幼儿园的托儿、幼儿活动室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2h。
室外游戏场地应保证有一半以上的活动场地面积在冬至日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2h。
3.4.3幼儿园建筑应合理组合,建筑形式和建筑风格应力求体现幼儿保教建筑的内涵。
园内绿化应结合使用功能和特点及建筑景观等到要求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园舍建筑应与周围建筑风格、形式相协调。
3.4.4园内的主要道路应根据通行和消防要求建设。
3.4.5室外给排水、燃气、电力、通讯等管线,应根据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合理设计,污水应纳入城市系统的污水排放管理。
应按防火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栓。
用电负荷应留有余量。
室外管线应采用地下管暗设。
3.4.6幼儿园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应有利于人流疏散,不宜设在交通主干道。
园门外侧必须留有缓冲地带。
4
用地面积指标
4.1
一般规定
4.1.1幼儿园用地应包括园舍建筑用地、室外游戏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
4.1.2建筑用地应包括建筑物占地、四周道路、部分活动场地等用地。
4.1.3室外游戏场地应包括共用游戏场地、分班游戏场地、30m直跑道、活动器械场地、沙坑等,部分场地宜集中绿地结合布置。
4.1.4绿化用地应包括集中绿地面积和种植园地、房前屋后、道路两侧的零星绿地面积。
4.2用地面积指标
4.2.1根据幼儿园的不同规模,其用地面积和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宜低于表4.2.1-4.2.1-2的规定。
表4.2.1-1幼儿园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中心城外)单位:
规模
10班
15班
5535
生均指标
21.29
18.46
表4.2.1-2幼儿园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中心城)单位:
4510
17.35
16.64
4.2.2幼儿园的建筑用地宜参照国家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的有关规定测算确定。
4.2.3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共用游戏场地面积
10班不小于340M2,15班不小于540M2;
2分班专用游戏场地面积,每班不小于60M2;
330M塑胶直跑道
10班不少于3条,15班不少于5条;
4活动器械场地面积
10班不小于80M2,15班不小于120M2;
5沙坑面积
10班不小于50M2,15班不小于80M2;
4.2.4幼儿园的绿化用地应符合以下规定。
1、绿地率应符合《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规定动作的指标。
浦西地区内环线内不得低于30%;
浦西地区内环线外、浦东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不得低于35%。
2、集中绿地的面积,中心城外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0%,中心城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15%。
3、集中绿地面积每块不应小于400M2,其种植面积应不少于绿地总面积的80%,构筑物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绿地总面积的2%。
4.2.5
充分利用空地和零星土地植树、栽花、铺草,因地制宜地发展我种形式的绿化,提高绿地覆盖率。
绿地中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5
建筑面积指标
5.1
5.1.1幼儿园园舍用房应包括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和生活用房三部分。
5.1.2
活动及辅助用房应包括早教指导用房、托儿用房、幼儿用房和共用活动用房四部分。
1、早教指导用房全园设一套,应包括哺乳室、训练室、指导活动室、卫生间和咨询室。
2、托儿用房应包括活动室(含餐厅)、卧室、卫生间、消毒间和衣帽储藏室,每个班级应成套设置。
3、幼儿用房应包括活动室、卧室、餐厅、卫生间、消毒间和衣帽储藏室。
每个班级应成套设置。
4、共用活动用记应包括多功能活动室和专用活动室。
5.1.3办公及辅助用房应包括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会议兼接待室、图书资料兼教研室、教玩具制作兼陈列室、总务仓库、晨检兼接送室、保健及观察室、网络控制室、活动器械储藏室、保育员休息室、传达值班室和教工厕所。
5.1.4生活用房应包括厨房(主副食加工间、烹饪间、备餐间、主副食仓库、二次更衣室)、教工餐厅、炊事员更衣休息室、配电间和淋浴、洗衣房。
5.2及辅助用房
5.2.1活动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配置不宜低于表5.2.1的规定。
表5.2.1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用房内容
早教指导用房
160
托儿用房
357
595
幼儿用房
924
1386
共用活动用房
420
580
合计
1861
2721
5.2.2早教指导用房
1哺乳室:
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5M2。
2训练室:
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0M2。
3指导活动室:
使用面积不宜小于80M2。
4卫生间:
5咨询室:
使用面积不宜小于20M2。
5.2.3托儿用房
1活动室(含餐厅):
每班设1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2。
2卧室:
每班设1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0M2。
3卫生间:
每班设1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5M2。
4消毒间:
每班设1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M2。
5衣帽储藏室:
每班设1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9M2。
5.2.4幼儿用房
1活动室:
每班设1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0M2。
3餐厅:
每班设1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25M2。
5消毒间:
6衣帽储藏室:
5.2.5共用活动用房
1多功能活动室:
全园设1间,10班、15班规模使用面积分别不宜小于180、220M2。
2专用活动室:
其数量按幼儿园规模宜配置4~6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0M2。
5.3办公及辅助用房
5.3.1办公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配置不宜低于表5.3.1的规定。
表5.3.1幼儿园办公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行政办公用房
45
60
辅助用房
273
336
318
396
5.3.2行政办公室:
包括园长室、财务办公室、总务办公室、档案室等用房,面积按幼儿园规模配置,使用面积宜为45~60M2。
5.3.3教师办公室:
应按教师每人使用面积不宜低于4M2设座。
(为扩大教学用房面积,教师办公面积并入专用活动室和图书资料室使用。
)
5.3.4会议兼接待室:
面积宜按幼儿园规模配置,使用面积宜为30~45M2。
5.3.5图书资料兼教研室:
面积宜按幼儿园规模配置,使用面积宜为40~50M2。
5.3.6教玩具制作兼陈列室:
5.3.7总务仓库:
面积按幼儿园规模配置,使用面积宜为36~54M2。
5.3.8晨检兼接送室:
面积宜按幼儿园规模配置,使用面积宜为25~30M2。
5.3.9保健及观察室:
全园设3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0M2。
5.3.10网络控制室:
使用面积不宜小于8M2。
5.3.11活动器械储藏室:
5.3.12保育员休息室:
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4M2。
5.3.13传达值班室:
5.3.14教工厕所:
全园设2~3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20M2。
5.4生活用房
5.4.1生活用房使用面积配置不宜低于表5.4.1的规定。
表5.4.1幼儿园生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教工餐厅
20
30
厨房
81
110
42
49
143
189
5.4.2生活用房应包括厨房和教工餐厅等用房。
使用面积宜按以下标准配置:
1厨房包括主副食加工间、烹饪间、备餐间、主副食仓库和二次更衣室,使用面积宜为81~110M2。
2教工餐厅:
就餐人数宜按教职工人数的70%设座,每座使用面积不宜低于0.85M2。
5.4.3炊事员更衣室:
全园设1间,使用面积宜为12~14M2。
5.4.4配电间:
全园设1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M2。
5.4.5淋浴、洗衣房:
全园设1间,使用面积宜为20~25M2。
5.5建筑面积指标
5.5.1幼儿园各类用房按使用面积配置,并按综合平面利用系数折算建筑面积。
平面利用系数K值宜为0.6。
5.5.2根据幼儿园的不同规模,其园舍建筑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不宜低于表5.5.2的规定。
表5.5.2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及生均建筑面积指标表
使用面积
2322
3306
3870
14.88
14.13
注:
上表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
5园舍主要建筑标准
6.0.1园舍的建筑标准,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应根据各类规范,标准,使用功能和城市建设规划要求确定。
6.0.2幼儿园的托儿活动室宜在二层以下(含二层),幼儿活动室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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