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全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进行分类定级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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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全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
进行分类定级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
按照省委组织部《转发中组部<关于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工资的通知>的通知》(组办字【2012】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全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分类定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工作,是贯彻中省市有关精神,落实“以用为本、以通为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终端站点管理使用,升级完善功能,抓好学用转化,确保终端站点作用有效发挥的重要举措。
各乡镇党委要参照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做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评价,找准问题、分类排队,有序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遵照分类定级标准,逐站点进行核实打分,要通过此次分类定级掌握第一手详实资料,全面了解本乡镇终端站点建设运行情况,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将各远程教育站点打造成为政策宣传中心、知识传播中心、技能培训中心、文化活动中心。
二、分类定级对象
本次分类定级的对象是全县已建成的323个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
三、分类定级标准
全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基本标准:
1、设施设备完善。
终端站点设施配套,具备组织集中学习和开展个性化学习条件;站点能够流畅点播节目和查看信息、接收、播放、存储、回放中央平台传送的节目,本地内容能够及时更新;具备条件的站点要配备投影仪,接通互联网。
2、站点管理规范。
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经过培训,能熟练使用和维护设备;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健全,运行维护良好,保障经费落实。
3、站点使用率高。
坚持经常开放,党员干部和群众能够随时学习和使用;选播节目针对性强,有节目预告栏,预告及时;坚决杜绝“零点击”。
4、学用组织有力。
坚持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及时提供个性化服务;学用效果显著。
根据上述标准,确定终端站点分类定级主要指标,分为“先进”、“一般”、“后进”三个等级。
分类定级按百分制评分方式进行,分别赋予主要指标分值,评定80分以上的为“先进”,60—79分的为“一般”,60分以下的为“后进”。
四、分类定级方法步骤
我县的远程教育站点分类定级工作从2012年6月开始实施,到2012年12月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站点调查、首次分类定级阶段(2012年6月)
1、进行现场调查。
各乡镇要组织人员按照站点分类定级评分标准,逐站点进行现状调查。
重点调查各站点管理员在岗情况,站点的运行、管理、使用及作用发挥情况,示范站点、优秀站点管理员和学用标兵典型培树情况,远教标语刷写和党员群众对远程教育工作满意度、知晓率等。
各乡镇机关接收站的调查摸底由县电教中心实施,村(社区)站点的调查摸底由各镇党委实施。
所有调查摸底工作必须在6月底之前完成。
2、进行分类定级。
各乡镇要对照分类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问题、不降低标准,认真评定分类级次。
具体程序为:
(1)各村党支部自评。
各基层远教站点结合各自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对照分类定级标准进行自评。
(2)各镇党委初评。
由各乡镇党委根据各站点上报的自评情况,结合现场调查情况,对照分类定级标准对所辖各站点进行分类定级,报送县远程办审定。
(3)县远程办评定。
县电教中心根据各镇上报的级次,结合年度考核、后台管理系统的数据和县远程办现场查看、随机抽查以及平时掌握的建管学用情况,认真研究评定每个远程教育站点级次。
(4)发文明确。
县电教中心对评定出的各站点级次发文明确,并报市电教中心备案。
各乡镇机关站点级次由县电教中心评定;村(社区)远程教育站点级次由各镇党委初评。
请各镇党委填好《分类名单统计表》和《分类情况汇总表》(附件2、3)于6月30日前报县电教中心。
(二)整改晋位升级阶段(2012年7-9月)
各镇党委根据分类定级情况,围绕争创重点和具体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整改升级措施。
(1)在“先进”站点中,要结合远程教育“双创双争”活动,广泛开展示范站点创建活动,争创优秀站点管理员和学用标兵,精心打造远程教育示范带、示范片;总结推广先进站点的典型做法、新鲜经验,将有效做法制度化、成功经验长效化,为一般和后进站点晋位升级提供有益借鉴。
(2)在“一般”站点中,要开展赶先进活动,找准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晋位,力争进入先进站点行列。
要集中时间精力,对自身的短板进行再审视再梳理,制定补缺方案,明确补缺项目的责任人、解决措施和完成时限,做到工作细化可见、量化可比、考核可评。
(3)在“后进”站点中,实施集中整改活动。
着眼整改转化、解决问题,促进后进站点换面貌。
针对后进站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选好配强骨干人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深化学用培训活动,破解作用发挥难题;要整合人力、物力资源,加大对后进站点资金、技术、信息等帮扶,确保帮带工作取得实效。
(三)考核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0月-12月)
1、自查初评。
各乡镇党委对站点分类定级、争先晋位工作进行自查,按照分类定级实施方案,重新认定各站点晋升级次。
2、考核认定。
县电教中心根据各乡镇党委自查初评情况,结合随机抽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对每个基层远教站点晋位升级级次进行认定。
3、总结表彰。
县远程办适时召开全县远程教育工作会议,对全年远教站点争先晋位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并将结果作为各镇组织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关项目的依据。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党委要对远程教育站点分类定级工作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远程教育“双创双争”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一并进行,摆在突出位置来抓。
各镇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1、《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评分标准》
2、《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情况明细表》
3、《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情况统计表》
中共蒙城县委组织部
2012年6月8日
附件1
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评分标准
项目
评分要点
评分办法
设
施
设
备
(20分)
(1)终端站点设施配套,达到“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雷及桌椅配套”等“五防一配套”要求,具备组织集中学习和开展个性化学习条件;
(2)电信模式能够流畅点播节目和查看信息、接收、播放、存储、回放各级播出平台传送的节目;
(3)具备网络条件的地方要接通互联网;
(4)通过添置电脑、投影仪、音像设备等,推进站点设备升级;
(5)通过增加带宽,提高节目传输质量。
未达到“五防一配套”要求的酌情扣5-10分;点播节目和查看信息不流畅的酌情扣5-10分;具备网络条件的地方没有接通互联网扣5分;未添置电脑、投影仪、音箱等设备,站点设备未升级的扣5分;没有增加带宽,节目传输质量较差的扣5分。
站
点
管
理
(20分)
(1)配备了专(兼)职管理员;
(2)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健全;
(3)管理员经过正式培训;
(4)运行维护良好,有记录。
专(兼)职管理员不在岗的扣5分;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不健全的酌情扣3-5分;管理员未经过正式培训的扣3-5分;没有运行维护记录的扣3-5分。
学
用
组
织
(40分)
(1)精心制定集中学习计划;
(2)坚持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4次,全年不少于48小时;
(3)制定了教学资源管理、课件借阅、节目预告、学习收看和工作考勤等制度,能够落实并有记录;
(4)及时提供个性化服务,站点使用率高;
(5)及时开展教学辅导;
(6)及时进行学用效果评估。
没有制定集中学习计划的扣5-10分;未按规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的扣5-10分;教学资源管理、课件借阅、节目预告、学习收看和工作考勤等制度没有建立或落实不好的扣5-8分;提供个性化服务较差,站点使用率不高的扣5-8分;未及时开展教学辅导的扣3-5分;没有及时进行学用效果评估的扣3-5分。
学
用
效
果
(20分)
(1)有效宣传了党的方针政策;
(2)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
(3)丰富了农村精神文化生活;
(4)加强了农村基层组织;
(5)党员群众对站点工作的满意度。
没有印证相关项目的典型事例(测评材料),说服力不强的均扣5-8分。
注:
1、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
2、站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后进站点”:
站点单月出现“零点击”;两个月以上没有站点管理员;远教台账空白,无相关学习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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