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资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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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农资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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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三明市农资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2、项目性质:
新建
3、项目建设单位:
福建省农资集团三明公司
4、项目负责人:
陈旭辉
5、建设地址:
福建省三明现代物流园区
6、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80亩,总建筑面积37000平方米。
新建农资仓储区25000平方米、农资批发市场4500平方米、办公及展示中心6000平方米、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1000平方米、测土配方施肥实验室及质量检测室5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含停车场5000平方米,物流配送中心道路3000平方米,绿地及公共设施
10000平方米等)。
7、建设期:
二年(2010年01月~2011年12月)
8、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357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262万元,购置设备1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6.6,预备费130.4万元,征地费用640万元,流动资金200万元。
9、资金筹措方案:
项目总投资3579万元,资金全部由业主自筹。
10、效益分析:
该农资物流配送中心建成后,能及时了解、掌握农资商品信息、价格,减少流通中间环节,组织质优、价廉、适
时对农业生产所需的农资商品,能调控库存销售农资商品节奏,避免灾荒年农资商品短缺造成价格大幅度上涨,损害农民利益,能加强农资价格、质量信息的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市场行情变化,搞好信息服务,做好宣传,稳定农资商品市场波动。
定期从农科院校聘请专家学者成立“农技咨询服务部”,通过送科技下乡,为农民提供生产信息、技术服务,推广名、特、优、新品种,从而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致富。
农资物流配送中心的建成,将直接吸纳劳动力就业31人。
并推动当地的商贸、运输、餐饮、住宿、旅游业的发展。
有利于调整当地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
该项目建成有利于推动沙县绿色工贸城市的建设和市县一体化进程,并能较好地幅射带动闽中、闽西北地区农资物流配送,对发展地方粮食生产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和支持,对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实现产业结构调整,振兴国民经济,促进第一、二产业的协调发展,增加社会劳动力就业,保持社会稳定都起着重要作用。
该项目建设总投资为3579万元,项目建设完成后,正常年年销售收入11300万元,实现销售利润702万元。
年上缴税金及附加
169.5万元,所得税73.3万元,年平均净利润219.8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18.28年(含2年建设期),平均投资利润率6.14%,投资利税率8.19%,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下表:
-5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指标
备注
1
总占地面积
亩
80亩
2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37000
2.1
农资批发市场
平方米
4500
2.2
农资仓储区
平方米
25000
2.3
办公及展示中心
平方米
6000
2.4
农资配送中心
平方米
1000
2.5
测土配方施肥实验室等
平方米
500
2.6
配套附属设施
2.6.1
停车场
平方米
5000
2.6.2
配送中心道路
平方米
3000
2.6.3
绿地及公共设施
平方米
10000
11
投资总额
万元
3579
11.1
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3379
11.2
流动资金
万元
200
12
建设期
年
2
13
年销售收入
万元
11300
14
年总成本
万元
11006.9
14.1
销售成本
万元
10598
14.2
费用成本
万元
239.4
14.3
销售税金及附加
万元
169.5
15
年销售利润
万元
293.1
16
所得税
万元
73.3
按25%
17
年净利润
万元
219.8
18
投资利润率
%
6.14
19
投资利税率
%
8.19
20
投资回收期
年
18.28
含建设期2年
二、编制可研工作的依据和范围
1、依据
⑴《建设工程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⑵《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⑶《建筑设计规范》
⑷《沙县城市总体规划》
⑸征用土地协议书
⑹三明市规划管理局批准的项目建设规划方案等
⑺业主提供相关资料
2、范围
本可研仅对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要求”进行分析研究。
第二章 项目背景
一、我国农资物流现状
1.产销脱节,农资供应不到位
目前农资物流体系远远不能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长期以来,生产资料供应流程是从生产企业,经过生产资料与农资部门,再到各级供销社,最后才到农民手中由于流通环节多,渠道长,产销不见面,厂家不能按农民的需要进行生产,农民也不能对厂家施加影响。
由于农业是自然依存度很高的产业,与自然条件紧密相关,为了实现高产,必须及时应对病虫害,往往购买农资品的时间只有短短的几天,如果出现农资品短缺,耽误了农时,农民必然遭受损失。
2.价格上涨,加重农民负担
随着农资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原有的供销社独家经营农资品的垄断局面已被打破,基本形成了由供销社、农资公司、农资生产企业、农业“三站”、个体工商户等多种市场主体,多种流通渠道共同参与农资经营的格局。
各种市场主体通过抬高农资品价格,牺牲农民利益,谋求自身企业利润农资品流通渠道多,层层加价,致使价格不断上升,农民生产成本提高,负担加重。
3.伪劣农资泛滥,售后服务不理想
近些年,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宏观调控和制裁手段,市场交易秩序尚不规范,一些个体经营者进货渠道混乱,经营过期的、失效的或者变质农资。
个别经营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及国家禁用的农资产品,种种行为使得各种伪劣农资品充斥市场,坑农害农的庸医
假药的恶性事件屡见不鲜。
农民在以不菲的价格购买种苗、化肥、农药后,时常换来全年或若干年颗粒无收,至于农作物减产则更是常事。
作为农资消费终端用户的农民得不到应有的商品质量与服务保证,极大地影响了农民种植的积极性,阻碍了农业的正常发展。
为了降低农资品的采购成本,抑制农资品的不合理涨价,保证农资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保障农资物流的顺畅,提升农资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构建农资品配送中心迫在眉睫而供销社扮演农资品配送中心的角色已具有成熟的背景和基础条件。
二、项目提出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各类商业主体、商品市场和商业网点都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整个农资流通体系发展还比较落后,主要体现在:
农资流通企业基础设施差、管理手段落后、终端销售网点不足、产品质量良莠不齐、服务不完善、不配套。
目前,福建省以农技推广和生产资料经营机构为主的原有农资销售服务体系,尤其是县、乡两级服务机构,在市场经济和新的农资流通体制冲击下,由于农资平均利润率逐年下降,多种经营成分的份额分割,销售量严重萎缩,利润骤减,生存与经营能力急剧弱化,导致农资供应渠道不畅,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也制约了福建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现在福建省农资流通仍以国有大企业为主渠道,供销社、个体户等集体、私营企业多种经济成分并存。
分类来说,种子60%以上
市场份额控制在原国有种子公司手中,化肥、农地膜40%以上由化肥企业等一批大公司供应,只有农药私营成分占到70%左右。
沙县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在1999年以前是由沙县供销社下属的县农资公司统一进货、统一调拨各基社,再经各基社的店及村分
(代)销店销售至各农户。
随着农资市场的放开,县化肥厂、经作站、乡镇农技站,甚至一些个体户也全面进军农资市场,农资经营网点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由此产生的农资经营网点分布不合理,农资经营普遍规模偏小,农资经营网点杂而乱,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等农资商品鱼目混珠,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指出“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充分肯定了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积极探索和实践成果,标志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将被纳入国家战略,意味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将成为发展对台经济的“试验田”
必将极大地促进海峡西岸的发展。
为适应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要求,“十一五”期间福建交通发展将实施“东出西进”发展战略,以沿海港口发展为取向,加快港航东出通道及连通沿海港口与内陆省份的西进通道建设,使港口和铁路、公路建设连为一体,通盘规划,构成辐射海峡两岸、连通内陆省份的立体交通网。
在新的交通路网规划中,三明市作为国家交通枢纽的地位基本确立。
同时,沙县作为全国100个、福建省4个交通运输枢纽之一,奠定了沙县交通枢纽及中心城市的地位。
沙县界于三明、南平二个设区市之间,三明
南平两市城区建设已基本饱和,无多大发展空间,沙县城区建设面积可达150平方公里,有充裕的建设发展空间,将成为闽西北地区西通内陆、东向出海、南北沟通两洲,打通国内、外两个市场的重要物流集散地,成为闽西北地区融入山海协作,参加国内、外经济循环产业集中地和重要的商贸平台。
与此同时党的十六大以后,农业发展已成为我国进一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农业产业化项目全面启动。
根据省政府《关于“十一五”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流通业发展的规划》中,要求发展新型农业生产资料物流企业,从而进一步增强农业生产资料宏观调控能力,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重点发展物流业,积极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在重要商品的产地,销售地或集散地,在推进农业化过程中,加强流通市场建设,把沙县建成海峡西岸的物流集散地。
并通过推动沙县市县一体化建设,将沙县建成闽中的一个园区城市,使沙县农业生产资料从采购、加工、仓储及配送形成一条产业化道路。
三、沙县县域概况
沙县位于福建省中部偏西北,武夷山脉南麓,闽江支流沙溪岸边,地处东经117°32'~118°06',北纬26°06'~26°40',东邻南平,西近三明,南连尤溪、大田,西北与明溪、将乐交界,北接顺昌。
沙县全境总面积1815平方公里,辖6镇4乡2街道和1个省级开发区、1个市级开发区,180个村(居)委会,总人口24.2万
人。
沙县属华南丘陵山地,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9.2℃,年平均日照时数1877.7小时,全年无霜期245~278天,年平均降水量1661.99毫米;气候宜人,四季分明,春秋平分,冬长夏短,干湿明显。
沙县全县总面积1815平方公里,现城区建成面积15.9平方公里,城区人口近10万人,远期城市规划控制区近150平方公里,核心区70平方公里,城区规划人口50万人。
城区从北至南,初步形成了高新产业区、商贸行政居住区、临空(临铁、临港)经济区等三大片区的发展格局。
沙县城区周围多为丘陵,海拔高度多为
130-160米之间,便于城市的规划、建设和拓展,适宜人居,是福建中部不可多得的兴业和居家旅游宝地。
沙县建县至今已有1600余年,自古即为闽中、闽西北地区主要的商品集散地,商贾云集,货畅物流,素有“金沙县”之美誉。
沙县境内人文景观丰富,山川秀丽,人杰地灵,有唐代影响广东及东南亚一带的著名高僧惭愧法师——潘了拳,闽学四贤之一的硕儒罗从彦成就于沙县,宋代名相李纲曾过化沙县,还出现明代三朝元老、户部尚书陈山和名闻朝野的陈瓘、邓肃等名臣学者以及原中共中央政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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