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七章合同法PPT推荐.ppt
- 文档编号:14242955
- 上传时间:2022-10-20
- 格式:PPT
- 页数:189
- 大小:472.50KB
经济法第七章合同法PPT推荐.ppt
《经济法第七章合同法PPT推荐.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法第七章合同法PPT推荐.ppt(18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但5月12日该耕牛被雷劈死。
关于此案,以下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该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5月10日B.该买卖合同中耕牛的交付时间是5月10日C.该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易某承担D.该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刘某承担,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参考答案ABD分析:
(1)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于双方达成协议时生效,故A项是正确的。
(2)合同法第140条规定:
“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此为简易交付的规定。
因此B项是正确的。
(3)合同法第142条规定: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据此,C项不正确,D项正确。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案例】甲欲将一部分货物寄存在乙处,为此向吴律师咨询。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吴律师的以下意见哪些是正确的?
A.甲在签订保管合同后交付货物前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B.甲、乙双方没有约定保管费,乙有权依交易习惯请求甲支付C.乙可以根据情况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D.在有第三人对甲寄存的货物主张权利时,除了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执行的以外,乙应当履行向甲返还寄存的货物的义务,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分析:
(1)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因此A项正确。
(2)交易习惯如果未被当事人所排除,自动进入合同之中。
依据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可以用交易习惯对合同进行补充性解释。
因此B项正确。
(3)合同法第369条规定: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人场所或者方法。
”据此,应当将C项排除。
(4)合同法第373条规定:
“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因此D项正确。
本题的难点在B项。
保管合同一般是无偿合同,但甲、乙之间、某地区之间或者某种特殊货物保管有付费的交易习惯,自然应当付费。
交易习惯如果未被当事人排除,就成为合同中的默示条款。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案例】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
“这800元就算给你了。
”甲称将来一定奉还。
事后甲还了乙500元。
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应再还300元B.乙应退回500元C.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元D.乙应退还甲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分析:
本题涉及赠与合同的问题。
A乙替甲还款后,丙对甲的债权转移给乙,而乙所说的“这800元就算给你了”属于赠与的意思表示,但赠与是合同行为,需要取得受赠人的同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甲说将来“一定奉还”,实际是对乙赠与的意思表示的否定。
所以赠与合同没有成立。
乙代甲清偿钱款后成为借款合同当事人,因此甲偿还500元的行为有效,乙无需返还,甲还需再还300元。
另外依合同法第211条,未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
所以乙不必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所以A项是正确的。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三、我国合同法的概况
(一)合同法1981年经济合同法;
1985年涉外经济合同法;
1987年技术合同法。
1999年合同法
(二)司法解释1999年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2003年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四、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平等主体之间利用合同进行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包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等。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担保法、著作权法等其他法律对担保合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特殊性问题做了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的,则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在我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应适用我国法律。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案例】下列协议中哪项协议适用合同法?
A.甲与乙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B.乙与丙签订的监护责任协议C.丙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联产承包协议D.丁与戊企业签订的企业承包协议,第一节、合同法概述,分析:
合同法的适用。
合同法第2条规定: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该条排除了身份合同,因此,B选项所说的监护协议,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遗赠扶养协议是债权合同,不必然涉及人的身份关系,双方都有给付,是有偿合同,当然可以适用合同法。
联产承包协议和企业承包协议都有债权性质,其适用也没有被合同法排除。
所以答案应当为选项A、C、D。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遵守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概念合同是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过程。
二、要约
(一)要约的概念又称发盘、出盘或报价,是当事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的人称为要约人,其对象为受要约人。
(二)要约的要件以订立合同为目的;
由特定人发出;
向相对人发出;
内容具体确定。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三)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如果要约内容不具体确定或者没有表明订立合同的目的,一般可以认为是邀请。
通常,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等都视为要约邀请。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案例】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
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5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此时车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构成违约B.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甲应承担侵权责任D.甲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第二节、合同的订立,分析:
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本题中,甲公司发布的广告内容具体明确,符合要约的规定,视为要约;
而乙的行为也构成承诺,因此购车合同成立有效。
甲公司无货供应,构成违约。
答案为A。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四)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比较目的不同;
内容不同。
(五)要约的生效时间:
发信主义,受信主义。
我国采取后者。
(六)生效后的效力要约人受其约束,不得随意撤销或者变更;
受要约人可以作出承诺,使之成为合同。
(七)要约的有效期限:
依要约规定;
推定为合理时间;
对话方式的,推定为当场。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八)要约的撤回:
要约人在要约发出之后,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取消要约的行为。
撤回后,要约自始无效。
(九)要约的撤销:
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取消要约的行为。
要约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可以撤销。
要约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
不可撤销: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表明不可撤销的;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的。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案例】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
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
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
甲公司的要约于何时失效?
A.6月12日B.6月13日C.6月14日D.6月15日,第二节、合同的订立,分析:
合同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合同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本题中,因为甲公司的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所以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也就不可能因为甲公司要撤销要约而失效,故排除A、C项。
“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
”这实际上是乙公司对甲公司的要约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已经属于新要约,因此甲公司关于订购红木的要约在6月13日失效,失效的原因是乙公司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故排除D项。
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第二节、合同的订立,【案例】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
在甲公司可以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哪些可以被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根据?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第二节、合同的订立,分析:
要约的撤销。
合同法第19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合同法第18条规定:
“要约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根据以上两条的规定,A、B、C、D项都是正确答案。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十)要约的失效要约生效后,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其效力终止,例如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依法被撤销;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承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通常,对要约中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办法等作出变化,可以认为是实质性变更。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三、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有效的承诺应当:
由受要约人作出;
有效期内到达;
内容与要约一致。
承诺方式:
通知,或者行为。
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经济法 第七 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