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试行修订说明模板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4235430
- 上传时间:2022-10-20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18.69KB
《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试行修订说明模板Word下载.docx
《《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试行修订说明模板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试行修订说明模板Word下载.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3.兼顾特点。
修订后的标准既保证成人高校原则不受影响,又能够充分体现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特点;
4.只增不减。
本次修订内容原则上只适当考虑增项,原则不做减项。
三、总体依据
本次修订坚持“四结合”,即结合国家政策、天津市精神、各职业院校经验和教师的需求,强化政策研究,重视经验总结,关注教师成长。
修订依据主要体现在基于政策经验的理论研究和基于问卷访谈的实践研究两个方面。
(一)基于高等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政策经验的理论研究
基于高等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政策经验的理论研究,紧紧围绕“推动天津市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修订目的,遵循“国家层面——天津市及其他省市层面——学校层面”的研究脉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以及天津市《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通过对津人专[2001]31-39号文件、天津市各高等职业院校、成人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件以及其他省市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文件的解读,借鉴相关经验并初步确立天津市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件修订标准。
各个层面参考的政策文件及经验总结文件共计33个,其中国家层面2个,天津市层面13个,其他省市层面6个,学校层面12个,具体的参照依据如表1所示。
(二)基于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成人高等学校问卷访谈的实践研究
1.天津市高职、成人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件的问卷调查分析。
针对高职院校、成人高等学校不同岗位、不同职称类别的教师,共设计问卷六份,分别为高职(成人)管理类问卷A(学校领导)、问卷B(管理中层)两份,高职(成人)教师类问卷教授版、副教授版、讲师版、助教版四份,每份问卷涉及问题30-40个。
课题组共回收问卷1577份,有效问卷1539份,其中高职733份,成人275份,中职531份,有效回收率为98.1%。
通过数据结果分析,了解两类院校教师职务评审的现状,发现问题并撰写调查报告两份。
2.天津市高职、成人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件的深度访谈分析。
结合问卷调查发现的问题,针对性地设计访谈提纲,共召开专家层面、高职管理类层面、高职教师类层面、成人管理教师类层面共四场访谈交流会,深入细致地探究教师职务评审条件修订的适切性,形成两份访谈分析资料,从而为评审条件修订提供准确的事实依据。
在市教委领导和有关处室直接指导下,通过对国家、天津市有关政策的研究,兄弟省市经验做法分析,我市部分高职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管理文件分析和问卷分析及各类座谈会内容汇总,形成的文字材料有百万字,为评审条件修订打下坚实基础。
表1《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成人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件修订》总体依据
总体依据
类别
名称
份数
基于政策经验理论研究
国家层面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
2
六部门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
天津层面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13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天津市职称系列分级分类管理意见》
《关于天津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意见(试行)》
《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试行)》
《天津市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评审条件(试行)》
《天津市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职务评审条件(试行)》
《天津市高等学校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评审条件(试行)》
《天津市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评审条件(试行)》
《天津市成人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试行)》
《天津市成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评审条件(试行)》
《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以聘代评”工作实施意见和普通高校教师职务基本任职条件规定的通知》
其他省市层面
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6
陕人社发[2011]86号陕西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湖北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重庆市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
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学校层面
天津职业大学师资教师职务评审条件及队伍建设情况分析报告
12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教师职务评审条件及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分析报告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件及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分析报告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务评审条件及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分析报告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教师职务评审条件及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分析报告
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务评审条件及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分析报告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务评审条件及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分析报告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务评审条件及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分析报告
天津市广播电视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条件及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分析报告
南开职工大学教师职务评审条件及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分析报告
天津新华职工大学
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
基于问卷访谈实践研究
问卷调查
调查报告
访谈调查
四、修订内容
(一)整体结构
整体结构由原来的七条调整为八条,新增的第五条是关于教授职务评审的相关条件。
此外,名称由原来的“天津市成人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件”改为“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件”。
(二)具体条件
1.第一条适用范围有2处修改。
一是学校范围改为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主体,成人高等学校参照执行;
二是教师范围增加教授职务。
修订依据主要参照《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教发〔2014〕6号)等国家文件,均明确要求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资格标准,健全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探索在职业院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
2.第二条基本条件有2处修改。
一是增加1条“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二是修订1条,将“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改为“教风端正,立德树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修订依据主要参照《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教发〔2014〕6号)重点任务(八)、山东基本条件
(一)、陕西基本条件
(一)。
3.第三条讲师职务申报条件共有11处修改,学历资历条件1处,业务条件10处。
(1)学历和资历条件条数未变,内容增加“并取得学士学位”(第三条1.②)。
修订依据主要参照山东、陕西省关于讲师学历资历条件的规定以及高职、成人院校访谈意见反馈。
(2)业务条件具体内容修改7条(第三条2.②③④⑤⑦⑨),其中,第⑨条修改三项;
增加1条,(第三条2.⑧),由原来的8条增加为9条。
修订依据从指导思想层面主要凝练总结国家文件的相关指导思想(贯穿在讲师、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条件的整个修订过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具体落实到③、⑦;
推广教师团队化教学、学生合作式学习,具体落实到④;
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评聘考核的重要标准,具体落实到⑤;
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具体落实到⑦;
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具体落实到⑨的c项;
以学习者的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为核心,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具体落实到⑨的d项。
增加承担教书育人和学生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到⑧。
从具体操作层面,主要参照天津市8所高职院校、4所成人院校、6个外省市的讲师评审条件对比分析报告,采纳了问卷访谈调查分析4个报告中的部分建议。
4.第四条副教授职务申报条件共有15处修改,学历资历条件1处,业务条件14处。
(1)学历和资历条件条数未变,内容增加“其中,35周岁以下的教师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第四条1.③)。
修订依据主要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参照山东、陕西、江苏、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副教授学历资历条件的规定,吸纳了专家层面座谈会的建议。
(2)业务条件具体内容修改8条(第四条2.①②③④⑤⑦⑨),其中,第⑨条修改六项;
增加1条,(第四条2.⑧),由原来的8条增加为9条。
修订依据从指导思想层面主要凝练总结国家文件的相关指导思想,并在讲师修订条件的基础上,对条件要求有所提升。
增加承担教书育人和学生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到⑧。
5.第五条教授职务申报条件保留原普通高校教授的专业分类,共有28处修改,学历资历条件1处,业务条件27处。
(1)学历和资历条件条数未变,内容增加“其中,40周岁以下的教师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第五条1)。
修订依据主要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参照山东、陕西、江苏、湖北、安徽及访谈调查分析报告中关于副教授学历资历条件的规定及建议。
(2)业务条件具体内容修改6条(第五条2.①③④⑤⑥⑨);
增加3条,(第五条2.②⑦⑧),由原来的6条增加为9条。
其中,第⑨条理工农医类修改七项;
文史财经类修改七项;
公共(基础)课类教师修改六项。
修订和增加的依据,从指导思想层面主要凝练总结国家文件的相关指导思想,并参照副教授业务条件的体例,对条件要求进一步提升;
6.第六条保留原文件表述,未修改。
7.第七条破格条件共有5处修改,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从破格内容上,增加立德树人的要求;
二是从破格对象上,增加了教授职务,取消了讲师职务。
教授职务的破格条件保留了普通高校教授职务的破格条件,未修改;
副教授职务的破格条件参照了晋升教授职务的评审条件;
取消讲师职务破格条件,采纳了访谈调查中关于“职业院校教师从助教到讲师的成长过程是充分了解职业教育、融入职业教育的时间段”,因此不建议破格的要求。
8.第八条说明部分共有6处修改,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增加对教授课时量、论文代表作、教研论文发表的要求(条件4、12、13);
二是补充关于对业务条件证明的写实性材料(条件10、11);
三是对业务条件中关于““历年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应为合格,期间出现考核不合格的须延迟两年申报”的表述做了两点解释说明(条件14)。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件 天津市 高等职业 院校 教师 职务 评审 条件 试行 修订 说明 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