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0509优先股方案汇总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4221889
- 上传时间:2022-10-20
- 格式:DOCX
- 页数:24
- 大小:28.79KB
农业银行0509优先股方案汇总文档格式.docx
《农业银行0509优先股方案汇总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业银行0509优先股方案汇总文档格式.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二、发行方案...................................................................................7
三、本次优先股发行带来的主要风险.........................................16
四、本次优先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18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本行影响的讨论与分析.................19
六、本行章程修订情况.................................................................25
特别提示
1、发行种类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在境内
发行的符合中国银监会有关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合格标准规
定的优先股,拟发行优先股数量不超过8亿股,具体数量由
本行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存续期限:
无到期期限。
3、发行方式:
本次优先股发行将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的
方式。
按照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审核批准
情况,根据市场状况分次发行。
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
起在6个月内实施首次发行,数量不少于总获批发行数量的
50%,剩余数量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4、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向符合《优先股试点管
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本次优先
股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且相同条款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
计不超过200人。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5、本次发行完成后,本行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行自行
负责;
因本次优先股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6、本次发行尚需本行2013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
另
外,本次发行尚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核
准,方可实施。
7、本行董事会郑重声明,除本次优先股发行外,本行在
未来十二个月内尚无其他股权类融资计划。
但本行不排除根
据监管要求和资本充足率等情况,通过发行境外优先股补充
本行资本的可能性。
释义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行/发行
人/农业银行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预案指发行人于2014年5月8日召开的2014年
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发行预案》
本次发行/本次优先股
发行指
发行人拟以境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累
计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发行优先股
A股指
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
股股票《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章程/本行
章程
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但就本预案而言,除文
意另有所指外,本预案对于“中国”的提述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及台湾地区
县域金融业
本行通过位于全国县及县级市(即县域地
务
区)的所有经营机构,向县域客户提供广
泛的金融服务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银监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除另有说明外,本预案中的所有财务数据均为本行合并
财务报表数据。
一、发行目的
2012年6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
法(试行)》,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商业银行资本
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
资本质量、资本管理以及资本补充机制等提出了较高的监管
要求。
本行业务的快速发展,使得本行未来面临一定的资本压
力。
与国外银行相比,本行资本结构较为单一,其他一级资
本存在较大的改善空间。
在宏观经济环境快速变化和资本监
管要求日益严格的情况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
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中国
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银监会
中国证监会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
意见》等相关规定,为改善本行资本结构,建立健全资本管
理长效机制,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行拟在境内发行优先股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二、发行方案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在境内发行的符合中国银监会
有关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合格标准规定的优先股,拟发行优先
股数量不超过8亿股,具体数量由本行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无到期期限。
(三)发行方式
本次优先股发行将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按照中
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审核批准情况,根据市
场状况分次发行。
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在6个月内
实施首次发行,数量不少于总获批发行数量的50%,剩余数
量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在任何情况下,本次优先股发行将受限于提请股东在股
东年会上审议的发行新股的一般性授权1,并且本次发行不得
超过该等一般性授权在其有效期内所允许的最大规模。
如果
本行希望在该等一般性授权失效后进一步发行优先股,本行
须重新寻求股东批准一项新的一般性授权。
1股东拟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授予董事会发行新股的一般性授
权。
(四)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向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其
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本次优先股发行对象不
超过200人,且相同条款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计不超过200
人。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即面值)为壹佰元人
民币,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六)股息分配条款
1、票面股息率确定原则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在一个股息率调整期内以约定的相
同股息率支付股息。
发行时通过询价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其他方式确定股息率水平。
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不高于本
行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
股息率
包括基准利率和固定溢价两个部分。
其中基准利率为约定期
限的国债收益率,固定溢价为发行时确定的股息率扣除发行
时的基准利率,固定溢价一经确定不再调整。
在重定价日,将确定未来新的一个股息率调整期内的股
息率水平,确定方式为根据重定价日前的基准利率加首次定
价时所确定的固定溢价得出。
最终票面股息率相关安排在股东大会通过的原则框架
下由本行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市场情况确定。
2、股息发放条件
(1)为满足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合格标准的监管要求,
本行有权取消部分或全部优先股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
本行将在尽最大努力充分考虑优先股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做
出派息决议。
2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2)本行宣派和支付全部优先股股息由本行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
若取消部分或全部优先股派息,需由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行若决议取消部分或全部优先股派
息,将在派息日前至少10个工作日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通
知优先股股东。
(3)派息不与本行自身的评级挂钩,也不随评级变化
而调整。
(4)除非本行决议完全派发当期优先股股息,否则本
行将不会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3、股息支付方式
股息以现金方式支付,每年支付一次。
计息起始日为优
先股投资者缴款截止日。
派息日为优先股投资者缴款截止日
起每满一年的当日(例如,3月1日为投资者缴款截止日,
则每年3月1日为派息日),如遇中国法定节假日,则顺延
至下一交易日,顺延期间应付股息不另计利息。
如遇约定派息日前需视情况核算并派发优先股股息的
情形,股息按上一派息日起优先股实际持有天数计算,其中
一年按360日计算。
4、股息累积方式
在本行决议取消部分或全部优先股派息的情形下,当期
未分派股息不累积至之后的计息期。
5、剩余利润分配
本行的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
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与剩余利润分配。
(七)有条件赎回条款
1、赎回权行使主体
本次优先股发行设臵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条款,不设臵投
资者回售条款,优先股股东无权要求本行赎回优先股。
2、赎回条件及赎回期
经中国银监会事先批准,本行在下列情形下可行使赎回
权:
(1)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优先
股,同时本行收入能力具备可持续性;
(2)或者行使赎回权后资本水平仍明显高于中国银监
会规定的监管资本要求。
本行有权自发行日后期满5年之日起,于每年的优先股
派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赎回期至全部转
股或者全部赎回之日止。
赎回权具体安排由本行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最终确定。
3、赎回价格
优先股以现金方式赎回,赎回价格为票面金额与当期已
决议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股息之和。
(八)强制转股条款
当满足强制转股触发条件时,本次发行并仍然存续的优
先股将在监管批准的前提下全额或部分转换为A股普通股。
1、转股触发条件
(1)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
则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将全额或部分转为A股普通股,促使核
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到5.125%以上。
在部分转股情形下,
所有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按比例以同等条件转股。
(2)在以下两种情形中较早者发生时,则本次发行的
优先股将全额转为A股普通股:
①中国银监会认定若不进行
转股,本行将无法生存;
②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
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行将无法生存。
在满足如上强制转股触发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农业银行 0509 优先股 方案 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