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现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设计导则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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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基本规定、总平面、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并附既有多层住宅常见户型增设电梯示意表及增设电梯推荐方案图。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导则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与数据,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
杭州市下城区安吉路18号,邮编310006),以供今后修订参考。
导则主编单位: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
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西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员:
目次
1总则.................................................
2基本规定...............................................
3总平面...............................................
4建筑...............................................
5结构.................................................
6机电设备.............................................
附表:
既有多层住宅常见户型增设电梯示意.............
附图:
增设电梯推荐方案图(方案一、方案二)......
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
2BasicRequirement
3SitePlanning
4ArchitecturalDesign
5StructuralDesign
6Facilities
1总则
1.0.1为规范和指导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设计工作,保障电梯增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导则。
【条文说明】浙江省《关于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即将出台,政策性的指导意见以它为准。
1.0.2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程设计工作。
【条文说明】本导则的既有多层住宅的概念延伸,包含底层为商业用房、架空层、车库层,上部为2至7层的既有住宅。
1.0.3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0.1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程设计应遵循安全、节能、环保、经济等原则,同时考虑便于施工、安装和运行维护的要求。
【条文说明】在电梯选型时需要考虑节能指标。
目前新型的永磁同步加能量反馈型电梯比较传统的变频,变压,变流电梯可节能,有利于降低后期运营费。
液压电梯基坑浅且无机房的特点适合改造项目,但其能耗为普通电梯的2-3倍,因此建议慎重选用。
既有多层住宅周边的道路相对都比较小、标准低、因此选择电梯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条件,优先选择快装式,搭积式的电梯。
方便小型车辆运输、吊装。
2.0.2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程设计应根据用户需求,深入分析既有多层住宅的竣工技术文件和历次修缮资料,研究提出增设电梯初步方案。
2.0.3初步方案应在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并取得相关部门审核同意。
【条文说明】设计文件的相关报建流程以政府部门有关文件为准。
2.0.4电梯增设工程完成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3总平面
3.0.1增设电梯部分范围限定:
面宽宜小于所属住宅单元面宽的1/4,凸出深度不宜大于4米,并宜贴邻原有楼梯间。
【条文说明】电梯井道尺寸加上连接处的侯梯厅,不同形式的电梯增设(宜选630kg、800kg),一般在3米乘4米左右范围,同时要求贴邻原有楼梯,限定他的范围与相对位置,目的是尽量减少对道路及相邻住宅的影响。
3.0.2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不应降低其北侧相邻的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中小学教学楼的日照标准。
3.0.3实施增设电梯工程不宜使与其相接的小区道路宽度小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的规定。
当既有道路宽度不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规定时,不得再减小。
3.0.4增设电梯后消防车道宽度须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当原消防车道宽度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时,不得再降低既有标准。
3.0.5增设电梯影响室内外管线时,应制定综合管线移位方案。
【条文说明】当增设电梯施工影响室内外管线时,应对管线移位进行可行性评估,并根据设计图纸和现场情况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
4建筑
4.0.1候梯厅深度不宜小于1.5m,底层候梯厅宜有不低于0.15m的室内外高差。
应采取措施防止地面雨水径流流入电梯井内。
【条文说明】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第6.4.6条的规定,住宅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1.50m。
当底层候梯厅室内外高差小于0.15m时,为防止雨水浸入对电梯运行造成的不利影响,应选择具备遇水自动切断电源和自动平层及安全停运功能的电梯,并在必要时加设集水坑和排水泵。
对于平时运行时允许雨水进入的电梯,应设排水设施保证其运行,集水井和排水泵应设于电梯井道以外。
4.0.2井道、轿厢与电梯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井道及轿厢尺寸须符合《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一部分:
Ⅰ、Ⅱ、Ⅲ、Ⅳ类电梯》GB/T7025.1中第Ⅱ类电梯的要求,并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规定。
2轿厢净深不宜小于1.4m,净宽不宜小于1.1m。
3轿厢门应设开门保护装置,门净宽不应小于0.8m。
4轿厢地面材料应防滑,侧壁设0.85~0.9m高扶手。
5条件允许时优先选择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条文说明】井道、轿厢与电梯参数
1《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中Ⅰ类电梯为运送乘客而设计的电梯;
Ⅱ类电梯主要为运送乘客,同时亦可运送货物而设计的电梯;
Ⅲ类电梯为运送病床(包括病人)和医疗设备而设计的电梯。
Ⅱ类电梯与Ⅰ类、Ⅲ类电梯的主要区别在于轿厢内的装修。
该标准中电梯的额定载重量分为:
320、400、630、800、1000、1250、1600、2000、2500kg九种,受既有住宅条件限制,建议一般选择630kg、800kg两种。
同时,因电梯机房的检修楼梯一般受条件限制布置较为困难,及檐口高度限制,建议选用无机房电梯。
2轿厢净深1.4m,净宽1.1m的尺寸要求,系考虑方便轮椅进出而选用《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中轿厢最小尺寸。
3轿厢净深1.6m、净宽1.5m可满足担架进出。
同时市场上已出现一种专为方便担架进出而设计的电梯,有利于节约建筑空间:
其轿厢平面为方形,距轿厢底1m以上的内壁呈局部“凸”字形,凸出部分可放置担架把手,该类电梯轿厢净尺寸一般为1.5m×
1.5m(不计凸出部分),井道净尺寸约为2.2m×
2.1m左右。
4.0.3电梯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实施增设电梯工程,住宅单元的安全疏散宽度宜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的要求。
2电梯宜与楼梯贴邻布置。
当电梯正对楼梯时,电梯门洞与楼梯之间的人行宽度应考虑通行安全和便利。
【条文说明】根据浙江的气候和光照条件及既有住宅的户型情况,建议电梯与楼梯贴邻,当电梯正对楼梯时,电梯门洞与楼梯之间的人行宽度建议不小于1.8m。
4.0.4电梯与主体结构之间设置永久缝时,设缝部位必须做好防水处理。
4.0.5电梯井道应为不燃烧体,当与住宅外墙、阳台贴邻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小时。
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燃气管道,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
电梯井井壁上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洞外,不应开设其他洞口。
【条文说明】该条款根据《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9.2.1条及第9.4.3条制定。
4.0.6增设电梯后,楼梯间窗口或候梯厅窗口与套房窗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1.0m。
【条文说明】该条款根据《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9.4.2条制定。
4.0.7电梯与楼层的关系分为电梯出口设在楼层标高和楼梯半平台两种情况(见附表)。
当电梯出口设在楼层标高时,底层通往电梯厅的入口和入口平台宜进行无障碍设计。
【条文说明】当电梯出口在楼梯半平台时,用户需要再上半层才能入户,为此,建议在底层入口平台和楼梯半平台位置预留电源插座,以方便便携式轮椅升降机的使用。
4.0.8增设电梯应考虑与相邻住户的防盗安全性、居住私密性和对已有住宅走道的使用影响。
4.0.9如原住宅有地下人防设施,增设电梯方案应符合相关人防要求。
5结构
5.0.1增设电梯结构宜采用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等形式。
5.0.2增设电梯结构的设计应考虑其对既有住宅建筑结构的影响。
5.0.3增设电梯结构的布置、变形及构件承载力等应满足现行规范、规程的要求。
5.0.4增设电梯结构与既有住宅建筑结构相连时,宜对既有结构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抗震加固措施。
【条文说明】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8号令)第十四条的规定:
“对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产权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抗震加固设计与施工,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抗震加固应当与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产权人的房屋维修计划相结合。
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装修改造时,应当同时进行抗震加固。
”
考虑到浙江省内90年以前建造的既有住宅建筑均未进行抗震设计,其抗震性能很难达到现有抗震设防要求,据此,加装电梯结构与原结构相连时,要求对原有结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5.0.5增设电梯需对既有结构墙体作局部开洞处理时,应对原结构的相关部分作局部承载能力验算,并保证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
【条文说明】既有结构墙体开洞应尽量设置在楼梯外墙门窗处,此局部开洞对原结构的整体抗震性能影响较小,一般不需要对既有结构作整体抗震验算。
5.0.6增设电梯部分应进行地基变形(或桩基沉降)验算,并满足现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相关规定。
【条文说明】当加装电梯和既有住宅结构相连时,须考虑加装电梯和既有结构的不同沉降变形,采取措施避免沉降差对主体结构的影响。
当加装电梯和主体结构不相连时,也需验算加装电梯的最终沉降,避免对相邻地下管线造成影响。
6机电设备
6.0.1增设电梯应综合考虑对住宅室内外各类管线、能耗计量装置及其他设施的影响,必要时应进行设备、设施及管线改造。
【条文说明】住宅加装电梯必然对住宅的机电设施、设备造成影响,其影响的程度需要设计在方案设计阶段进行评估,在电梯加装方案设计时应同时提供设备、设施及各类管线的综合改造方案。
6.0.2增设电梯影响综合管线时,移位后的排水管排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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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浙江省 现有 多层 住宅 增设 电梯 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