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水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的汇报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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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水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的汇报讲话
在全市水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的汇报讲话
受局党委委托,现将XX年全市水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及XX年工作重点向各位会议代表汇报如下:
一、XX年主要工作
XX年,我市水路交通安全在省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学习《安全生产法》,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科学研判辖区水路交通安全面临的新形势,认真谋划,主动应对,以“平安水域”创建活动为载体,以责任落实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整改为保障,严格履职,科学监管,辖区水域通航秩序逐年好转;企业管理逐年规范,港口企业和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年内全市完成农村老旧渡船更新改造37艘,撤并乡镇渡口48处;隐患排查彻底,整改落实到位,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316处,隐患整改率100%。
辖区水域发生水上交通事故1起,死亡2人,港口生产作业事故1起,死亡1人。
市地方海事局连续多年被荆州市政府评为“安全生产红旗单位”。
健全责任体系,构建“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新格局。
实现水路交通安全长治久安,关键在于增强责任心,落实责任制。
一是根据《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办法》,出台了《荆州市港航海事船检局水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分片包干制度》,要求各地必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划分安全监管“责任田”,实施“分田到户”。
局分管领导除对自己分管领域的安全负责外,还分别带领1-2个科室,分片包干1-2个县市区水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突出领导特别是各单位“一把手”这个核心和关键,逐级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努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新格局。
二是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和《荆州市港航海事系统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水路交通安全责任目标管理。
强化安全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市局每半年对各地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对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整改到位的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给予奖励;对落实责任不力,甚至发生安全监管责任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扣减工作经费,并按规定追责。
三是严格执行《湖北省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和《湖北省港口危货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全面实施渡口渡船和港口危货安全网格化监管,全市所有渡口和港口危货企业安全监管责任全部分解到人。
为激励一线执法人员严格履职,市局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履职情况,对每个直接监管责任人,按每处渡口和每个危化品码头给予800元的监管工作经费。
辖区渡口渡船和港口危货网格化监管格局得到有效运行,渡口渡船“一旬一检”工作全面落实。
四是水上搜救监控值班制度全面落实,各地均确定专人,紧盯GPS终端设备开机率,通过监控系统实施“线上监管,线下执法”,确保网络监控全覆盖。
专家会诊,多方联动,探索港口危化安全监管工作新思路。
一是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严格监管。
根据《湖北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我局出台了相关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全面加强监管,严格安全责任考核。
市局每季度对县市区港航海事处进行一次督查,同时抽查港口危化企业,县市区港航海事处每月对辖区港口危化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
全市31家港口危化企业全部建立了安全档案,安全监管逐步规范。
二是建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联动机制。
市局与荆州海事局、长航公安荆州分局联合出台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三家单位定期召开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联席会议,通报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商议监管对策,开展港口危货安全监管联合执法。
针对湖北金九龙化工有限公司“1.6”违法作业行为,我局召开了XX年第一次三方联席会议,成立联合调查组,从港口装卸作业、船舶运输申报、港口消防三方面全面调查,从严处罚。
有力打击了辖区水路危险化学品违法运输、非法作业等行为。
三是开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专家会诊。
市局与武汉以勒安全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安全服务协议,聘请该公司安全专家定期对全市港口危险货物企业安全状况、设施设备配备、应急预案及重大危险源报备、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培训等工作进行检查会诊,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通过检查现场培训基层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人员。
建立起专家排查,企业整改,港航部门严格执法的隐患排查整改新机制。
在XX年的“专家会诊”活动中,全市31家港口危化企业共排查出安全隐患235处,整改到位率100%,为港口危化企业安全作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湖北金九龙化工有限公司危化品储罐项目,因未按基本建设程序“三同时”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经专家会诊后被要求停业整改。
抢抓机遇,强力推进,渡运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今年是国家客渡船更新改造以奖代补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年。
一是各地抢抓政策机遇,按照“应改尽改、保质保量”原则,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渡船全面完成更新改造,“十二五”期全市共完成客渡船更新改造312艘,全市客渡船平均船龄下降至不足5年。
二是优化渡口布局,通过政策引导,优胜劣汰,鼓励相邻渡口合并,淘汰渡运量小、安全隐患突出、管理差的渡口;对码头条件优越,管理规范的渡口,合理运用渡船更新改造政策,优先扶持改造,XX年全市共撤并渡口48处。
三是立足GPS/北斗视频监控系统,打造荆州水路交通安全监管数字港。
XX年我市242艘渡船安装GPS/北斗监控设备,为36处重点渡口、港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加上之前已安装的80多处,我市超过70%渡口和港口危货企业实现了远程监控,“互联网+安全监管”构架初步形成。
深入排查,全面整改,隐患整改敢于动真碰硬。
“6.1”东船事件和天津港“8.12”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我局组织开展了“水路客运专项整治”、“港口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等多项整治活动,派出多个暗访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奔现场,直插基层”的检查方式,对全市所有港口危化企业、库区湖区旅游船运输企业、渡口渡船进行了全方位的暗访督查,全市共查出各类隐患1316处,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逐条督促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均分级建立了隐患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限时整改。
公安县闸口镇杨家咀渡口客渡船长期违章渡运机动车辆隐患;洪湖瞿家湾港区水域私设渡口非法渡运安全隐患;湖北金九龙化工有限公司长期违规作业,以及沙市宏源水上加油站码头安全间距不足等市局挂牌督办隐患,均在规定时限整改完成。
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结合,砂石运输船专项整治初见成效。
随着江北高速、潜石高速等重点项目相继开工,越来越多的砂石运输船从洞庭湖装载砂石料,经长江进入我市辖区螺山干渠、内荆河等水域。
这些船舶普遍存在超载运输、证书不齐、配员不足、标识不清、航行无序等问题,综合治理刻不容缓。
我局在去年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将该水域的整治与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水上交通非法运输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联合洪湖市、监利县港航海事局,驻点洪湖螺山开展综合整治。
重点治理船舶超载运输,打击偷逃规费现象。
对于船舶经营人反映螺山干渠、内荆河沿线渔网、过河建筑物碍航、客渡船违规抢航、农用船、渔船乱停乱靠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在上述水域开展了通航环境与通航秩序专项整治。
基层站点布局更趋合理,基层人员培训有序开展。
一是合理布局基层执法站所,充实一线执法力量。
XX年水监体制改革后,我市保留了38个内河签证站点。
随着工作重心向费收转移,我市内河签证站点及所属海事执法人员逐步向长江沿线回流,内河监管网点和监管力量日渐消弱,内河通航水域和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不断弱化。
今年市局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水上费收改革,充分考虑各地内河水域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合理布局基层执法站所,确保安全监管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
公安、监利等县市在费收取消后,根据辖区通航环境和渡口分布,及时调整基层站所设置,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加强现场监管。
二是强化基层执法人员业务轮训,增强队伍战斗力。
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启动了“基层执法人员三年轮训工程”,XX年共举办基层一线海事执法人员业务培训2期,共100人参加了培训,基层海事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安全知识宣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社会反映良好。
年初,我局与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发文,以全市中小学生为主要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水上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融入学生日常生活。
重点强化中小学生特别是临江地区学生的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意识,提高水上交通安全自我防范能力,保障广大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出行。
秋季中小学开学,我市各海事部门主动联系学校,以主题教育课或班会等形式讲授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水上救生救助常识、船舶知识和防溺水知识等,让广大中小学生了解水上交通安全常识,掌握水上事故防范和求生自救基本技能;编制、张贴安全知识宣传画,发放宣传册或安全提示卡、播放视频教育片、开展“水上安全知识”有奖答题等形式,在学校、社区、渡口等场所广泛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氛围,推动水上安全知识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社区、进家庭。
“六月安全月”各地在安监局的统一组织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水上安全知识宣传,共制作宣传展板20多块,发放宣传资料XX多份,受教育群众近10万人。
XX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安全基础仍然薄弱,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水路交通事故仍然时有发生。
主要表现为:
一是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得到真正落实。
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经营状况下滑,亏损面扩大,安全投入不足的情况下表现尤为突出。
二是港口安全监管法规制度不健全,装备缺乏,技术力量严重不足。
三是基层一线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心有待进一步加强。
个别基层站所形同虚设,有站无人、有人无责、有责不履行,辖区水域严重失控失管;少数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对隐患麻木不仁,对违章现象视而不见,任其发展。
四是安全监管责任边界不清,监管人员压力大,责权利不对等。
我们要充分认清这些问题,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以更大的决心、下更大的气力,筑牢安全基础,严格履职,确保我市水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确实抓好XX年水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XX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长江航运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国家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正式实施,《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正式启动,一系列利好政策出台,给长江航运发展带来千载难逢的战略机遇期。
全市水路交通安全工作总体思路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学习《安全生产法》,按照省局和市交通运输局有关水路交通安全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确保全市水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保驾护航。
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企业经营资质管理为抓手,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要督促全市港航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机构,落实安全管理力量,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二是督促企业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两化”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企业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和管理部门抽查督促执法机制,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实时监控,并根据信息提示进行检查督办,逐步形成情况能掌握、过程能记录、责任能明晰、监管全覆盖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新格局。
建立完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隐患整改不落实追责制度,推动企业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
三是强化港航企业经营资质核查和动态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持经营资质持续有效。
启动企业退出机制,对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经营资质不能有效保持的企业责令停业整改,直至取消经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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