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说理的方法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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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包括:
(1)以主题为中心进行选材。
这是法律文书选材的核心和关键。
无论是诉讼案件,还是非诉讼事件,在写作法律文书时,面对已经确定的主题,选材时别无选择,只能以主题为中心对材料进行取舍;
(2)以证明主题为需要进行选材;
第二,要依法选材。
依法选材是我国三大诉讼法的要求。
只有依法选材,才能准确地、有针对性地选择最适格的材料,从而为正确处理案件或事件奠定坚实基础。
简述主题与材料的辩证关系(第一,先有材料,后有主题:
任何案件或事件的主题都经历了一个慎密、科学的提炼过程,是写作主体通过对事实材料和法律材料的提炼之后得出的。
因此,严禁主题先行,先入为主的行为;
第二,主题对材料具有统帅作用。
主题虽然是从材料中得出的,但是主题一旦确定后,写作法律文书就要围绕主题选择恰当的材料,以突出主题,证明主题的正确性
为什么说法律文书中的事实是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指法律上的事实,即能够通过法律手段证明的事实。
法律文书中据以定案的事实是通过法律手段,运用侦查或推理分析而认识的事实,它不是所谓原汁原味的原本发生的事实,所以叫法律事实。
简述结构与章法的关系及多样化的章法特点(结构与章法互相作用,共同为表现主题服务;
章法的运用受结构的制约;
结构体现原则性,章法体现灵活性。
在法律文书写作过程中,根据案情繁简可以采取多样化的章法结构。
如:
由事而理,依理而断;
突出主罪(主犯)、兼顾次罪(从犯);
揭露矛盾、明确争点;
分析说理,彰显个性;
详写细写,充分发挥;
欲进先退,层层逼进等。
法律文书中常用的表述方法有哪些(法律文书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均是非常严肃的社会活动,且本身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法律文书的这种特点决定了法律文书写作常用的表述方法
只能是一般文章写作所常用的最基本的表述方法,即叙述、说理和说明。
它一般不用描写、抒情等表述方法。
法律文书中常用的叙述方法有哪些(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形成了适合法律文书的写作方法。
法律文书叙述的方法主要有时间顺序法、突出主罪(犯)法、综合归纳法、纵横交错法、引用法。
时间顺序法是以时间为线索,记叙事件发生、发展、变化过程的方法;
突出主罪(犯)法是针对刑事共同犯罪或数罪并罚、多次犯同一罪名的,叙述时突出主罪、主犯的事实,兼顾次要罪行和从犯的行为;
综合归纳法是进行概括叙述的写法;
纵横交错法适用于民事行政案件事实的叙述,既从发展顺序进行叙述,又需要对重点情节进行详细交代;
引用法是转述、引述的写法。
.刑事案件叙述的要素有哪些?
如何理解叙述的要素性特点(:
刑事法律文书叙述的事实要素主要有时间、地点、动机、目的、行为过程、手段、危害结果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事后的态度等要素。
叙述的要素要齐全,是从法律文书写作的整体上要求的,在叙述事实时还应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掌握,有所侧重。
不同的案件所涉及的犯罪事实,因其性质不同,表现各不相同,写作时应避免套公式一样僵化地叙述要素,根据案件的实际需要选择叙述的要素。
简述法律文书叙述的重点内容(法律文书事实部分的写作涉及很多方面,但其重点内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键情节;
是指影响案件的性质、影响案件处理结果及区分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情节。
二是争议焦点;
当事人间往往面临各种争议,各执一词,这往往又是需要进行分析评判并且作出解决的关键问题;
三是举证、质证的内容;
当事人的举证、质证活动是诉讼活动的重要内容,应将这一过程叙述清楚,提高诉讼活动的透明度。
简述法律文书分析说理的内容(法律文书是说理文,其说理的内容包括分析论证证据、分析论证法律、分析论证事实等三方面。
制约法律文书语言精练性的因素有哪些,如何克服?
(制约法律文书语言精炼的因素有:
文书格式和法律规定以及作者对写作方法的选择和使用。
法律文书是实践性很强的文书,要达到语言精炼,第一,必须理解有关法律精神;
第二,必须掌握和了解有关法律文书格式;
第三,必须掌握有关写作方法、写作规律,多读多练,反复修改,从而达到语言精炼,言简意赅的效果。
如何理解法律文书语言精炼与内容详实充分的关系?
(语言精炼即言简意赅。
内容详实充分是指法律文书中与定案有关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理由分析准确到位、结论恰当正确。
语言精炼与内容详实充分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
一篇优秀的法律文书应该是既语言精炼又内容详实充分。
语言无论如何精炼,必须保证事实叙述清楚;
证据列举充分、论证严密;
事实理由和法律理由表达明白;
处理结果交待清楚,从而使法律文书真正成为贯彻执行法律的有效工具
.简述公安文书的概念。
(公安文书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公安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写作和使用的一切公文。
它既包括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写作和使用的各类公文,也包括公安机关作为刑事诉讼主体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依法写作和使用的各类法律文书。
狭义的公安文书即专指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写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请列举8种以上呈请报告书(呈请报告书是一类文书,具体包括呈请立案报告书、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呈请破案报告书、呈请撤销案件报告书、呈请拘传报告书、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呈请拘留报告书、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等
立案
决定书的写作条件是什么(写作立案决定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有无犯罪事实,应当根据证据认定;
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则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和刑法的有关规定认定。
只要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论行为人是否已经明确,均应依法立案侦查。
(2)符合案件管辖规定。
案件应属于本公安机关管辖。
对于接受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3)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已经批准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案件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由接受单位写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直接在《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上批示立案侦查的,也应写作立案决定书。
.通缉令的写作条件包括哪些内容(包括主体条件、对象条件、逮捕条件。
(1)主体条件。
通缉令的写作主体是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通缉的案件应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通知公安机关抓捕脱逃的罪犯但不能即时抓获的,也应通知公安机关进行通缉。
(2)对象条件。
通缉的对象是应当逮捕而在逃的或者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从监狱内逃跑的罪犯。
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包括检察机关已经批准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也包括公安机关经调查取证,认为符合逮捕条件,但尚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3)逮捕条件。
被通缉对象的行为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即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逮捕的必要性。
怎样写作讯问笔录的尾部(讯问结束时,笔录应交由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
如记载有错漏的,应当允许其更正或补充,并在更正或补充的文字上捺指印。
经核对无误以后,应在笔录的每一页右边下方签名(盖章)或捺指印,末页上应写明对笔录的意见,如“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已向我宣读)和我说的相符”,并且由犯罪嫌疑人签名(盖章)、捺指印并写明日期。
对拒绝签名或捺指印的,应在笔录尾部注明。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包括哪些内容?
:
(1)人民检察院或自诉人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和证据。
(2)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3)一审法院经庭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正文的理由表述要注意哪些问题?
1)理由的论述一定要有针对性,有个性。
(2)确定罪名,应当以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规定》为依据。
(3)如果被告人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等一种或者数种情节的,应当分别或者综合予以认定。
(4)对控辩双方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明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
(5)判决的法律依据,应当包括司法解释在内在记录合议庭成员的评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全面反映评议内容。
记录合议庭成员的发言,不但要记明论点和论据,而且要记载其论证过程。
对合议庭成员的不同处理意见,也应完整地记录,然后由其签名认可。
(2)表述准确,注意核对。
由于合议庭评议是写作判决书的直接依据,保证其高度准确性十分重要。
故评议记录务必准确无误,记录之后还应当小心核对。
二审维持原判刑事裁定书的正文有哪些内容?
(1)各方意见。
(2)二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3)裁定理由。
(4)裁定
篇二:
法律文书课程的学习方法
一、明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认清学习的目的和任务,有的放矢地开展学习
学习必须要有目标,有目的性,不能是随意地“漫游”。
怎样才能做到有目标?
那就要明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认清学习的目的和任务。
《法律文书》课是一门专门讲授适用于各项法律工作所必需的法律文书写作知识并有助于提高同学们写作能力的法律实务课。
简而言之,它是一门具有法律专业特点的应用写作课。
它既要以写作的基本规律知识为依据,又要按照法律工作对文书写作的特定要求而讲授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就在于帮助同学们具体掌握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要领,逐步提高大家写作法律文书的实际能力。
从一定意义上讲,本课程既是一门写作知识课,也是一门写作技能的训练课。
因此,同学们学习本课程,不仅要掌握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和要领,而且还要切切实实提高实际的写作技能。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预期的学习目的,完成既定的学习任务。
二、明确各种教学资源的性质和用途,合理选择使用
本课程的教学资源包括:
教学大纲,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及其他资源(辅导文章、课堂面授、作业、考核说明、答疑等等)。
文字主教材是本课程教学与考核的基本依据,全面、系统地讲授了法律文书的基本写作原理(总论部分)和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文体分论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传递基本教学信息,指导同学们自学。
文字辅助教材《法律文书参考资料》的编制主要是配合文字教材使用,是为了增强学生对文书制作的感性认识,便于学生对照着开展写作练习。
音像教材的主要任务是对主教材内容进行重点阐释,强化重点、分解难点、解答疑点,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教学内容。
与文字主教材密切关联,但不是简单重复,二者各有侧重。
音像教材、iP课件以及辅导文章、课堂面授、网上答疑、直播课堂等等均为辅助性的教学资源。
这么多的资源,并非都要一一涉猎、一一掌握。
其实,我们给同学们提供多种资源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同学们能有所选择,因为除了文字主教材之外,其他教学资源都是围绕着主教材内容展开的。
因此,同学们在学习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学习资源,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首先当然就是以文字主教材为依据开展学习,在可能的情况下再进一步学习其他资源,以求得全面掌握。
三、反复阅读主教材,融会贯通
正如前面所言,主教材是本课程教学(学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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