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章珩精讲班经济法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美工PPT课件下载推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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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具有以下特征:
1.合同法是私法。
合同法强调主体平等、意思自治。
2.合同法是自治法。
合同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法律规范而不是强制性法律规范调整合同关系。
3.合同法是财产交易法。
合同法与物权法均属财产法范畴,其中物权法主要调整财产归属及利用的财产关系,而合同法则调整财产的流转关系。
第一节合同的基本理论,(三)合同法的适用范围1、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调整。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只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节合同的基本理论,例题:
(2010)下列协议中,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
A监护协议B政府采购协议C专利转让协议D股权转让协议【答案】BCD【解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一节合同的基本理论,(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意思自治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第一节合同的基本理论,二、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1.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2.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对价义务的合同,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等。
3.区分两者的法律意义在于,因为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的给付义务具有依存和牵连关系,因此,双务合同中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和风险负担的问题,而这些情形并不存在于单务合同中。
第一节合同的基本理论,(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1.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认定合同成立的合同。
2.尚须有实际交付标的物或者有其他现实给付行为才能成立的合同。
确认某种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必须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有约定。
第一节合同的基本理论,3.实践合同:
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定金合同等。
根据合同法及物权法的规定,赠与合同、质押合同不再是实践合同。
4.区分两者的法律意义在于:
除了两种合同的成立要件不同以外,实践合同中作为合同成立要件的给付义务的违反不产生违约责任,而只是一种缔约过失责任。
第一节合同的基本理论,合同的相对性:
1、在保全措施(代位权和撤销权)中,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使得债权人可以向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2、买卖不破租赁: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以以自己的租赁权对抗新的所有权人,突破了合同关系的相对性。
3、建设工程合同:
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节合同的基本理论,一、合同订立程序要约与承诺(2003年题)
(一)要约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第一,内容具体确定;
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1.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不属于订立合同的行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性质为要约邀请。
若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如悬赏广告,则视为要约。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人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真题】:
甲公司于2007年8月10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笔记本电脑出售,每台售价为6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8月31日。
乙公司看到该广告后,便委托业务员王某携带金额为12万元的支票于8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该型号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称的电脑已全部售完。
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答案】:
B【解析】:
考点为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在本题中,甲公司的广告包括了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属于要约;
乙公司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因此甲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真题2010】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预售某住宅小区的广告中,宣称其“容积率不高于1.2”“绿地面积超过50%”,收起购房者的热烈关注,所预售的商品房一售而空,价格也比周边小区高出20%。
但是,该小区商品房的预售合同中未对容积和公共绿地面积问题作约定。
甲公司交房时,购房者乙却发现小区的容积率超过2.0,绿地面积只有20%,并且在调查后得知,甲公司报经批准的规划就是如此。
下列关于甲公司和乙之间的房屋预售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合同无效B.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并请求甲公司赔偿损失C.乙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乙有权请求甲公司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答案:
BC解析: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选项B、C正确,选项A错误;
本题的情形不适用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的规定,因此选项D不选。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二节合同的订立,2.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3.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第一,撤回要约。
要约在发出后、生效前,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
第二,撤销要约。
要约在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但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形不得撤销。
该三种情形为: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
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要约撤销与要约撤回都旨在使要约作废,或取消要约,并且都只能在承诺作出之前实施。
但两者存在一定的区别,具体表现在:
撤回要约发生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而撤销要约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二节合同的订立,4.要约的失效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例题1多选题】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可以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证据有()。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确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答案】ACD【解析】选项B缺少“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的前提条件。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
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
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的要约失效的时间为()A、6月12日B、6月13日C、6月14日D、6月15日【答案】B【解析】乙公司对原要约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原要约失效。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二)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承诺是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对要约表示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
1.承诺期限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
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话、传真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二节合同的订立,2.承诺的生效时间承诺的生效。
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通知的,自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要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承诺到达时间;
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承诺到达时间。
承诺的法律效力。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3.承诺的撤回承诺可以撤回,但不存在撤销。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4.承诺的迟延与迟到迟延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应视为新要约。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例题1单选题】2007年4月30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
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8日才阅读乙的短信,后于9日回复乙“短信收到”。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2007年)A、2007年4月30日B、2007年5月3日C、2007年5月8日D、2007年5月9日,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答案】B【解析】
(1)承诺于5月3日到达对方时生效;
(2)承诺生效、合同成立。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例题2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A、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B、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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