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4188010
- 上传时间:2022-10-19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7.14KB
甘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甘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甘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
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
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
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第五条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建立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
各市(州)党委办公室(厅)、政府办公室(厅)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文化、外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
第六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
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章 经费管理
第七条党政机关预算编制必须规范管理、公开透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
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细化支出内容,保证预算的完整性,全面准确反映公务活动的范围和方向,增强预算透明度和调控力。
财政部门对部门预算项目的合规性、预算经费的合理性从严审核,强化预算约束,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第八条党政机关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彩票公益金等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严禁以任何形式转移到机关所属的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活动中心、基金会、协会等单位账户使用。
第九条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党政机关应当从严从紧编制支出预算,严格控制和压缩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
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第十条推进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健全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全面真实反映运行成本。
党政机关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真实、完整。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工作特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制定分地区的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建立开支标准调整机制,定期根据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调整相关开支标准,增强开支标准的协调性、规范性、科学性。
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十二条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
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十三条党政机关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
政府采购应当依法完整编制采购预算,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财政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公务活动需求,及时完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向社会公布。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进行公开招标。
确需改变采购方式的,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有关公示和审批程序。
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并逐步实行批量集中采购。
严格控制协议供货采购的数量和规模,不得以协议供货拆分项目的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国内货物、工程和服务能够满足需要的,不得进口采购。
第十四条党政机关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采购需求组织验收。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制度,对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政策效能、透明程度以及专业化水平进行综合、客观评价。
第十五条加快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建设,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
对所有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第三章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
第十六条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国内差旅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和人员数量,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重复性考察等差旅活动,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第十七条国内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国内差旅人员应当按照职务等级选乘交通工具,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的,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国内差旅人员出差住宿,按照财政部门统一发布的相关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省部级住普通套间,厅局级住单间或标准间,其他人员住标准间。
国内差旅人员出差就餐,按照财政部门统一发布的相关地区伙食费限额标准执行。
国内差旅人员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必须按标准缴纳伙食费。
第十八条国内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
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加油卡等。
第十九条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和本省因公临时出国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坚持因事定人,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和地区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
党政机关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限量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出国团组数量、规模、行程和在外停留时间。
正职地厅级人员每年出国不超过1次,其他地厅级人员一个任期内因公出国不超过2次或2年内不超过1次。
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人员总人数不得超过6人。
严禁通过组织团外团、拆分团组、分别报批等方式在代表团正式名单外安排无关人员跟随或分行。
不得把出国作为个人待遇,安排轮流出国。
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团组。
第二十条组织、外专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出国培训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严格审查培训主题、内容和行程。
严禁安排与业务不符、与拟前往国家或地区优势不符、与境外培训机构专长不符的培训。
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模,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提高出国培训质量和实效。
第二十一条外事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审核审批管理,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
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总额控制,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先行审核制度。
无出国经费预算安排的不予批准,确因执行外交外事特殊使命、应对海外突发事件、对外交往宣传等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出国经费预算以外资金作为出国经费,严禁向所属单位、企业、我国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者转嫁出国费用。
加强对因公临时出国团组的经费核销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组团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开支标准核销经费,不得核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开支。
第二十二条出国团组应当严格执行本省因公临时出国有关规定,按标准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
不得违反规定乘坐民航包机,不得乘坐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不得安排超标准住房和用车,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或者地区,不得擅自绕道旅行,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外停留时间。
出国期间,不得与我国驻外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用公款互赠礼品或者纪念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第二十三条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出境计划,加强因公出境审批和管理,不得安排出境考察,不得组织无实质内容的调研、会议、培训等活动。
严格遵守因公出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不得接受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第四章 公务接待
第二十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本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务实周全、节俭简朴、安全规范、高效透明、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实行统筹对口接待。
第二十五条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建立健全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统筹、协调、管理、指导全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
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依据公函安排接待,对无公函、未经审批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
严禁将国家工作人员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和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赠送任何形式的礼金、礼品。
第二十七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的按标准收取餐费,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第二十八条 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安排1次工作餐。
陪餐人数要严格控制,接待对象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
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以家常菜、地方菜为主,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二十九条 建立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单位名称、人员姓名、职务职级,公务活动项目、人数、时间、场所以及接待费用等情况。
必须把接待清单、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并接受审计。
第三十条外宾接待工作应当遵循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
外宾邀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外事接待管理工作的规定安排接待活动,从严从紧控制外宾团组和接待费用。
第三十一条 商务部门应当参照本省公务接待标准,制定招商引资等活动的具体接待办法,严格审批,强化管理,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三十二条 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内部食堂、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甘肃 党政机关 厉行节约 反对 浪费 条例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