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运行部及各岗位工作标准8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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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编制修订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并执行,保证各运行岗位及生产关联部门协调一致共同完成安全、经济运行生产工作任务。
4.3执行上级颁发的与发电运行有关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安规、运规、技措、反措等;
负责编制修订发电设备运行操作规程、运行系统图册、运行技术措施和设备运行操作规程、运行系统图册、运行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防止误操作技术措施,并落实执行;
对运行操作规程、系统图、各种技术措施、热力系统保护定值的正确性、准备性负责。
4.4负责对各项生产指标进行分解,编制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发电量、厂用电率、供电煤耗、供水煤耗等运行生产技术指标定额,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4.5负责发电设备的合理运行方式,执行调度命令,根据负荷曲线合理进行负荷分配;
及时掌握、分析、记录发电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状态,发挥职权作用,通过值长下达各项生产运行指令;
对发电生产设备运行方式的合理性、正确性负责。
4.6组织、指导各运行岗位及生产关联部门完成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变压器及变电器(或升压站、开关站)的主辅设备运行的监控、巡检操作,表计记录、事故处理等生产任务;
完成厂用电系统、化学制水、循环水处理等设备运行的监控、巡检操作,表计记录、事故处理等生产任务;
完成除灰、除尘、脱硫等公共系统设备运行的监控及管理等生产任务。
4.7负责制定电气系统、热力系统、公用系统及附属设备的非正常运行方式、特殊工况下的运行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及时了解、掌握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状况,进行运行安全、经济技术分析和专题技术研究工作,指导运行岗位开展岗位分析。
4.8负责对重大设备试验、重要设备操作及复杂的电气系统倒闸操作的安全监护工作,负责进行重大发电设备事故处理工作,参加设备运行事故、异常技术分析,审核技术分析报告,组织或指挥进行事故分析的各种试验。
4.9参与机组大、小修后的验收工作,组织机组大、小修后的启动试验工作,根据试运方案组织重大设备改进后的试验和投入运行。
4.10组织进行发电设备运行性能试验,根据试验结果,提出经济运行方案,组织进行运行技术攻关,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机组运行水平,并为设备检修、更新改造提供理论依据。
4.11审核汽、水、油、氢、灰等化学监督项目的化验报告并进行分析。
做好机组检修、设备事故、障碍、异常分析的化学监督工作,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4.12负责定期组织进行运行操作规程考试、安全工作规程考试,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的安全性评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职业技术鉴定、员工再教育工作。
4.13负责文明生产及精神文明建设,加强运行职业文化的建设,教育员工具备与现代企业相适应的文明素质,负责运行班组建设及创一流工作,组织指定管理考核办法并监督、检查、考核,负责部门员工思想教育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学习,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4.14负责指定各种运行记录格式,并完成定期印制、发放、回收、保管各种机、炉、电、化学专业的运行日志、表单、台帐、操作票、停(送)电等记录的工作。
4.15负责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5发电运行职责分工图
6工作目标及要求
6.1高标准完成各项运行工作,确保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人为误操作事故。
6.2不发生运行管理责任的机组非计划停运及以上事故。
6.3完成发电量、厂用电率、供电煤耗、供电水耗等运行生产技术指标月、年度计划。
6.4执行国家《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网调度规程》,使得频率合格率和电压合格率等指标达到规定标准。
6.5精确调整,保证机组运行综合指标达到规定标准。
6.6按照工作标准完成工作,检查、督促各运行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工作情况,并进行考核。
6.7定期对机、炉、电、化运行操作规程进行修改、审核和完善,并监督、指导除灰、脱硫、第二主力热源、疏干水运行规程同时进行修订,以保证运行规程(操作标准)满足运行生产的要求。
6.8每年根据设备系统异动情况对运行系统图册、运行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防止误操作技术措施进行一次修订和完善的工作,以满足运行生产的要求。
6.9组织对运行人员进行操作规程、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规程、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工作,保证运行人员对规程及管理制度的熟练掌握,使工作票及操作票的合格率达到100%。
6.10定期对运行生产安全、经济技术指标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规律指导生产。
6.11定期对部门所负职责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评论本部门工作完成的质量和产生的效果,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高整改措施并实施。
6.12每月召开运行工作会议,分析、研究、解决生产技术、安全、经济、培训、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定运行人员培训计划并落实执行,研究解决各运行值及关联生产部门(除尘、脱硫、第二主力热源)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13每月检查运行值工作记录的班组台账,对运行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和总结,提出经济责任考核意见。
6.14每日分专业对设备系统进行巡视,掌握设备系统运行情况,检查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提出运行技术管理指导意见的工作。
6.15每日分专业掌握设备缺陷情况,对存在缺陷的设备运行布置安全、技术措施;
查阅机组运行台账及记录,了解机组运行工况,查看生产日报、各项指标及时掌握机组运行情况,对所发现问题的及时解决。
6.16对机组重大试验项目的安全措施进行布置和落实;
对于现场重大操作或特殊操作,分专业制定运行安全措施,进行现场指挥的监护。
6.17对负责除灰、脱硫、第二主力热源、疏干水运行等生产关联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的管理,每月检查除灰、脱硫运行等生产关联部门对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并根据其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6.18定期组织运行岗位参加有针对性的事故演习。
6.19每月对化学各项技术监督指标进行审核,对设备运行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6.20制定各种运行记录格式,并完成定期印制、发放、回收、保管各种机、电、炉、化学专业的运行日志、表单、技术台账、操作票、停(送)电等记录的工作。
6.21加强文明生产及思想教育,使运行班组达标率达到规定水平。
发电运行部部长岗位工作标准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运行部部长岗位职责、技能要求及工作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发电运行部长的工作。
2岗位职责
2.1行政上受主管副经理领导。
2.2技能和业务上受总工程师和上级分管领导的指导。
2.3对发电运行部行政、生产和管理拥有全面的领导权和指挥权。
2.4对各值长、专业技术主管、岗位值班人员有审核任免权。
2.5有权对全发电部人员调动、统筹平衡和分配。
2.6有权推荐值长、专业技术主管及主要值班人员并报请公司审批。
2.7有权编制和修改发电部管理制度和各种考核细则。
2.8有权召开发电部各种会议,检查、布置、总结生产和工作情况。
2.9有权调查分析生产中出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异常情况,查明原因,提出报告,并对主要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2.10有权审核、批准发电部职工领料、劳动保护、探亲假及病、事假。
2.11有权对在安全生产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有贡献的人员,向公司推荐奖励、晋级意见。
2.12有权考核发电部每个职工,并对工资晋级、晋职、提干提出考核意见。
有权对工作失职、违章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停止工作,直至提出处分意见。
2.13有权指挥生产中的事故处理,配合事故处理调动发电部人员及物资调配。
2.14对发电部职工人身安全和发电设备安全运行负责任。
2.15对机组安全发、供电负责任。
2.16对机组的经济运行负责任。
2.17对发电部管理工作负责任。
3岗位技能要求
3.1熟悉火力发电厂生产流程。
3.2了解本厂在电网中的地位、重要性及连接方式、运行方式等。
3.3熟知本分厂各主要发电设备构造、特性及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定值参数等。
3.4掌握并熟知发电部主要发电设备的健康状况和评级标准。
3.5熟知发电部各专业《运行规程》、《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事故处理规程》等,并熟悉其它规程的有关部分。
3.6精通发电部正常运行方式和变工况运行方式及事故处理。
3.7能对发电部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监督,使之在最佳工况下安全运行。
3.8熟悉发电部各值值长、专业技术主管及各主要技术岗位人员的工作状况。
3.9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4工作标准
4.1发电部在电厂主管副总工程师领导下贯彻执行中国电力集团公司及辽宁省电力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各项方针政策;
认真执行《电业生产安全规程》及各专业《运行规程》;
按照辽宁省电力集团公司调度命令,完成调峰、调频、调电任务;
实现全厂安全发电目标及各项经济指标。
4.2根据电厂方针、目标,制定发电分厂方针、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值、专业,做到目标明确,实施措施具体。
4.3组织各专业人员制定机组大小修、设备改进计划及分厂各项费用计划。
4.4审核、制定、修编分厂各种管理标准、各岗位工作标准,完善考核细则,督促贯彻实施。
4.5深入生产现场了解掌握设备缺陷处理情况,参加机组大修、小修、临检验收。
4.6审核制定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方式。
审核制定重大倒闸、系统切换操作程序、安全措施,必要时到现场亲自指挥和监护。
4.7根据季节变化,做好防汛、防雷、防寒、防冻、防火灾等事故预想和安全防范措施,消灭重伤以上责任事故,轻伤、障碍低于电厂规定值。
4.8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各值、各班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经济指标、管理工作及岗位劳动纪律情况。
4.9督促检查各专业人员完善各种基础资料,达到数据准确、档案齐全。
4.10根据电厂、发电部考核标准,认真对各运行值进行考核。
4.11督促专业人员做好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审核安排主要运行岗位人员。
4.12配合公司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员工解决实际困难,教育职工遵纪守法、爱厂爱岗,促进职工政治素质的提高。
4.13每月召开一次发电部领导班子例会,分析总结安全生产、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布置下月工作任务和实施对策。
4.14每天参加生产早会,汇报生产情况,并传达、布置、实施早会指示。
发电运行部副部长岗位工作标准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运行部副部长岗位职责、技能要求及工作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发电运行副部长的工作。
2.1协助发电部部长做好发电部行政、生产和管理工作。
2.2协助发电部部长对各值长、专业技术主管、主要岗位值班人员的任职审核任免权。
2.3有权编制和修改发电部管理制度和各种考核细则。
2.4有权召开发电部各种会议,检查、布置、总结生产和工作情况。
2.5有权调查分析生产中出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异常情况,查明原因,提出报告,并对主要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2.6有权审核、批准发电部职工领料、劳动保护、探亲假及病、事假。
2.7有权协助发电部部长考核本部门每个职工,并对工资晋级、晋职、提干提出考核意见。
有权对工作失职、违章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者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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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电 运行 岗位 工作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