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行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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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场所管理、员工管理、消费者管理等,为保护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提供规范指导。
二、基本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
商场、超市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防控制度,设计有效的应对工作流程。
(二)落实属地责任。
商超、超市所在地的政府是属地监管的责任单位,要监督企业主体落实防控规范。
(三)落实行业指导责任。
商场、超市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主体落实防控规范,并及时掌握动态信息。
(四)适当缩短营业时间。
商场、超市在疫情期间可根据营业情况,适当缩短营业时间,并在明显位置张贴公告。
(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落实安全生产清单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六)强化宣传引导。
可通过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材料等,加强从业人员和顾客对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防范认知。
(七)做好防护物资准备。
企业应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
口罩、消毒液、测温枪、洗手液等。
(八)设置应急区城。
可在经营场所内设立应急区域;
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九)禁止组织聚集性活动。
避免集体餐食,集中会议、培训、娱乐等;
不得组织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展览展示等聚集性活动;
员工应当避免自发性的聚集活动。
三、场所管理
(一)设置体温监测。
商场、超市需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入经营场所的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在超过37.3℃的情况下,应询问是否有相关接触史,观察是否有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疑似症状,视情况严重性引导其自我隔离观察或就医检查并做好必要的登记,以利于溯源。
(二)加强室内通风。
营业场所每日至少开窗自然通风2次,不能开窗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可使用电风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
(三)及时清运垃圾。
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
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防止招引飞虫和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
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四)加强场内清洁消毒。
对各个门口、停车场入口处、柜台、休息区、服务台、收银台、座椅进行清洁消毒,保证每天至少2次以上的场内消毒,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五)加强卫生场所消毒。
对所有卫生间地漏排水,小便器排水,盥洗池排水做水封检查,并做杀菌消毒处理;
加强厕所的清洁、消毒,张贴洗手步骤示意图,厕所内增加酒精消毒剂或免洗手消毒凝胶,并提示顾客洗手后进行消毒。
(六)暂停部分服务设施。
超市应暂停母婴室、儿童游乐场所、室内娱乐场所服务;
无法暂时关闭的,必须对全部公共设施进行消毒后开放。
(七)合理使用电梯。
所有人员乘梯时相互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
低楼层购物推荐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优先使用扶梯并尽量避免与扶手直接接触,高楼层乘用直梯时,不要直接用手接触按键并快进快出。
(八)设置回收容器。
商场、超市应适当设置回收容器,对口罩、手套等常用防疫用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置管理。
(九)加强商品管理。
所有的商品应在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在运输、储存过程严格防控,杜绝污染;
应严格杜绝随意涨价,应在稳定物价,保障供应方面做出贡献;
超市不应经营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
四、员工管理
(一)加强健康管理。
每日采集员工(含商户员工)疫情控制期间的动态信息并登记汇总。
有武汉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员工应严格进行14日隔离观察。
(二)加强体温监测。
员工每天进入经营场所前,应检测体温,并进行洗手消毒。
若员工体温超过37.3℃应要求员工自我隔离观察或及时就诊。
(三)加强个人卫生。
员工上班期间应时刻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保持勤洗手,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
(四)加强员工的培训。
采取线上培训的方式,向员工普及防护知识,内部的防控制度和规定,统一思想。
(五)保持安全距离。
从业人员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一定距离和避免直接接触,超市在秤台、收银处设置“一米安全距离”。
(六)推行网上支付。
商场、超市收银员优先采用无线扫码支付方式,快递交接优先考虑网络下单付款和使用快递柜办理交接。
五、顾客管理
(一)所有顾客进店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正常体温,可提供服务。
发现顾客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积极劝离现场、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及时协助上报社区。
(二)建立顾客可追溯制度,做好顾客姓名和联系方式(有效的)登记,形成档案管理,以备相关部门核查。
餐饮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
根据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的《分区分类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自疫领〔2020〕4号)《自贡市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自疫领办〔2020〕33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市餐饮行业实际,特制定本行业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市餐饮经营服务企业、单位和员工。
各经营单位,须成立防控工作小组,落实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建立防控制度,设计有效的应对工作流程。
(二)接受属地管理。
各经营单位要接受所在地政府的监督管理。
(三)行业指导责任。
各经营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主体落实防控规范,并及时掌握动态信息。
(四)强化信息采集。
要全面采集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并登记汇总。
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这三个方面情况的员工暂不返程返岗。
(五)建立报备制度。
要求所有员工对待疫情,不得隐瞒,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以及与来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地区的人员有密切接触等潜在风险人员要及时报备,并要求员工应当按照要求居家观察14日,暂不返岗。
(六)防护物资保障。
企业应在开业前或复业时,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
防护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七)狠抓安全生产。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做好防控物资管理,确保防控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腐蚀类物品领取后的库存安全和使用安全。
(八)狠抓食品安全。
疫情期间大量使用消毒液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使用方法执行,避免消毒液体接触到菜品、成品。
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
(九)强化宣传引导。
(十)缩短营业时间。
疫情防控期间,适当调整缩短营业时间。
三、场所管理
(一)保持就餐场所和加工场所的空气流通,维护通风和空净系统的正常运转,加大通风换气量,确保营业空间内具有当前条件下最高的换气频次。
(二)保持就餐场所内部环境整洁,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
(三)各持续营业和复工经营的餐饮企业、单位可适当缩短营业时间,采取消费者电话订餐、预约餐位、限流消费的方式进行经营管控。
在疫情防控解除前,未经上级允许,停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
增加打包外卖服务,增加线上平台外卖服务和增加外卖窗口,倡导非现金支付。
(四)在用餐场所的显示屏显示或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和防护知识海报,正确宣传引导告知所有进店顾客需配合和注意事项。
有条件的经营企业可减少桌椅摆放以加大就餐者之间的距离,尽量减少病毒传播风险。
(五)加强对就餐区域、人员通道和洗手间等场所的消毒灭菌,每日不低于3次,并公示消毒情况。
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池及洗手液、消毒液等,每日对洗手间内物体表面使用含氯消毒液浓度250~
500mg/L进行擦拭,每日不低于3次。
未配备洗手间及洗手池的单位应配备充足的免洗手部消毒液。
对于顾客接触多的地方如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厕位等增加消毒频次。
(六)平日给客人提供零食的经营单位,应停止供应到疫情结束。
(七)厨余垃圾加盖、分类及时清理。
四、员工管理
(一)各经营单位,要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
要求所有员工上下班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
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二)员工每天进入经营场所(工作区域)前,应安排专门人员给员工检测体温,体温正常可入内工作,并进行洗手消毒。
若员工体温超过37.3℃,应要求员工回家观察休息。
工作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三)上岗必须时刻佩戴口罩(如非一次性口罩,每隔2-4小时使用酒精消毒一次,确保防护效果),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接待顾客应双方佩戴口罩。
(四)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卫生防护,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尽量使用带盖垃圾桶。
(五)制定疫情期间的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形成每日一报送制度,档案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每日出勤人员姓名、身体状况、工作岗位等。
(六)从业人员尽量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
对于集体宿舍,加强管理和宣传,做好防护。
家政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
根据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的《分区分类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自疫领〔2020〕4号)《自贡市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自疫领办〔2020〕33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市家政服务行业实际,制定本行业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市家政服务企业、单位和员工。
要求所有员工对待疫情,不得隐瞒,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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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贸 行业 企业 疫情 工作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