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货场改扩建工程新建沥青装卸线施工监理策划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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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货场改扩建工程新建沥青装卸线施工监理策划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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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大勘察设计研究院
工程造价:
约6000万元
要求质量标准:
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该工程的设计简况:
(1)防城港货场改扩建工程新建沥青装卸线设计七股道,五道为预留,其中DKO+000~DK0+551.72段:
一道货物线468.02米,二道货物线480.01米(车档的平面坐标:
X=2392178.3990,Y=537062.1039)三道货物线474.28米,四道货物线379米,六道洗刷线211.52米,七道洗刷线209.27米,造价人才网需铺六股道累计2.2021米。
(2)牵出线DQ0+000~DQK1+060.96段,长度为1060.96米。
设计起点为货物四道78#道岔(平面坐标:
X=2391765.6284,Y=536356.5825),终点为(平面坐标:
X2390747.4654,Y=536119.0632),线路有效长为880米。
(3)在防城港站增设25道沥青装卸道发线,北端从63#道岔起至南端的70#道岔上,设计有效长为899米。
(4)现有防城港编组站为二级站,监理工程师论坛预留25道为沥青装卸到发专用,增设的牵出线为共用。
(5)施工范围
(1)沥青装卸线:
DK0+000~DK0+551.72;
(2)牵出线DQKO+000~DQK1+060.96
(3)到发线:
北端从63#道岔起至南端的70#道岔止。
施工重难点:
二、监理工作依据
5.1《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和法规。
5.2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铁道部颁布的《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等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各项标准和规定。
5.3铁道部颁布的《铁路主要技术政策》(铁科技[2004]78号)、《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1]117号)、《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货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桥涵工程、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及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等有关客运专线验收标准及其他有关铁路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办法等。
5.4国家、铁道部批准的有关本项目的文件、技术标准及委托人有关本项目的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南宁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南宁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宁铁运〖2010〗(127号)
5.5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
5.6经批准的有关本项目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标准及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5.7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依法签定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与设计单位签定的《勘测设计合同》、与咨询单位签定的《咨询合同》、委托人或施工承包人与供应商签定的《材料设备供应合同》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委托合同》。
5.8委托人、咨询、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各方联席会议纪要。
5.9委托人向施工承包人下达的年度、季度施工计划,委托人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
5.10有关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其它依据。
三、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范围:
施工阶段监理,施工图所涵盖的工程范围。
监理工作是建设管理工作的延伸,我监理单位应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根据《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代表建设单位行驶所委托的相关权力,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五控制、两管理、一监督、一协调”工作,即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保控制;
合同和信息管理;
监督文明施工达标;
协调各方关系。
把工程质量、安全作为重点工作。
我公司在监理过程中应重点作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3.1做好工程开工前监理工作
3.1.1在施工现场设置组织机构健全、人员职责明确、岗位设置合理的项目监理机构;
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业务手册;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和掌握委托监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设计文件、有关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方法;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审阅、核对施工图纸;
3.1.2独立进行监理标段内精测网贯通复测,并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精测网复测成果。
督促施工承包人建立施工阶段精测网。
按时批复施工承包人报送的文件;
3.1.3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工程开工、复工申请表》、《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表》等并签署审核意见。
3.2审核施工承包人资质、管理体系及施工方案等
3.2.1审核施工承包人授权的常驻工地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
特殊作业人员的资质等;
3.2.2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并检验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参与有关设备的监造工作;
3.2.3审核督促施工承包人的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体系,通过检查以保证质量、安全、环保体系的切实可行,工程实施过程中督促施工承包人落实质量、安全、环保保证体系;
3.2.4在工程方案、进度计划、永久性工程材料、基准点复核及其它有关证明资料符合规定、齐备的前提下,经报委托人批准后下达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3.2.5审核“三电迁改”的技术方案、工程数量等,重点监督迁改后与客运专线有关的线路是否满足相应的技术要求;
3.2.6检查施工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试验设备、人员资质和工作能力;
3.2.7审批施工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工程方案及主要方法和工艺,审核重点复杂工程的方案及主要方法和工艺;
3.3召开工地会议
参加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例会;
按照委托人的规定和要求召开常规工地会议、监理会议;
制定监理例会制度,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按时下发会议纪要;
3.4控制工程质量
3.4.1按规定对施工承包人的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审查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
履行委托人《物资设备管理办法》规定的质量管理职责,与施工承包人共同对进场物资设备进行验收并作出验收结论,禁止施工承包人越权跨类采购的物资设备和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
3.4.2审核施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4.3要求施工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通过对工程组织、技术方案的审批,以及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3.4.4及时进行质量验收。
按相关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检验频率,依工序对工程质量进行实测实量验收,验收后应认真填写工序质量验收单及有关记录;
3.4.5加强开展工程监理的预控工作,通过对施工承包人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方案的审查,以及文件发放、会议交流、现场指导和重点监控等手段,减少或避免不合格品及质量、安全事故的出现,对重点部位、隐蔽工程及委托人明确的必须旁站监理的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监控,做好旁站记录;
3.4.6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质量事故与质量缺陷,要及时填写质量事故(缺陷)报告单并报委托人,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施工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按照委托人要求参与其处理;
3.5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3.5.1审查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3.5.2检查施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部分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
3.5.3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进行定期检查。
3.6控制工程进度
3.6.1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批后报建设单位批准。
3.6.2编制施工进度控制方案,建立进度台帐,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进度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7控制工程投资
3.7.1依据合同文件和程序要求,对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季度已完成工程数量表和验工计价表进行认真审核。
配合委托人完成工程量现场确认工作,审核施工承包人最终计量单;
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验工计价。
3.7.2进行清算核算。
按照工程量清单及其清单项目、计量原则和计量方法,对工程量清单按分项工程进行分解和核算,及时按要求完成清单核算成果表;
3.7.3对施工承包人的交工申请、结算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初验,审核交、竣工结算;
3.8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3.8.1审查施工承包人的环保、水保运行体系、保护目标、措施,发生环保、水保事故的应急机制,环保、水保责任制度及事故报告制度等。
3.8.2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检,掌握环保,水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对违反设计文件中环保、水保要求的,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3.9变更设计及索赔
3.9.1适时发布监理指令。
根据合同文件和委托人授权,对于施工承包人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要及时签发监理指令警告、报告、制止或处理,并按照规范全力协助委托人对于严重违约的施工承包人进行退场清算工作;
3.9.2受理施工承包人、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意向,驳回不能成立的工程变更申请,审核、处理符合要求的变更申请,编制变更令报委托人书面审批通过后发布;
3.9.3受理索赔、分包等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后报委托人审批;
3.9.4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参与协调争端,并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3.10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及竣工交验监理工作
3.10.1在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单位检查承包单位对验收委员会提出的过程质量缺陷或需要返工处理的工程项目实施整改。
并对整改后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分析工程质量缺陷的原因,确定责任方。
3.10.2督促、检查和指导施工承包人按行业管理部门和委托人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3.10.3组织审核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签发《工程竣工初验报审表》。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的验收。
3.10.4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3.11资料管理工作
3.11.1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要求和期限,编制监理的周报、月报或其它报表,经审核汇总后报委托人;
3.11.2监理人应在进场后完成组织机构框图、监理机构各岗位职责、上墙图表(包括工程平面图、关键部位平面或纵断面图、工程形象进度图、工程进度计划表等),并实施动态管理。
对于监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指令、记录或资料(含声像),要认真做好收发登记和统计分析,并建立控制性工作台帐和电子文档;
3.11.3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监理日记及监理日志。
3.12协调工作
协调和处理建设过程中,现场有关方面的工作关系。
派遣人员到建设单位协助工作。
3.13与外方质量代表工作的衔接
3.13.1服从外方质量代表的监督管理。
3.13.2接受外方质量代表对本标段监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3.13.3接受外方质量代表对本标段监理工作巡检。
主要检查内容为:
各监理单位的监理程序是否规范合理,现场监理人员行为是否规范;
现场监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及时进行巡检、旁站和工序验收,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是否按要求进行,检验频率是否符合要求;
监理日记(志)、检查记录是否规范,对问题整改情况是否进行验证,问题是否得到及时纠正和闭合消项;
工序质量、安全和环保是否得到有效控制。
3.13.4对外方质量代表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如无异议,如有异议报业主审核)进行整改。
3.13.5接受外方质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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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防城港 货场 扩建工程 新建 沥青 装卸 施工 监理 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