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六五”普法)的通知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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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六五”普法)的通知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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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
五年规划(2011—2015年)
(2011年9月1日)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教委的关心、指导下,全县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县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等多种活动蓬勃展开,法制教育课堂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发挥,校外法制教育活动基地广泛建立,“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教进程、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
2011年,县教委召开了具有重大意义的教育工作会议,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十二五”时期,是我县教育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县教育实现新跨越的战略机遇期。
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教,提升广大师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法治精神,对于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为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推进依法治教进程,根据《的通知》(号)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相结合,紧紧围绕我县“十二五”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建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教育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保障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快建成教育强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紧紧围绕县“六五”规划的贯彻落实,服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针对教育机关工作人员、校长、教师以及学生群体各自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内容、方式和途径,全面落实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目标和任务,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作为重中之重。
坚持普治并举,促进改革。
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实践相结合,大力推动学校管理、教育行政管理观念与方式的转变,促进人才培养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坚持注重实效,开拓创新。
着眼于法制教育对象的实际法律需求,科学设计、合理安排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把握教育领域普法工作的特点与规律,发挥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丰富教育形式,开拓教育普法工作的新局面。
三、主要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的人才优势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内容系统深入、形式生动多样、效果扎实显著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和法治实践,切实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校长、教师、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形成与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要求相适应的教育体系与氛围,进一步提高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治教、学校依法治校的水平与能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的教育环境、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深化“法律进课堂”活动,认真落实青少年是法制宣传教育重中之重的工作要求,提高法制教育的水平与效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县“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从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地位与作用的认识,将法制教育作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重要载体,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抓紧、抓好。
要着力解决学校法制教育在课时安排、师资配备与培训、教材建设、经费保障、教学评价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落实国家普法规划关于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的要求,真正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进入课堂主渠道,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民意识和法律知识成为学生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根据学生的特点与接受能力,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科学规划、系统安排各教育阶段法制教育的内容与体系,按照法治理念、法律原则、法制常识、一般性法律知识和专门性法律知识的梯度,循序渐进安排相应教育内容,着重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突出公民意识的教育与养成。
要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与途径,在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整合和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利用现代媒体和信息技术,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把法律知识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解决实际的法律问题相结合,大力提倡和推广探究式、实践式、参与式的教育教学方法。
学校法制教育的各个阶段都要突出宪法教育,要使学生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义务教育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法治理念、法律原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学生形成公民意识,初步形成对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的认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建立守法观念。
高级中等学校要进一步深化法治理念、法律原则教育,使学生树立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应具备的公民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要比较系统地开展法制常识和一般性法律知识教育,使学生具备依法参与社会生活、判别是非、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知识与能力;
中等职业学校还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以及特定职业要求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教育。
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积极推进高校法学理论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引导高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进一步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大力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依法治校的意识与能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法治环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紧紧围绕县“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针对学校工作的特点与校长、教师工作的需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提高校长、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管理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的意识与能力,提高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学生合法权利的意识与能力。
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使广大教职员工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商法、行政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原则与一般规则;
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使教职员工自觉知法守法,成为遵纪守法的楷模。
要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学习宣传有关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内容的法律知识。
要系统、深入地学习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使广大校长、教师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教育法律、法规确立的法律原则、基本制度及重要规定、行为规则。
要进一步加强对县“六五”普法规划的学习,使广大教育工作者深入理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增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主动性与自觉性。
要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保障学校自主权、教职工民主管理权的法律规定;
学习宣传维护未成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员工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
(三)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全面提高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县“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切实提高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对法治原则、宪法、主要法律制度和行政、教育法律规范的理解与运用水平,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能力和自觉性。
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突出重点,提高普法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牢固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
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刑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行政法律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
要深入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等行政法律,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掌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和行为规则,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
深入学习教育法、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规划纲要等有关教育的重大方针政策,切实提高依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能力,提高依法实施教育管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调解纠纷、推进改革的能力。
四、措施与保障
(一)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法制教育的实施机制。
1.健全中小学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目标与体系。
县教委要组织法学、教育等相关学科的专家,系统研究在中小学各阶段开展法制教育的目标与要求、内容与形式,研究制定中小学学生法制教育的目标与体系。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编写科学系统、生动形象,符合各个阶段青少年学生认知特点和接受能力的法制教育读物。
2.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在中小学课程安排中增加法制教育内容,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课程与教学研究体系。
探索将安全教育、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消防、禁毒、应急避险、国防教育、公共卫生、廉政教育等专题教育,整合到统一的法制教育体系当中,形成与思想品德教育内容相互协调的教育格局。
3.建立学校法制教育考核机制。
进一步明确对学校学生法律知识的教学要求;
鼓励学校重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工作,开展以提高法律素质、培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主的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促进精品课程的涌现。
4.逐步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知识纳入对学生知识和综合素质考察的范畴。
在学校入学考试中适当增加反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知识、基本法律原则及常识的内容,引导学校重视开展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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