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地方税务局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安排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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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开展调查,摸清税源底数。
认真开展经济税源普查和专项税源调查,将税源普查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建立分行业、分规模、分税种、分区域的税源分类管理制度;
建立和完善“一总四细”台账(税源总台账、企业台账、个体户台账、运输业台账、工程项目台账),切实做好税源户籍动态管理;
组织开展了营业税普查工作,完成了37户营业税纳税人的数据采集、审核和录入工作,加强营业税重点税源的分析比对;
加强纳税评估工作,制定了《2010年纳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做好纳税评估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搜集相关资料,做好数据录入,录入企业资料24户,开展了纳税评估8户,评估税款1万元;
在全面掌握税源底数的基础上,对今年的税计划进行了分解落实,把计划分解到分局,分解到管理员,落实到纳税户。
强化税收管理员的责任意识,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监督考核,做到人人肩上有责任,个个工作有压力。
二是加强信息管税,提高管理效率。
继续完善县局、分局、管理员三级税源数据库,并根据税源的变化进行了及时的更新的调整,加强了税源的动态管理;
继续完善了可视化税源管理系统,完成了861户店铺拍照工作,各项应用功能进行了进一步拓展,加强了对纯地税发票领用纳税户的用票量比对工作,加强了对税源的动态监控;
进一步做好计算机参数定税工作,对今年的个体户税负调整及新开户实行了计算机参数定税,同时严格按照民主评税的程序进行纳税户的税负核定工作,使个体户税负核定更趋公平、合理;
积极做好网上办税的推广工作。
开展了纳税人网上办税培训班,有50余位纳税人参加了培训,派出人员走进企业,上门为企业安装密钥、调整使用,辅导纳税人进行网上办税,有效促进了网上办税工作的开展,累计有21户纳税人成功开通网上办税业务,今年前10个月累计实现税款381.9万元;
继续做好征管资料电子化的推行工作,按照征管资料电子化软件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人员岗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目前,大部分纳税人的征管资料已录入征管资料电子化软件。
2、夯实一个基础,提升征管质量。
一是进一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
制定完善了《乐安县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
根据税源数量、税源结构、税源地域分布、税源发展趋势,按照税源管理的需要,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税收管理员按要求如实填写《税收管理员工作日志》,并填录好相关的电子表格,把税收管理员工作量化到每一天,从而加强了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考核,提高了管理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二是加强户籍管理。
坚持税收管理员巡查巡管工作制度,税收管理员做到每半个月对辖区内纳税户进行一次巡查,写出巡查报告;
加强非正常户的管理,对非正常户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跟踪管理,详细核实有关情况,并定期开展明查暗访,严厉打击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
全面开展税务登记证验证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对纳税人进行宣传,辅导纳税填写表格。
对参加验证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确保采集的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全县已验证1256户,验证面100%,清理漏征漏管户70户,补办税务登记49户,更新补录信息153条,清理税款43768元。
加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管理,进行了实地核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税款征收到位;
三是加强票证管理。
切实加强发票管理,发票管理职责进行了细化和分工,严把发票印制、发售、缴销、审核关,规范了发票管理秩序。
建立健全了各类发票分户台帐,分户设立了发票明细帐,严格执行“一月一盘点、三月一缴销”制度,每季度对大厅、各分局发票的领、用、存情况进行检查。
加强发票巡查巡管,要求管理员做好《发票巡查巡管记录》,将发票巡查巡管工作列入对税收管理员的考核内容。
开展了虚假发票买方市场的打击行动,积极会同公安部门对购买、使用虚假发票行为的纳税人进行了查处,特别加强了对明知不能入账报销而故意违规报销的接受发票企业的处罚力度。
进一步规范发票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处罚工作,今年对两起遗失发票和一起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纳税人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罚。
四是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继续做好委托国税部门办税大厅窗口开票代征地方税工作,对零星分散的税收,继续委托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代征。
加强了与国土、房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了房地产一体化管理工作;
加强与交通、国土、城建、水利及县政府各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各类工程项目的开工投资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派出专人进行跟踪管理。
3、抓住一个重点,提高行业税收管理水平。
一是重点加强了房地产和建筑行业的税收管理。
强化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项目的税收征管,加强新农村建设中修桥补路、电力、水利等工程的税收征管;
实行了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完善了对房地产企业的成本管理,细化、量化成本项目核算,加大巡查巡管力度,及时掌握房地产开发不同阶段详细信息。
加强社会综合控税,对二手房交易实行了源头控管,要求纳税人在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时,必须先缴清税款,凭地税部门的纳税证明方能进行产权过户。
1-10月,房地产业税收入库1472万元,同比增收555.9万元,增长60.7%;
建筑业税收入库2734.8万元,增收967.8万元,增长54.8%。
二是重点加强了物流业的税收管理。
加强对自开票纳税人的日常控管,严格政策落实,不断优化服务,按照“三个方案一个办法”的规定,对货物运输企业进行严格的税收管理,坚持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为货物运输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截止10月底,物流税收入库275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净增1753万元,增长1.75倍。
三是加强了对酒类销售行业的税收管理。
加强与商业、工商、国税等部门的合作,在商业部门在酒类销售实行“贴标销售”管理时,要求各酒类经销商取得纳税证明后,方可贴标销售,从而实现了对酒类销售行业的源头控管,累计清理欠税17168.46元。
四是加强餐饮、住宿、休闲娱乐业的税收征管。
严格按“定期定额加发票”的征收方式进行税收管理,严格以票控税,实行发票税票汇总报解制度,积极推行有奖发票,加强发票方面的检查和管理,每月对辖区内领购发票户进行抽查。
1-10月,在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的不利因素下,累计完成餐饮业税收203万元。
五是做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认真做好2009年度全县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开展企业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辅导纳税人做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和调整工作,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共检查纳税人41户,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256.82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134.7元,入库率100%;
认真落实重点税源监控制度,分别对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者进行监控,强化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宣传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
认真做好2009年度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申报管理工作,全县有78名达到标准的高收入者履行了申报手续。
(二)以依法治税为灵魂,全面落实税收政策
1、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
加强收入质量监控,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严禁收过头税和有税不收等各种违反组织收入原则的行为;
进一步规范涉税审批程序,加强减免缓税审批管理,杜绝违规减免缓税;
坚持民主集中制,县局的重大事项做到集体决定,避免工作失误;
严格票证审核制度,对各分局票证每月进行交叉审核。
严禁搞水分、买税、卖税、引税、寅吃卯粮等行为,确保在保证收入质量的前提下完成各项税收任务。
2、全面开展税收专项整治。
全面加强税务稽查工作,抓好房地产业、建筑安装等重点行业的税收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发票行为,维护了正常的税收秩序,今年共实施稽查79户,结案32户,累计查补入库税款304.1万元,滞纳金3.08万元,罚款4.6万元。
其中开展专项稽查35户,结案12户,查补入库各项税款104.3万元,滞纳金及罚款5.83万元。
3、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好省地税局出台的《支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60条》和支持民生工程税收优惠政策,认真做好下岗再就业人员的税收减免审批,全面落实省局出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税未达起征点、个人所得税盈利点等方面的税收政策,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截止10月底,审批下岗再就业人员享受地方税收优惠27人次,累计减免地方税费41.28万元,减免未达起征点、盈利点地方税费59.89万元。
(三)以窗口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1、优化窗口服务。
切实加强办税服务厅窗口建设,推行高效的纳税服务,积极推行节假日预约服务、延时服务、进一步完善了“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服务、首问责任制等个性化、人性化服务措施,提高了综合服务能力,保证服务工作高效运行。
继续深入开展“星级办税厅”、“纳税服务明星”评比活动,以“热心、耐心、细心、贴心、诚心”贯穿纳税服务工作的始终,实行微笑服务,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
认真落实“两个减负”措施,积极推行网上申报,使用POS机收税,实行“税库银”缴款。
2、加强基础建设,完善服务设施。
不断完善办税服务厅的服务设施建设,按照省局规范对办税大厅进行了全面装饰装修,设置了办税服务区、咨询辅导区、自助办税区和等候休息区等四个功能区域,规范了窗口设置、服务标识、服务设施、环境建设,设置了电子触摸屏、纳税人座椅、导税台等服务设施,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阳光办税栏内容,确保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税源分布,新成立了工业园区分局,提高了税源管理效率。
加强了基层分局建设,对工业园区分局、龚坊分局进行了装修改造,更新了办公服务设施,对龚坊分局大院进行了重新规划和绿化,重新铺设最大理石地面,对外墙进行了粉刷装修,提升了分局整体视觉效果,为纳税人提供了优美、舒适的办税环境。
3、全面开展税法宣传活动。
围绕“税收·
发展·
民生”这一宣传主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了“创业服务年”税收政策下乡活动。
4月1日起,组织人员深入全县各乡镇、集市、农村,全面开展了“创业服务年税法宣传”活动,着重宣传了省局出台的《支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12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60条》等各项优惠政策,为纳税人就业、创业提供政策支持。
二是展了整治打击假发票专项宣传活动。
结合新版发票的发行,在县城繁华地段举办了整治打击假发票专项宣传活动,通过开展现场咨询、现场受理举报等活动,宣传发票知识,提高消费者索取、识别发票的意识和能力,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发票管理。
三是开展了返乡农民工培训。
与县就业局合作,举办了“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税收政策培训班”,选派了精通业务的干部,对返乡农民工进行了系统的税收政策培训,重点讲解了省局出台的《支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12条》优惠政策。
四是开展了税法进校园活动。
组织干部进入税收宣传教育基地——乐安县实验小学,为小朋友们讲税法课,从小培养他们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
4、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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