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21项安全管理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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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欣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22
万欣煤业有限公司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24
万欣煤业有限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26
万欣煤业有限公司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32
万欣煤业有限公司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35
万欣煤业有限公司事故调查汇报制度 53
万欣煤业公司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56
万欣煤业有限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61
万欣煤业有限公司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62
万欣煤业有限公司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度 63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矿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办公会议有总经理主持,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安全办公会,对无故不参加会议人员,每少参加一次,扣除100元。
二、会议由安检科通报本周安全大检查所查隐患和上周安全大检查隐患整改情况、通报本周现场检查各区队不安隐患,通报下周安全工作重点。
三、由职能科室通报本周系统业务内所查隐患和上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下周安全工作重点,安检科做好记录和督促落实工作。
四、职能科室必须明确专人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所查系统业务内隐患都要挂牌督办,逐项验收,逐一销号,并按整改时限要求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安检科进行反馈。
五、重大不安隐患由矿领导研究议定,安排整改落实。
六、安全办公会议上议定的事项、决定、措施和期限,安检科和调度室要作好会议记录,并按要求认真监督落实整改,及时通报。
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义煤集团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规定》精神,切实强化生产过程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确保现场安全监管到位,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带班人员必须为矿领导班子成员。
每月由矿调度室排出矿、科两级干部下井带班表。
其中,总经理带班不能低于6班,副总经理以上矿领导带班不能低于8班。
带班人员必须坚持与工人同上同下,严格执行上下井时间,认真协调处理当班的各种问题。
第二条带班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和其它特殊情况不能下井带班,矿级领导需向总经理或董事长请假,可相互调换或由总经理、董事长指示,调度室安排其他领导替班,严禁空班。
职能科室领导因工作需要和其它特殊情况不能下井带班,需向本系统矿领导请假,必须由各生产职能科室科长安排科级人员替班,严禁空班。
第三条所有下井带班领导必须提前20分钟到调度室签到,并按规定时间到井口信息站登记,以便详细了解井下安全生产情况及矿主要领导交办的具体工作。
不签到视为没有下井,并给予50元/次的罚款。
具体签到时间:
0点班23:
10、8点班7:
10、4点班15:
10;
带班入井时间规定:
0点班23:
30、8点班7:
30、4点班15:
30;
升井时间规定:
0点班8:
00、8点班16:
00、4点班24:
00。
第四条职能科室领导带班无故不下井者,一次罚100元;
晚下井或早升井者,一次罚50元。
并在早调会上通报批评。
第五条下井前由带班矿领导具体分工,对井下各工作场所进行检查,正常情况所有地点都要检查落实到;
特殊情况由调度室按照矿主要领导指示进行详细分工,必须到井下关键地点、重点工程带班并落实交办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所有井下带班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三汇报制度,三汇报即:
接班汇报、班中汇报、交班汇报。
必须在规定时间、相应地点汇报,并要有实质性内容、能反映具体工作进度和隐患内容,否则视为没有汇报或调度室有权不做记录。
少汇报1次给予50元的罚款;
不汇报视为没下井,并在早调会上通报批评。
升井后及时到井口信息站按照要求填写隐患卡,否则给予50/元次的罚款。
第七条下井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第八条 进一步完善下井带班档案。
带班人员下井前必须在井口信息站进行登记,升井后,矿级带班领导要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认真填写至隐患整改通知单。
安检科负责对下井档案的存档工作,对下井带班领导查出的问题及时登记汇总和上报,并做好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第九条井下各区队每班必须安排一名区队干部带班,带班干部要与职工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同时,要求各区队每月月底排出下月带班表,每月30号之前报送安检科。
第十条区队正职除每月完成矿上要求的下井班数外,每月带班班数不得低于8班(其中零点和四点不能低于4班),并且要严格按照排班表进行带班,确因工作需要和其它特殊情况不能下井带班,需向本系统矿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由其他队干替班,严禁空班。
第十一条 区队带班人员必须是正式队干,因区队队干少、正式队干外出学习等特殊情况,需要其他人员带班时,必须由矿领导批准限制天数且报矿信息站备案方可带班。
第十二条区队带班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
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记交接班记录薄。
第十三条 凡发现违反以下规定的,给予区队和带班人员经济处罚。
1、区队干部带班空岗的,罚区队2000元,有关责任人罚300元。
2、区队干部带班迟下、早升井的,罚个人200元。
3、区队干部带班升井后未认真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个人罚100元。
4、安检科信息站值班人员要对区队干部带班签到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杜绝虚填瞒报、弄虚作假现象。
发现有代签的,代签人员、安检科科长罚100元,区队带班人员罚300元。
第十四条 区队带班人员一年之内凡违反带班规定一次者,按本规定罚款;
两次者由矿进行警告谈话,并按规定罚款;
出现三次违反者,给予免职处分。
第十五条 区队带班人员该带班而未带班,造成空岗的,除按本规定罚款外,矿将对带班人员按擅离职守处理,给予相应党纪或政纪处分。
第十六条矿领导及职能科室带班情况,由调度室具体考核;
区队领导带班情况,由安检科具体考核。
第十七条矿领导带班要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同时,要求职能科室带班领导也要在矿领导井下现场交接班表上签字。
第十八条建立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带班矿领导升井后,应当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
同时,要求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第十九条矿领导带班下井时,信息站负责将矿领导姓名卡片贴在干部走动管理牌板上公示。
月底,在矿公示栏上公示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第二十条区队跟班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
上一班的跟班人员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记交接班记录。
同时,各区队队长下井时,也要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并注明入井升井时间、现场存在问题以及处理情况。
第二十一条职能科室领导下井要在井口信息站填写下井记录,包括姓名、单位、入井及升井时间、发现问题及隐患处理意见。
第二十二条矿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记录本放在副井底信号硐室。
各区队领导跟班井下交接班记录本放置地点为区队跟班队长交接班现场交接地点,各区队每月月底将当月记录本交到安检科,安检科负责考核、存档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万欣煤业有限公司。
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矿《万欣煤业有限公司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规定》,搞好领导带班下井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站建立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
下井、升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遗留的问题、交接班情况等。
二、矿领导升井后,要到信息站认真填写下井记录,不准他人代为填写。
特别是要对隐患处理情况要做详细说明,以便备查。
三、信息站考勤弄虚作假的,每人次罚款100元;
下井人员填写下井记录弄虚作假的,每人次罚款200元;
下井档案管理混乱的、遗失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
四、每天由信息站负责人对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按规定进行整改。
五、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档案要按月装订,保存期不得少于一年。
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
为认真落实带班人员管理责任,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活动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带班人员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按照《矿级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薄》的相关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
二、带班人员交接班地点要在井下当面进行,严禁电话或带信交接班。
三、交接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设备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意见和其他注意事项,交代完毕后经双方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字后,方可下班。
四、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应及时向调度室、信息站汇报,交接班人不得离开岗位,
五、交接班记录薄,每月由信息站负责发放和管理。
干部上岗值班制度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按规定上岗,进行值班,分系统上岗检查布置安排工作,违反规定,按矿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二、各级值班人员要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24小时值班,如有事需离开值班地点一个小时内向调度室请假,并安排人员听电话,超过1个小时需安排其他领导代替值班。
三、值班人员要按规定交接班,认真填写值班记录,随时掌握各地点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和不安隐患,机电设备运转、生产进度等情况。
四、区队值班人员认真主持召开进班会,认真传达上级有关指示、指令,安排布置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把矿确定的安全重点工作作为重点,进行安排,并派专人盯紧现场落实到位。
五、区队班前会,值班队干要协助班组长认真排查出勤薄弱人员,班前喝酒、精神不振、带有思想情绪者一律不能安排下井,并做好记录。
六、值班期间不能喝酒、打扑克、下棋、玩游戏,否则,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并全矿通报。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目标
全面强化安全基层基础管理,推动制度创新,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努力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确保实现“安全事故零目标”和全年瓦斯无超限,井下无着火。
二、明确责任
1、加强安全工作作风建设,落实四项制度。
一是强化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四亲自、四必开”和区队安全第一责任者述职制度;
二是所有矿级、职能科室全部实行包头包面、包区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明确自己所肩负的安全职责,形成规范性的安全包保制度;
三是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制度,单位党政一把手外出必须经矿主要领导同意方可外出,单位副职经矿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外出;
四是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带班制度,每班有一名矿级领导与工人同上同下,专门负责安全工作;
总经理每月下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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