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法规第一章知识点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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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内容、客体
【注意】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
1.主体
(1)公民(自然人)最常见的法律关系主体。
【注意】包括个体户、农户、合伙人等。
(2)机构和组织(法人)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
③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包括无国籍人)
【注意】任何一个法律关系至少要有两个主体。
2.内容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权利及义务
(1)权利即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自由。
(2)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如:
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如:
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3)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4)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3.客体
客体的特征:
能为人类所控制并对人类有价值。
(1)物①自然物:
土地、矿藏等②人造物:
建筑、机器等③货币和有价证券(一般等价物)
【注意】物可以有形态也可以没有形态。
(2)非物质财富
①知识产品(智力成果):
著作、发明等②道德产品:
荣誉称号、嘉奖表彰等(荣誉权)(3)行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包括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①生产经营行为;
②经济管理行为;
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4)人身(部分或整体)
【注意1】活人的整个身体不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注意2】人身权利不能滥用。
【考点总结】
知识点:
法律事实(★★)(11年多选;
13、14年单选)
概念: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分类标准:
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类别:
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
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非人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
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虽属人的行为引起,但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注意】法律事件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分类标准
分类内容
代表行为
行为是否合法
合法行为及违法行为
行为的表现形式
积极行为及消极行为
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作出
意思表示行为
非表示行为
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
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
单方行为
遗嘱、行政命令
多方行为
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
要式行为及非要式行为
主体实际参及行为的状态
自主行为及代理行为
【注意1】人的行为并非都是法律行为。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及“法律行为”的区分,并看清题目问法。
【注意3】法律行为的反向问法,例:
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考点总结】
法的形式和分类(★★★)(10、11、12、14年单选;
14年多选)
(一)法的形式(10、11、12、14)
形式
制定机关
注意要点
名称规律
宪 法
全国人大
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 律
全国人大——基本法律及其常委会——其他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及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
法
法规
行政法规
国务院
条例
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省;
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
地方×
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
规章在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办法
条例实施细则
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政府规章除不得及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及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效力排序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
(二)法的分类(11)
划分标准
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创法成不成)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内三个小子根本太普通)
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内容很诚实)
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小三长特别一般)
一般法和特别法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祖国)
国际法和国内法
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目的是为了开公司)
公法和私法
【本节内容回顾】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09年多选;
10年判断;
12年多选;
13年判断)
【注意1】“或裁或审原则”:
平等主体之间出现经济纠纷时,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中选择一种解决方式,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注意2】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都由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提出申请,选择哪种方式及纠纷的性质有关。
(选择复议、必经复议、只能复议)
【课外阅读】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上述内容仅作为满足好奇心使用)
仲裁
(一)仲裁的适用范围(★★)(13年多选)
1.适用:
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不适用《仲裁法》:
劳动争议、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3.不能提请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2)行政争议。
【提示】注意文字游戏,分清“适用《仲裁法》”和“可以申请仲裁”的区别。
(二)仲裁的基本原则(★★★)(12年多选;
13、14年判断)
1.自愿原则——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链接】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2.公平合理原则
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
3.独立仲裁原则
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注意】仲裁机构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4.一裁终局原则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09年判断)
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及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独立仲裁原则)
【注意】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四)仲裁协议(★★)(09、10年单选;
13年多选)
1.仲裁协议的形式:
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要式行为)
2.仲裁协议的内容
例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北京市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
老侯乙方:
老赵
【注意】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
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例2:
如发生某些纠纷双方同意以仲裁方式解决。
老侯 乙方:
3.仲裁协议的效力
(1)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2)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
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注意】案例中的文字游戏“仲裁庭首次开庭时”
(3)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五)仲裁裁决(★★★)(09、10、11、12年多选;
13年单选)
1.仲裁管辖权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
(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1)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
(2)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公平合理原则)
3.回避制度(公平合理原则)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及本案有利害关系;
(3)及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4.仲裁应开庭但不公开(自愿原则)
【注意1】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做出裁决。
【注意2】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5.仲裁的和解及调解(自愿原则、一裁终局原则)
(1)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2)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
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及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6.作出裁决
(1)裁决应当按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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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级 会计 法规 第一章 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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