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交通局机关效能建设“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和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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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县交通局机关效能建设“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和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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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明确权责的效能机制要求,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政令是否畅通,监督管理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存在规章制度不落实、形同虚设等现象;
对照勤政为民要求,检查是否关注基层、关注民生,是否能够虚心听取企业、群众、投资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是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存在敷衍塞责,“推、拖、闪、躲”等现象,是否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重要检验标准;
对照廉洁自律要求,检查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收回扣、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现象,是否认真执行“五禁三控”制度,是否存在假公济私、奢侈浪费等不良行为;
对照工作纪律要求,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有责必问、有过必究、权责清晰、奖惩分明”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通过机关效能建设“回头看”实现工作状态进一步提升,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机关作风进一步改进,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确保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的贯彻落实。
三、方法步骤
效能建设“回头看”活动自5月下旬开始,集中3个月时间,分组织动员、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5月20日——5月31日)
1、成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
各单位要成立效能建设“回头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广泛宣传,召开动员大会。
及时召开“回头看”活动动员会,进一步深化效能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再次掀起讲学习、重效能、促发展的热潮,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效能建设“回头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学习讨论,撰写读书笔记。
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做到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人员、学习效果“四落实”。
重点学习胡锦涛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县有关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方面文件。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各支部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不少于10学时。
要紧紧围绕阻碍经济发展以及机关、单位、个人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体制机制、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回头看”大讨论。
大讨论要形成书面发言材料,将大讨论情况上报局效能办。
(二)查摆问题阶段(6月1日——6月30日)
1、征求意见。
要结合实际,围绕解决影响效能建设的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广泛征求群众、服务对象和外来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对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并报局效能办。
2、专题调研。
紧紧围绕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调研。
要结合工作特点,努力做到“四个一”,即走访一批服务对象、召开一次社情民意会、形成一个调研报告、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3、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
围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进行自我检查,提出改进建议。
所有机关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提高认识,明确努力方向。
专题会议要形成材料并报局效能办。
(三)落实整改阶段(7月1日——7月31日)
1、制定整改措施。
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
局机关和所属各单位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2、开展满意度测评。
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对效能建设“回头看”进行满意度测评,自觉接受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
局机关测评结果报县效能办,所属各单位测评结果报局效能办。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1日——8月20日)
1、总结提高。
机关和所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结合新情况完善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好补缺补差,进一步巩固“回头看”活动成果。
2、建章立制。
通过突出问题的整治、整改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抓效能、促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机关效能建设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活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局效能办。
3、组织验收。
活动结束后,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通过检查、暗访、民意调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效能建设“回头看”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效能建设是基础工程,也是民心工程。
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本单位制度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总结经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效能建设“回头看”活动。
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
(二)严格奖惩,落实责任。
找准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切实解决问题,对在突出问题整改不认真,对责任人处理不到位,包庇袒护、顶风违纪的,坚持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年终考核严格实行政风行风“一票否决”。
(三)加强宣传,树立典型。
利用《x报》和县交通局网站开设“机关效能建设”专栏,及时宣传效能建设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果,再次掀起全局上下讲效能、促效能的浓厚氛围。
大力推介典型,既宣传正面典型,又曝光反面案例,进一步形成全局上下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开创文明行业跨越式发展新局面,再创x交通事业新的辉煌。
市2021年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稿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帮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缓解资金困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所称专利权质押贷款(以下简称“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将自己拥有的专利权向担保机构作质押,由担保机构向贷款人提供担保,取得贷款人一定数额的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
本方案所称贷款人,是指依法设立、可以在我市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一、试点原则
(一)市为主体,县、区联动。
市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实施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牵头组织实施,各县、区配合。
(二)政策引导,鼓励融资。
政府适度分担风险,引导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加大对企业融资支持。
政策兑现资金每年从市自主创新专项资金中列支,实行总量控制。
(三)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担保机构在承担质押贷款风险的同时,共享科技型企业成长的收益。
二、对担保机构的有关要求
(四)参与质押贷款试点工作的担保机构,须向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申请备案,经同意后方可开展试点工作,并享受本方案所规定的风险补偿政策。
(五)担保机构申请备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的融资性担保机构。
2.主要从事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业务,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成立1年以上,实收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成立不到3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计算)年代偿率均不超过4%。
5.具有开展试点工作的业务能力。
(六)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在收到担保机构的备案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接受备案。
同意接受备案的,应及时向担保机构发放接受备案通知书,并将担保机构的申请材料和接受备案通知书报省知识产权局备案。
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可根据担保机构的具体情况,确定接受备案通知书的有效期(一般为1—3年)。
有效期满后,担保机构应重新申请备案。
三、对借款人的有关要求
(七)借款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2.符合《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的规定。
3.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技术开发费)占企业销售收入的4%以上。
4.企业有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可持续的技术创新活动,有专门从事研发的部门或机构。
5.企业近两年利润能够保持稳定增长;
或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利税率30%以上。
6.企业主要负责人无不良信贷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
四、拟质押专利权的条件
(八)拟质押专利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法定有效期限到期日至少为质押期限到期日的两年后。
2.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3.不涉及国家安全与保密事项。
4.专利已经批量生产产品或者形成产业化经营规模,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5.提出拟质押专利权的借款人必须是合法的专利权人。
专利权为两人以上共有的,应提供全体专利权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
6.国有企业、三资企业等拟以专利权质押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五、贷款用途、期限和额度
(九)质押贷款重点支持具有高成长性、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研发能力强、知识产权清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十)质押贷款只能用于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流动资金周转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股本权益项投资,不得用于有价证券、股票、期货等投资经营活动。
(十一)质押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3年。
(十二)质押贷款的额度不超过专利权评估价值的50%,且上限一般为500万元人民币。
六、贷款程序
(十三)担保及贷款初步意向。
借款人向担保机构以及贷款人提出申请,与担保机构以及贷款人达成担保及贷款的初步意向。
(十四)专利权价值评估。
借款人可委托经担保机构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质押的专利权进行价值评估,获得评估报告书。
(十五)贷款的申请和审查:
1.借款人向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提出质押贷款申请,申请书须包括企业情况、担保机构意向、贷款人意向、贷款项目、贷款期限、拟质押专利权的基本情况、专利权价值评估报告书等内容。
2.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在收到申请7个工作日内,会同市财政局完成审查,审查通过的,出具质押贷款推荐函,将项目推荐给相关担保机构。
3.担保机构和贷款人按有关规定分别进行调查、评审,担保机构和贷款人对担保贷款达成一致的,即可办理担保贷款手续。
(十六)担保和贷款手续办理:
1.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签订专利权质押合同。
2.贷款人与担保机构签订保证合同。
3.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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