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集团造价人员人才库建设及分级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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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履约创效能力为重要测评要素,引导造价人员格执行集约化管理要求,提升创效水平。
(四)选拔入库、分级评聘、动态管理。
通过综合评审对造价人员进行入库、分级认定,并动态跟踪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全资、控股单位(以下简称“各二级单位”),参股单位亦应执行。
第二章人才库管理机构
第五条集团公司成立造价人员评审委员会
组长:
集团公司主管项目经济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成员:
由集团公司项目经济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经营部、施工管理部、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
集团公司造价人员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项目经济管理中心和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集团公司造价人员评审委员会负责全集团造价人员人才库的建设及分级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管理办法,开展集团特级、集团高级造价人员的评定工作,以及指导和协调各二级单位做好企业造价人员入库及分级管理的各项相关工作。
各二级单位应成立相应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造价人员入库及分级管理工作。
第三章人才库的建立
第七条集团将建立造价专业人才库。
入库的造价人员将实行分级管理,等级由高到低分为集团特级、集团高级、集团一级、集团二级共四个等级。
第八条人才库分为两级建设,集团公司负责集团造价专业人才库建设,各二级单位负责本企业造价专业人才库建设。
第九条入库的造价人员将采取分级评定。
集团公司负责集团特级、集团高级造价人员的评定,评定出的人员纳入集团造价专业人才库管理;
各二级单位负责集团一级、集团二级造价人员的评定,评定出的人员纳入企业造价专业人才库管理。
第四章人才库人员入库选拔
第十条入选集团造价专业人才库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
本科(含)以上学历;
(二)职称:
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三)技能:
注册造价师或一级建造师。
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者,经遴选程序,即可准入集团造价专业人才库。
各二级单位应参照制定本企业造价专业人才库入库条件。
第十一条入选集团造价专业人才库采取各二级单位推荐的式,被推荐人须填写《建工集团造价系统人才库入选及评审定级推荐表》(见附件1),并报送相关材料,提交集团公司造价人员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各二级单位应参照制定本企业造价专业人才库入库推选式。
第五章入库人员等级资格评定
第十二条入选集团造价专业人才库的造价人员等级资格评定,应遵循以下基本条件:
集团特级:
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持项目结算累计金额为10亿元以上(机电安装、装修、桩基等专业项目结算累计金额为2亿元以上),具有很强的商务结算能力和沟通能力。
集团高级:
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造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主持项目结算累计金额为6亿元以上(机电安装、装修、桩基等专业项目结算累计金额为1亿元以上),具有较强的商务结算能力和沟通能力。
上报项目如存在重大亏损,集团公司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有权予以否决。
第十三条入选企业造价专业人才库的造价人员等级资格评定,应遵循以下基本条件:
集团一级:
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主持项目结算累计金额为3亿元以上(机电安装、装修、桩基等专业项目结算累计金额为5000万元以上),具有相应的商务结算能力和沟通能力。
集团二级:
同时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累计项目结算额为1亿元以上(机电安装、装修、桩基等专业项目结算累计金额为2000万元以上),具有相应的商务结算能力和沟通能力。
上报项目如存在重大亏损,各二级单位在评审时有权予以否决。
第十四条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及履历条件之一未能达到各级别相应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集团高级及以下资格,但不得越级破格申报和多项破格申报。
1.取得与管理相关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从事造价工作30年(含)以上;
3.经二级单位推荐特别优秀的造价人员。
第十五条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符合以上条件的,也可申报集团特级、集团高级造价人员,但原则上各二级单位推荐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申报集团特级、集团高级造价人员应不超过2名。
第六章评审程序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和各二级单位将每两年组织对新申请入库的造价人员进行等级资格评审,以及对已入库的造价人员进行等级复评及晋级评定。
第十七条新申请入选集团造价专业人才库人员的等级评审,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各单位将本单位申报集团特级及集团高级参评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交集团评审委员会,同时提供每个参评对象完整准确的评审材料。
(二)集团公司评审委员会收到各单位报送的评审资料后,结合参评对象能力素质情况进行全面衡量,综合评价。
集团公司评审委员会应对每个参评对象的评审情况出具书面意见。
(三)由集团公司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的结果,将上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在集团围公示。
(四)公示通过后,核发集团公司统一印制的造价人员等级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新申请入选人才库造价人员评级申报材料包括:
(一)《建工集团造价系统人才库入选及评审定级推荐表》(附件1)
(二)造价专业人才素质模型评分表(分专业填报)(附件2)
(三)管理业绩证明材料:
1.项目规模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结算证明材料(经甲盖章确认的项目结算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索赔证明材料(需本单位提供索赔情况说明及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4.项目利润完成情况证明材料(需本单位提供利润情况说明,同时附项目成本明细表,并由财务部门审核盖章);
5.编制投标报价能力证明材料(需本单位负责投标部门提供情况说明及投标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其他证明材料(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盖章):
1.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3.注册造价师、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
5.发表论文原件(刊物封面及目录复印件)
6.工作年限、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担任造价主管以上职位工作年限、所管理团队的人数、申报项目工作时间是否超过该项目工期一半、申报项目的结算工作是否担任主持等)
7.中价协、京价协理事聘用证书复印件
8.其他材料
(五)以上申报材料必须齐备、整洁。
各二级单位应认真审查材料,格把关,并按要求将申报人员准确的信息报送集团公司评审委员会。
第十九条各二级单位应参照集团公司办法,制定本单位的集团一级、集团二级造价人员评审程序。
第二十条各二级单位评审工作结束后,需将本单位集团一级、集团二级造价人员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项目经济管理中心备案。
第二十一条已入选集团造价专业人才库人员的等级复评(晋级),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各单位将本单位参加集团特级、集团高级复评(晋级)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交集团公司评审委员会,同时提供每位参评对象完整准确的评审材料。
(二)集团公司评审委员会结合参评对象近2年工作表现,对其能力素质情况进行全面复评,综合评价。
集团公司评审委员会应对每位参评对象的复评(晋级)情况出具书面意见。
(三)由集团公司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的结果,将上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在集团围公示。
(四)公示通过后,核发集团公司统一印制的造价人员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造价人员复评(晋级)材料包括:
(一)《建工集团造价系统人才库入选及评审定级推荐表》(附件1);
(二)造价专业人才素质模型评分表(分专业填报)(附件2);
(三)参评人近2年新取得的管理业绩证明材料(具体同新申请入库管理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四)参评人近2年新取得的学历证书、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参评人近2年工作总结;
(六)所在单位出具的近2年未发生项目亏损证明;
(七)所在单位出具的近2年未发生其他违纪情况证明;
(八)其他资料。
第二十三条各二级单位应参照集团公司的办法,制定本单位的集团一级、集团二级造价人员复评(晋级)程序。
第二十四条各二级单位评审工作结束后,需将本单位集团一级、集团二级造价人员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项目经济管理中心备案。
第七章人才库动态管理
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及各二级单位将对造价人员入库、分级评定及选拔聘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跟踪、更新和调整动态数据。
第二十六条集团公司及各二级单位将建立动态考核体系,考核结果将作为各级造价人员晋级或取消资格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评审机构的不同,经集团评审委员会或各二级单位相应管理部门批准,降级或取消入库人才资格:
(一)主持的项目目标责任成本发生重大亏损;
(二)违纪行为责任人;
(三)企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按照上述规定,除第二十七条第二款造价人员资格将被终身取消外,其他被降级后仍参与项目工作的,满3年后可再次申报原资格;
被取消入库资格后仍参与项目工作的,满3年后可申请评审比原任职资格低一级的造价人员资格。
第八章入库人员聘用
第二十九条造价人员聘用按分级级别对应承接项目,项目级别的划分执行《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及配套办法》的相关规定。
其中:
获评集团特级、集团高级的造价人员可以优先担任重点项目、一级项目及以下项目的商务经理;
获评集团一级的造价人员可以优先担任二级及以下项目的商务经理;
获评集团二级的造价人员可以优先担任三级及以下项目的商务经理。
第九章入库人员培养及管理
第三十条获评集团特级的造价人员将入选集团公司造价人员专家委员会,参与集团造价系统体系建设、相关制度研究、重点项目商务经理选聘等工作。
第三十一条集团公司负责集团特级、集团高级造价人员的培训工作,不定期组织其参加集团外部培训及商务结算经验交流。
各二级单位结合实际需求,做好本单位集团一级、集团二级造价人员的培训工作。
培训工作应纳入企业总体培训计划,培训费用由企业负担。
第三十二条获评集团特级、集团高级造价人员的在职人员,可凭此身份对外开展谈判、结算工作。
第十章入库人员考核及薪酬
第三十三条集团公司及各二级单位将建立造价人员经济考核体系,将项目收入、成本、利润等关键指标纳入到考核体系中。
第三十四条集团公司及各二级单位根据管理需要,对项目实施阶段考核和各项专项检查。
经过考核,结合各二级单位实际薪酬情况,造价人员应获得与其分级管理相匹配的绩效工资和绩效奖金。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各二级单位应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项目经济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
1.建工集团造价系统人才库入选及评审定级推荐表
2.造价专业人才素质模型评分表
附件1:
建工集团造价系统人才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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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团 造价 人员 人才库 建设 分级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