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综合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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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综合规范
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信息化工作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快卫生信息化基本设施建设,保证医院信息系统质量,减少不必要重复研制和挥霍,保护顾客利益,推动和指引医院信息化建设,特制定本《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第二条制定本规范目是为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一种基本根据,亦是现阶段商品化医院信息系统必要达到基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范同步为各级医院进行信息化建设指引性文献,用于评价各级医院信息化建设限度基本原则。
第四条医院信息系统定义:
医院信息系统是指运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当代化手段,对医院及其所属各部门对人流、物流、财流进行综合管理,对在医疗活动各阶段中产生数据进行采集、存贮、解决、提取、传播、汇总、加工生成各种信息,从而为医院整体运营提供全面、自动化管理及各种服务信息系统。
医院信息系统是当代化医院建设中不可缺少基本设施与支撑环境。
第五条实用性是评价医院信息系统重要原则。
它应当符合现行医院体系构造、管理模式和运作程序,能满足医院一定期期内对信息需求。
它是当代医院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重要构成某些,并能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管理水平,为医院带来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积极作用。
第六条医院信息系统不是简朴地模仿现行手工管理办法,而是依照医院管理模式采用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原则化理论设计建立。
在建设医院信息系统前,医院必要一方面规范自身管理制度及运营模式。
医院信息系统建立过程,应是医院自身规范管理模式和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完善机制过程。
第七条医院信息系统是一种综合性信息系统,功能涉及到国家关于部委制定法律、法规。
涉及医疗、教诲、科研、财务、会计、审计、记录、病案、人事、药物、保险、物资、设备…等等。
因而,评价医院信息系统一方面必要保证与国内现行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一致,并能满足各级医疗机构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信息规定。
第八条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组织与实行:
建立医院信息系统是医院当代化建设基本。
因而,在系统建设中,必要有相应组织贯彻与保证,其中院长注重并亲自领导是系统建设核心,注重培养自己技术骨干队伍,调动各级、各类医护人员使用信息积极性是系统实行先决条件。
建立医院信息系统,必要依照各级、各类医院详细规定,充分作好需求分析,制定出系统建设总体技术方案,有筹划、有环节、分期分批实行,最后实现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总体目的。
第九条医院在信息系统建设时,应依照自身需求及系统性能/价格比,保证合理资金投入,这是保证系统建设成功必要条件。
第十条医院信息分类:
医院信息应当以病人医疗信息为核心,采集、整顿、传播、汇总、分析与之有关财务、管理、记录、决策等信息。
医院信息总体可分为临床信息与管理信息两大类。
第十一条医院信息系统运营基本规定:
操作系统、数据库、网络系统选取规定安全、稳定、可靠,开发单位应提供该方面保证,并提供技术培训、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
●系统须设立初始化及各级权限管理。
●系统应依照需要可随时调节设立各种单据、报表等打印输出格式。
●系统须保证“7天24小时”安全运营,并有冗余备份。
●系统具备和谐顾客界面,必要设立为鼠标或键盘均可单独操作方式,以便提高操作速度,减少两者互换带来不便。
●规定系统数据解决必要精确无误,否则为不合格产品。
第十二条医院信息系统开发应提供如下技术文档:
1.总体设计报告
2.需求分析阐明书
3.概要设计阐明书
4.详细设计阐明书
5.数据字典
6.数据构造与流程
7.测试报告
8.操作使用阐明书
9.系统维护手册
第十三条系统运营维护与管理:
系统在运营过程中,必要建立日记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及各种操作规程。
系统维护应涉及工作参数修改、数据字典维护、顾客权限控制、操作口令或密码设立和修改、数据安全性操作、数据备份和恢复、故障排除等。
医院方必要考虑整个系统每年维护费用投入。
第十四条本规范所指医院信息系统是在网络环境下运营系统,因而各模块之间要实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清晰体现内在逻辑联系,并且数据之间必要互有关联,互相制约。
第十五条医院自身目的、任务和性质决定了医院信息系统是各类信息系统中最复杂系统之一。
本《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依照数据流量、流向及解决过程,将整个医院信息系统划分为如下五某些:
1.临床诊断某些
2.药物管理某些
3.经济管理某些
4.综合管理与记录分析某些
5.外部接口某些
第十六条各某些功能综述如下:
一、临床诊断某些
临床诊断某些重要以病人信息为核心,将整个病人诊断过程作为主线,医院中所有科室将沿此主线展开工作。
随着病人在医院中每一步诊断活动进行产生并解决与病人诊断关于各种诊断数据与信息。
整个诊断活动重要由各种与诊断关于工作站来完毕,并将这某些临床信息进行整顿、解决、汇总、记录、分析等。
此某些涉及:
门诊医生工作站、住院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临床检查系统、输血管理系统、医学影像系统、手术室麻醉系统等。
(见第3至第9章)
二、药物管理某些
药物管理某些重要涉及药物管理与临床使用。
在医院中药物从入库到出库直到病人使用,是一种比较复杂流程,它贯穿于病人整个诊断活动中。
这某些重要解决是与药物关于所有数据与信息。
共分为两某些,一某些是基本某些,涉及:
药库、药房及发药管理;另一某些是临床某些,涉及:
合理用药各种审核及用药征询与服务。
(见第10章)
三、经济管理某些
经济管理某些属于医院信息系统中最基本某些,它与医院中所有发生费用部门关于,解决是整个医院中各关于部门产生费用数据,并将这些数据整顿、汇总、传播到各自有关部门,供各级部门分析、使用并为医院财务与经济收支状况服务。
涉及:
门急诊挂号,门急诊划价收费,住院病人入、出、转,住院收费、物资、设备,财务与经济核算等。
(见第11至第17章)
四、综合管理与记录分析某些
综合管理与记录分析某些重要涉及病案记录分析、管理,并将医院中所有数据汇总、分析、综合解决供领导决策使用,涉及:
病案管理、医疗记录、院长综合查询与分析、病人征询服务。
(见第18至第21章)
五、外部接口某些
随着社会发展及各项改革进行,医院信息系统已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系统,它必要考虑与社会上有关系统互联问题。
因而,这某些提供了医院信息系统与医疗保险系统、社区医疗系统、远程医疗征询系统等接口。
(见第22至第24章)
第十七条系统中各某些详细功能规范,详见各章中规定。
各章中功能规定属基本功能,容许系统在此基本上增长功能。
第二章数据、数据库、数据字典编码原则化
第一条医院信息系统是为采集、加工、存储、检索、传递病人医疗信息及有关管理信息而建立人机系统。
数据管理是医院信息系统成功核心。
数据必要精确、可信、可用、完整、规范及安全可靠。
第二条医院数据库是以病人医疗数据为主,并涉及有关各种经济数据以及各类行政管理、物资管理等数据完整集合。
数据库应包括医院所有资源信息,便于迅速查询,数据共享。
数据库管理系统选取应根据医院数据量大小,医院经济实力以及考虑到医院此后发展来拟定。
第三条数据库设计和使用必要保证数据精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安全性及保密性。
在网络环境下,需要使用各种技术手段保护中心数据库安全。
数据安全性、保密性应符合国家关于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安全法规原则
在国家没有制定电子文档合法性有关法律之前,医院必要保存纸张文档作为法律根据。
第四条医院信息系统数据技术规范规定:
1.数据输入:
提供数据输入精确、迅速、完整性操作手段,实现应用系统在数据源发生地一次性输入数据技术。
2.数据共享:
必要提供系统数据共享功能。
3.数据通信:
必要具备通过网络自动通信互换数据功能,避免通过介质(软盘、磁带、光盘……)互换数据。
4.数据备份:
具备数据备份功能,涉及自动定期数据备份,程序操作备份和手工操作备份。
为防止不可预见事故及灾害,数据必要异地备份。
5.数据恢复:
具备数据恢复功能,涉及程序操作数据恢复和手工操作数据恢复。
6.数据字典编码原则:
数据字典涉及国标数据字典、行业原则数据字典、地方原则数据字典和顾客数据字典。
为保证数据规范,信息分类编码应符合国内法律、法规、规章及关于规定,对已有国标、行业原则及部标数据字典,应采用相应关于原则(见附录),不得自定义。
使用容许顾客扩充原则,应严格按照该原则编码原则扩充。
在原则出台后应及时改用原则编码,如果技术限制导致已经使用系统不能更换字典,必要建立自定义字典与原则编码字典对照表,并开发相应检索和数据转换程序。
第五条医院信息系统保密安全防范办法。
1.系统必要有严格权限设立功能。
为以便顾客,此设立应尽量灵活。
2.数据安全:
系统应具备保证数据安全功能。
重要数据,系统只能提供有痕迹改正功能,防止运用计算机犯罪。
3.重要数据资料要遵守国家关于保密制度规定。
从数据输入、解决、存储、输出严格审查和管理,不容许通过医院信息系统非法扩散。
4.重要保密数据,要对数据进行加密解决后再存入机内,对存贮磁性介质或其他介质文献和数据,系统必要提供有关保护办法。
第三章门诊医生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一条《门诊医生工作站分系统》是协助门诊医生完毕寻常医疗工作计算机应用程序。
其重要任务是解决门诊记录、诊断、处方、检查、检查、治疗处置、手术和卫生材料等信息。
第二条《门诊医生工作站分系统》必要符合国家、地方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医疗机构诊断科目名录》
4.《医疗机构基本原则》
5.《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畴管理暂行办法》
6.《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门诊医生工作站分系统》基本功能:
1.自动获取或提供如下信息:
1)病人基本信息:
就诊卡号、病案号、姓名、性别、年龄、医保费用类别等。
2)诊断有关信息:
病史资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等。
3)医生信息:
科室、姓名、职称、诊断时间等。
4)费用信息:
项目名称、规格、价格、医保费用类别、数量等。
5)合理用药信息:
常规用法及剂量、费用、功能及适应症、不良反映及禁忌症等。
2.支持医生解决门诊记录、检查、检查、诊断、处方、治疗处置、卫生材料、手术、收入院等诊断活动。
3.提供处方自动监测和征询功能:
药物剂量、药物互相作用、配伍禁忌、适应症等。
4.提供医院、科室、医生惯用临床项目字典,医嘱模板及相应编辑功能。
5.自动审核录入医嘱完整性,记录医生姓名及时间,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同步提供医嘱作废功能。
6.所有医嘱均提供备注功能,医师可以输入有关注意事项。
7.支持医生查询有关资料:
历次就诊信息、检查检查成果,并提供比较功能。
8.自动核算就诊费用,支持医保费用管理。
9.提供打印功能,如处方、检查检查申请单等,打印成果由有关医师签字生效。
10.提供医生权限管理,如部门、级别、功能等。
11.自动向关于部门传送检查、检查、诊断、处方、治疗处置、手术、收住院等诊断信息,以及有关费用信息,保证医嘱指令顺利执行。
第四条《门诊医生工作站分系统》运营规定:
1.门诊医生工作站分系统不能代替医生作出决策,也不应当限制医生决策行为。
2.在门诊医生工作站产生各种医嘱信息是门诊药房、检查检查、门诊收费等系统基本数据来源,在联网运营中,规定数据精确可靠,速度快,保密性强,系统规定具备软、硬件应急方案,发生故障时,应急方案启动时间应少于5—10分钟。
第四章住院医生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一条《住院医生工作站分系统》是协助医生完毕病房寻常医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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