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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进入壁垒12
1、资产专用性壁垒12
2、鲜茧收购许可壁垒13
四、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14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15
1、有利因素15
(1)我国在丝绸原料上的垄断地位15
(2)国家对蚕桑行业的相关政策支持16
(3)丝绸产品出口环境宽松16
(4)税收政策17
2、不利因素18
(1)下游丝绸市场受到化学纤维市场的冲击18
(2)行业创新能力不足18
(3)单位面积产值较低19
六、行业风险特征19
1、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19
2、经济周期性风险19
七、行业竞争情况20
一、行业概况
在距今五、六千年前的新石器时期,中国便开始了养蚕、取丝、织绸。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丝绸行业发展迅猛。
但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丝绸行业遇到了较大的困难,经历了长达5年之久的调整。
1999年之后,丝绸行业才实现了扭亏为盈,出现了全面恢复性的增长,并使我国丝绸产品继续在国际上保持优势地位。
2002年,受到国际市场竞争加剧和美国及全球经济增长缓慢的影响,我国丝绸行业再次面临严峻的形势。
一方面,由于农副产品的价格比较效应,蚕茧产量连年增长,2002年蚕茧产量比2001年增长了11.74%,出现厂丝供大于求的局面。
另一方面,产品出口大幅度下降。
对于80%的产品用于出口的我国丝绸行业来说,原料供给大幅度增加,而出口需求大幅度下降,给全行业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我国丝绸企业意识到需要转换经营思路,纷纷增强研发力量,发展流行化、个性化产品,创立自己的品牌,提升产品的附加值。
2002年末国家茧丝办和中国丝绸协会联合推出“高档丝绸标志”,经指定合格检测机构检测,达到标准的产品可冠以高档丝绸标志进入市场。
这一举措将提高我国丝绸产业科技含量,推动我国丝绸产业升级,增强我国丝绸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对392家规模以上缫丝绢纺企业统计,丝产量13.71万吨,同比增长3.52%,其中42家绢丝企业绢丝产量1.19万吨,同比下降2.37%;
265家规模以上织绸企业绸缎产量9.36亿米,同比下降1.71%;
95家蚕丝被企业蚕丝被产品2,279万条,同比下降19.7%,全行业主营收入1,275.96亿元,同比增长13.11%;
利润71.9亿元,同比增长13.86%,但增速较去年下降16个百分点。
2014年1-10月,据国家统计局统计,413家规模以上缫丝绢纺企业丝产量13.6万吨,同比增长7.19%,其中40家绢丝企业绢丝产量0.96万吨,同比下降5.8%;
277家规模以上织绸企业绸缎产量5.97亿米,同比下降0.31%;
122家蚕丝被企业蚕丝被产量2,018万条,同比增长1.37%。
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1,018.28亿元,同比增长7.53%,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6.2个百分点;
利润49.32亿元,同比增长6.42%,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5.1个百分点。
行业经济出现了增速放缓的态势。
蚕桑制品的获得要经历栽桑、养蚕、收茧、缫丝、印染、织绸、加工等许多复杂供需,成本较高,这些特点决定了蚕桑产品的高档性能,而且桑叶茶的生产是蚕桑综合利用的新型项目,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市场前景较为广阔。
我国蚕桑生产区域遍布28个省(市、区)的1,000多个县(市),拥有1,200多万亩桑园、2,000多万户蚕农。
据国家茧丝办统计,2013年全国桑园面积1,270万亩,同比增长0.6%;
蚕种发种量1,655万张,同比减少1.02%;
综合均价2,00元/担,同比上升12.48%,达到历史新高。
近20年来,我国蚕茧产量稳定在40至70万吨之间,约占世界生丝产量的80%。
我国蚕桑生产区域主要包括四大蚕区:
由广西、广东两省区组成的华南蚕区,年蚕茧产量20万吨,约占全国产量的40%;
苏、浙、皖、鲁四省形成的华东蚕区,蚕茧产量约占全国的25%至30%;
四川、云南、重庆组成的西南蚕区,蚕茧产量占全国的30%左右;
由陕西、甘肃、山西、河南、新疆北方蚕区,蚕茧产量约占全国的5%至6%。
目前蚕茧产量排名前5位的省市依次为广西、四川、江苏、浙江、广东。
由于我国蚕桑生产区域之间经济水平、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历史文化之间都存在较大的差异,我国不同区域间蚕桑生产模式和技术特征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华南蚕区:
广东、广西具有独特的气候优势,直播的桑籽能一次成园,当年种桑,当年养蚕,蚕桑生产前期投入低,见效快,产量高。
广西全区平均每667平方米桑园产茧量可达到110千克以上,最高可达200千克。
华南地区蚕桑生产的主要模式是发展高产、高效型蚕桑产业。
主要技术特征是以小蚕专业化生产和多批次养蚕技术为基础的省力化、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技术体系。
通过全面推广的小蚕共育技术,蚕农每年养蚕可以达到20多个批次,农户年养蚕量达到30张以上,每667平方米桑园养蚕近4张,产茧量最高可达200千克。
东部蚕区是我国传统的优质蚕区,自然气候宜桑宜蚕,蚕桑生产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自动化催青、小蚕共育、大蚕省力化饲养、方格簇机具推广普及率超过90%以上。
东部蚕区正常年份蚕茧解舒率可达到70%,干茧茧层率约50%,自然生产蚕茧上车茧率达到85%,蚕茧质量优良。
西南和北方蚕区桑园面积保有量较大,但单位面积桑园产茧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蚕桑生产效率低于华东、华南蚕区。
受制于蚕桑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劳动力受教育水平、政府引导和投入等因素,目前生产规模均较小,蚕桑生产发展的优势不明显。
二、我国对丝绸行业的监管体制及产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目前我国丝绸行业有两个政府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产品开发和推广的政府指导、项目审批和产业扶持基金的管理;
商务部主要负责起草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组织开拓国内外市场,负责宏观调控、协调行业发展,并由所属国家茧丝办来调控整个丝绸行业的发展。
对本行业进行引导和协调的是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是全国性的纺织行业联合会,“是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中介组织,主要负责制定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维护行业利益,向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
纺织工业协会下设中国丝绸协会,分管丝绸行业的各项工作。
2、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及主要法律法规
国家有关部门从长远出发,制订了一系列政策以促进我国丝绸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目前,有关的主要政策和法律法规如下:
(1)《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
2007年6月27日由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对鲜茧收购资格的认定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
《办法》主要规定了鲜茧收购资格的认定标准和基本程序,同时还对扰乱鲜茧收购秩序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并提出鼓励贸工农一体化企业参与蚕桑基地建设。
(2)《茧丝绸行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2011年11月由商务部发布,目标是在“十二五期间,年均蚕茧产量稳定在65万吨左右,丝及丝绵类产品总产量达12万吨以上,蚕桑经济收入超过200亿元,蚕农人均收入不断提高,丝绸工业总产值达2,000亿元以上,真丝绸商品出口保持在35亿美元以上;
推进产业机构调整;
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及装备;
强化自主品牌发展;
促进行业节能减排。
”
(3)《关于进一步促进茧丝绸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2013年9月29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茧丝绸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茧丝绸行业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作用,逐步扩大中央财政预算扶持茧丝绸行业发展的资金规模,着力支持桑园和蚕室改造、病虫防治、企业技术进步、科技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综合利用、营销渠道建设、品牌建设、丝绸文化建设、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
结合相关渠道,加强蚕桑良种繁育基地、生产基地建设。
《意见》明确,完善投融资机制。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茧丝绸企业采取上市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
推动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融资服务机构建设,支持茧丝绸科研技术成果转化及中小型丝绸设计创意企业。
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茧丝绸产业领域。
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对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条件的蚕桑生物育种、生物新材料、清洁印染及先进后整理技术等给予融资支持。
商业性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为符合条件的茧丝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推动各类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商业原则加大对茧丝绸科研服务机构、丝绸创意设计企业及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力度。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根据2011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茧丝绸行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主要阐明茧丝绸行业发展状况、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为“十二五”期间我国茧丝绸行业的发展提供指导和依据。
保持行业经济总量稳步提升。
“十二五”期间,年均蚕茧产量稳定在65万吨左右,丝及丝绵类产品总产量达12万吨以上,蚕桑经济收入超过200亿元,蚕农人均收入不断提高,丝绸工业总产值达2000亿元以上,真丝绸商品出口保持在35亿美元以上。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提升东部产业优势,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打造我国东部先进丝绸制造聚集地;
继续引导和推进茧丝绸行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在中西部地区建设一批优质茧丝生产基地、丝绸生态园区和新型产业集群。
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及装备。
初步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行业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行业生产效率明显提升到2015年,数字化智能自动缫丝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新增真丝绸织造设备中无梭织机比重达到90%以上,优势企业基本实现信息化管理。
强化自主品牌发展。
积极推动企业终端产品开发和自主品牌建设,重点打造10个具有民族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自主知名品牌。
加快节能、降耗、减排新技术、新装备在茧丝绸行业的推广应用。
到2015年,烘茧和丝绸印染领域单位增加值能耗比“十一五”末降低20%以上,丝绸工业单位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以上,缫丝企业实现污水零排放,茧丝绸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
三、行业进入壁垒
1、资产专用性壁垒
蚕桑生产及其下游产业涉及大量专用资产,其中有些专用资产的专用型程度很高。
从蚕农的生产来看,其产品蚕茧专为缫丝生产,几乎没有其他用途。
同时,未经过加工处理的蚕茧具有生命活性,极不易存放和运输。
蚕农独立进行加工,不但质量参差不齐,其加工成本也较高;
生产蚕茧的桑园、种植的桑树、建设的蚕房、蚕种、养蚕用的工具、药品等都是专用的;
栽桑养蚕的知识和技能需要培训、学习和积累,这些投资形成的人力资本也是专用的。
从茧站来看,对鲜茧进行加工和处理所需的设备和技术也是专用的,没有其他用途。
对缫丝企业来说,其主要设备缫丝机只能用于缫丝,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在蚕桑产业发展链条中,各主体的投入均具有很强的专用性。
前期的资本投入成为了企业进入蚕桑行业的资金壁垒。
2、鲜茧收购许可壁垒
根据《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蚕桑行业的主要产品蚕茧的收购需要收购主体满足一定的条件方能获得有关部门办法的鲜茧收购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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