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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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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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不确定某种行为是否会违反本准则有关规定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咨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了解到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准则有关规定的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
隐瞒不报将视为违反本准则。
一、勤勉尽责诚信义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做到勤勉尽责和诚信,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
二、处理个人与公司间的利益冲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参与可能导致与公司利益冲突的活动,避免对公司造成利益损害。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在公司的地位和权利为自己、家人或他人谋取私利。
3、廉洁自律,不做有损于公司声誉的事。
三、处理潜在的商业机会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真诚地以公司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行事,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公司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
2、除非先将商业机会介绍给公司并被公司拒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将利用公司财产、信息或在公司的地位取得的商业机会以任何方式占为已有或转予他人;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公司竞争;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接受与职务相关的佣金。
四、信息保密责任
1、秘密信息指如果披露会对公司及分支机构有害或对竞争对手有益的非公众信息。
2、除非法律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泄露其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公司、分子公司或其它关联公司的秘密信息;
3、除非以公司利益为目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为其它目的利用上述秘密信息。
五、合法披露信息
1、在公司向行政机构或股东报送的文件或其它公开披露信息中,应该征得董事长或总裁的同意,按照公司有关程序和要求披露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应全面、公正、准确、及时和清楚的披露。
2、将信息对外披露时,必须依照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对外交流时,只能披露与本公司、本部门业务发展有关的信息,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对披露可能对公司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信息、预测性信息及运营数据等商业机密信息。
六、促进公平交易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公平、公正地对待公司的雇员、客户和供应商,做到与公司的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竞争者和公司职员的公平交易。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歪曲、隐瞒、滥用优势信息、不实陈述重大事实或不公平交易而挤压他人,不当得利。
七、保护和适当使用公司资产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保护和合理使用公司资产;
处理公司资产时,以合理的谨慎、勤勉和技能行事;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确保所有公司资产仅用于合法商业目的及业务。
八、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以下方面法律、法规及规章:
(a)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b)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内、国外的内幕交易法规;
(c)不得利用公司或关联公司的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利;
(d)知悉公司重大非公开信息时,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不正当牟利;
(e)知悉公司客户或供应商或关联公司的非公开或内幕信息时,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不正当牟利。
九、其他责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它有关责任包括:
(a) 在职权范围内行事,不得越权;
(b) 慎重行使公司赋予其的决策权,不得受他人操纵;
(c) 不得通过或指使家人或通过其控制的公司或合伙人等关联人或指使其下属作出该人员自己在本准则下不能做的事。
(d)保证公司的一切活动得到恰当的批准和执行,确保公司工作规范、准确。
(e)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责任向管理层及负责部门报告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十、准则的生效、解释、修订及遵守
本准则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本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须于首次被选举或聘任时及此后的每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时签署遵守《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声明(见附件)。
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XX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声明
本人声明并承诺:
严格遵守《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若违反本准则,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声明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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