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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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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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责任单位:
县局各相关股室,各直属、派出机构)
(二)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尤其要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做到“五落实五到位”;
督促企业强化安全投入和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职业技能;
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针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危险化学品车载罐体、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客(货)车等生产企业行业特点和风险状况,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确保安全风险处于受控范围。
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和诚信制度,发挥保险作用,培育社会技术服务机构,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特种设备监察股、质量认证股、质量检验检测所)
(三)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1.全面落实县安委会印发的《XX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我局部署的6个专项整治(建设工程用起重机械设备防倾覆、压力容器安全、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排查、城镇燃气安全、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特种设备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防范)。
特种设备监察股、各市场所)
2.开展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安全专项整治。
督促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
组织开展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监督抽查,重点抽查充装单位是否持续满足充装许可条件,是否建立具备自动采集、保存充装记录等功能的信息化平台,抽查充装前后安全检查记录和充装记录等是否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本单位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超范围充装、超检验有效期充装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特种设备监察股,各市场所)
3.进一步落实油气长输管道法定检验制度。
督促油气长输管道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依法依规履行管道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制度,持续提升法定检验覆盖率;
加强对油气输送管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法定检验的监督抽查,发现重大隐患和系统性风险,及时向当地安委会报告。
4.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
认真落实省局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的《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9〕56号)要求,严格实施监督检验,并做好相关使用登记工作;
健全技术保障基础,对加装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新技术应用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推进加装电梯工作有序开展。
(四)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
在全县范围内以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危险化学品车载罐体等3类产品为重点,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一是督促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危险化学品车载罐体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做好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
二是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危险化学品车载罐体生产企业是否持续保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进行排查。
三是通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执法检查等手段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危险化学品车载罐体三类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
四是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
重点查处无证、超范围生产经营危化品及包装物、制售假冒伪劣危化品及包装物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着力消除安全隐患。
质量认证股、执法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五)加强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及货车改装安全认证监管。
强化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督促指定认证机构严把发证关,加强对实施机构和生产企业检查,确保产品一致性,避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获得认证并流入市场。
对相关认证机构开展全覆盖专项监督,对认证机构违反规则的情况依法处理,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
与县公安局共享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信息以及发现的违规生产、销售企业信息,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电动自行车等行为。
对货运车辆指定认证机构开展全覆盖专项督查,对机构认证实施中违反规程的情况依法处理,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
(六)加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力度,完善相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相关标准。
一是根据总局授权开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工作,加强我县缺陷汽车信息收集,及时报送总局。
积极配合省市局开展缺陷调查,协助开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工作,加强技术服务,提升汽车产品质量。
二是强化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过程中的信息收集,牵头抓好案件调查。
以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大中型客货汽车等为重点,对未经认证、超认证范围生产汽车产品,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从事汽车产品及零部件和制售假冒伪劣汽车产品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开展调查取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三是支持协调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地方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地方标准;
推进煤矿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构建新型煤矿安全生产地方标准体系;
修订完善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等地方标准。
质量认证股、标准计量股、执法稽查大队、各市场所)
(七)积极推进企业年报制度,持续推进联合惩戒。
1.稳步推进全县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每年6月底前,全县特种设备生产企业100%完成年报公示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企业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
2.持续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工作。
完善涉企信息统一归集机制,全量、及时、准确归集各类涉企信息,确保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信息依法应公示尽公示,力争公示率、及时率、准确率达100%。
3.持续推进联合惩戒。
制定分类监管措施,对不同信用类别的企业结合行业监管实际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积极实施《XX省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暂行办法》,推进部门联合惩戒,着力提高监管的协同性、有效性;
积极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
企业监管股、特种设备监察股,各市场所)
(八)积极配合开展原有建筑改变用途安全隐患排查。
一是积极做好信息共享,根据有关部门需要梳理相关企业信息并做好信息提供和共享工作,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供线索。
二是依据有关部门在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需要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由有关部门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予以查处。
行政审批局、企业监管股,各市场所)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8月上旬)。
各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制定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隐患排查(2020年8月中旬至12月)。
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结合本辖区产业特点、企业复工复产、防汛救灾和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工作客观实际,系统分析本辖区安全风险,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整治攻坚(2021年)。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持续推进问题整改。
按照风险等级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级分类,并针对问题制定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措施,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按照“一单四制”制度推进隐患治理,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销号。
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化解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推动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四)巩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市场监管领域相关安全工作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及时对
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和方法,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进行推广,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负责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工作。
各部门也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完善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定期听取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和工作衔接,增强工作合力,系统推进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二)强化工作部署。
各部门要按照要求,组织好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
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切实抓出实效。
要依据监管职责,结合本辖区实际,突出重点领域,紧盯风险隐患,切实解决问题。
专项整治期间,县局各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细化任务,实化举措,推动落实,并加强对本业务条线工作的指导。
各部门按要求及时报送专项整治相关工作信息,并于每年12月15日之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三)强化督查执法。
各部门要在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建立督促指导、检查评估和情况通报机制,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向本辖区党委和政府通报。
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要敢于动真碰硬,该停必停、该关必关,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
(四)强化能力保障。
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政策保障。
加大对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力度,提升专业能力水平。
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效率。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强工作宣传,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县局各相关股室要抓好各自领域的安全整治,确保落地生效。
各部门要积极协助县局各股室开展风险防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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