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使用说明DOC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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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使用说明DOC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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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员减少
(五)单位信息变更
(六)个人信息变更
(七)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
6、缴费工资申报
7、邮寄对账单地址和个人信息采集
8、业务报表要求
1、下载地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网上下载—〉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4.2.1
2、软件安装:
要进行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软件的安装,首先双击
图标,系统进行系统环境检测,对于未安装【SQLServer2005CompactEdition】的计算机,系统会打开【SQLServer2005CompactEdition】安装界面如下:
点击【接受】按钮,开始安装【SQLServer2005CompactEdition】,如下图:
安装完后,系统会直接打开软件安装界面:
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进入选择安装文件夹页面:
您可以通过点击【浏览】按钮,修改软件安装路径,或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确认安装页面:
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正在安装页面:
在该界面会有进度条显示安装进度,等待进度条完成后,系统进入完成页面:
点击【关闭】按钮,即完成系统的安装操作。
同时系统会在操作系统的桌面上添加一个
图标。
双击桌面的
图标,即可进入该系统的登录界面(如下图所示)。
只要在登录界面中的用户名和口令后面的文本框中输入登录名和密码(默认用户名为admin,默认密码为1。
),并点击【确定】按钮,即可进入系统的主界面(如下图)。
参保单位在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信息前,应对社会保险的政策参数进行设置。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模块,完成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维护操作;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民工四险上下限基数】模块,完成农村劳动力和农民工养老、工伤、失业、生育险的上下限基数维护操作;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养老保险缴纳比例】模块,完成养老保险保底封顶,单位个人缴费比例维护操作;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失业保险缴纳比例】模块,完成失业保险保底封顶,单位个人缴费比例维护操作;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工伤保险缴纳比例】模块,完成工伤保险保底封顶,单位个人缴费比例维护操作;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生育保险缴纳比例】模块,完成生育保险保底封顶,单位个人缴费比例维护操作;
4、基础数据导入
京内单位:
先导入医保参保人员信息(拿U盘到医保中心下卸),后导入四险参保人员信息。
京外单位:
只导入四险参保人员信息。
(一)医保参保人员信息导入:
点击【数据交换】菜单中的【医疗基础数据导入】菜单项,系统会打开如下图所示界面:
该界面主要完成单位及单位所有参加医疗人员信息的导入操作。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进入该界面,首先,需要告诉系统要导入的保存了单位及单位所有参加医疗人员信息的文件的位置,点击【浏览】按钮,系统会弹出一个打开文件的界面,找到要导入的文件,点击【打开】按钮,这时在界面上方的文本框中会列出该文件的位置,同时,中间的列表中会列出该文件中的单位信息,同时,可以通过点击【个人基本信息】页,来查看文件中的个人信息。
核实单位及个人信息无误后,可以点击【导入】按钮,系统会将文件中的这些单位及个人信息导入到系统中。
(二)四险参保人员信息导入
点击【数据交换】菜单中的【四险基础数据导入】菜单项,系统会打开如下图所示界面:
该界面主要完成单位及单位所有参加四险人员信息的导入操作。
进入该界面,首先,需要告诉系统要导入的保存了单位及单位所有参加四险人员信息的文件的位置,点击【浏览】按钮,系统会弹出一个打开文件的界面,找到要导入的文件,点击【打开】按钮,这时在界面上方的文本框中会列出该文件的位置,同时,中间的列表中会列出该文件中的单位信息,同时,可以通过点击【个人基本信息】页,来查看文件中的个人信息。
(1)业务介绍
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应先到单位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取得社会保险登记证号。
再按规定在北京市劳动局网站下载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软件,录入相关信息。
然后自行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纸介表,并携带其它相关材料和电子报盘信息,到单位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业务。
(2)详细操作
点击【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的【单位信息录入】菜单项,系统会打开如下图所示界面:
该界面主要完成单位信息的录入及打印相关报表的功能。
首先,点击【新增】按钮,并对该界面中四个页签(分别是【五险共有信息1】、【五险共有信息2】、【四险专有信息】和【医疗专有信息】)的内容分别进行录入后,点击【保存】按钮,如果填入内容无误,系统提示:
如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点击【是】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该单位的单位信息登记表,点击【否】按钮,系统不打印报表,但单位信息仍然保存完成,如果还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可以到报表打印菜单中进行打印。
如果在点击【保存】时,仍有部分必填项没有录入,或录入的信息有误,则系统会有相应提示,重新录入或修改正确后,再次点击【保存】即可。
保存完成后,如需要再录入另外一个单位,则继续点击【新增】按钮,系统会清空所有信息,只要录入新单位的各项信息后,点击【保存】即可。
如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只需在保存后点击【打印】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
如要退出该界面,只要点击【退出】按钮即可。
(1)业务介绍
对初次参保人员应先进行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并进行增员。
单位经办人员持《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纸介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和电子报盘信息,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个人新参保手续。
(2)操作步骤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录入】模块,录入新参保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增员】模块,对新参保人员进行增员操作;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信息报盘】模块,生成新参保人员的相关电子信息。
(3)详细操作
点击【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的【个人信息录入】菜单项,系统会打开如下图所示界面:
该界面主要完成对单位参保人基本信息的录入及打印相关报表的功能。
进入该界面首先需要选择你要录入的参保人所属的单位及部门,选择后可以直接录入个人信息。
个人基本信息分三页录入,分别为:
【五险共有信息】、【四险专有信息】和【医疗专有信息】。
需要对这三页的内容分别进行录入才能完成个人信息的录入操作。
填入个人的基本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如果填入内容无误,系统提示:
如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点击【是】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该人员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点击【否】按钮,系统不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但个人信息仍然保存完成,如果还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可以到报表打印菜单中进行打印。
点击【清屏】按钮,可以将该界面恢复到初次进入的状态,可以重新输入各项信息。
点击【退出】按钮,可以退出该界面。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增员】模块,对新参保人员进行增员操作,详细过程在“(三)人员增加”,介绍
对已进行过社会保险登记的参保人员,应办理增员、业务。
单位持《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和电子报盘信息,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增员手续。
对于当年未进行过工资核定的增加人员,需同时提供《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2)操作步骤.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录入】模块,对新增人员进行个人信息录入操作后;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增员】模块,对增加人员进行增员操作;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信息报盘】模块,生成增员续保的电子信息。
点击【个人变更登记】菜单中的【增员】菜单项,系统会打开如下图所示界面:
该界面主要完成对单位新参保人员的增员操作。
进入该界面,首先,需要确定增员单位,选择好要进行增员人员的单位后,点击【确定增员单位】按钮,在查询栏中的单位名称选项中,会列出刚刚选择的单位的名称。
接下来,需要输入其他查询条件(部门名称、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可以选择输入查询栏中的一个或几个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在下侧人员列表中列出符合条件的非正常参保的人员信息。
接下来,要对增员人员五险的个人缴费(含恢复)原因进行设置。
首先选择要设置增员原因的人员信息,并对每个人员的【四险个人缴费(含恢复)原因】、【四险个人缴费(恢复)日期(年/月)】和【医疗个人缴费(含恢复)原因】进行选择。
同时,也可以在批量设置栏中通过对【四险个人缴费(含恢复)原因】、【四险个人缴费(恢复)日期(年/月)】和【医疗个人缴费(含恢复)原因】的选择,并点击【设置】按钮,对所有选择的人员进行增员原因的批量设置。
设置完增员原因后点击【增员】按钮,系统提示:
如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点击【是】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本次增员人员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点击【否】按钮,系统不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但增员信息仍然保存完成,如果还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可以到报表打印菜单中进行打印。
点击【清屏】按钮,可以将该界面恢复到初次进入的状态。
对于参保人员从本单位调出或其他原因停止参保缴费时,应办理减员业务。
单位持《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和电子报盘信息,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减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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