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润建设集团新员工试用期管理规定(订)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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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定义
1、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及岗位技能要求,公司依法与员工约定的试用考察期。
试用期时间一般为三个月,最长可以六个月。
营销人员试用期超过六个月后如决定继续试用,需重新办理入职手续及签订《劳动合同》。
2、转正:
员工试用期满,达到岗位要求,并按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转正申请以后,经过转正考核,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第三条:
适应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鹏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试用期员工(含转岗重新试用的员工,下文统称新员工,不含临聘人员)。
第四条:
“15日原则”
本规定在员工录用日期、转正日期、转正考核等时间认定过程中,均按“15日原则”执行(“15日”原则定义与适用范围参照《考勤与休假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第二章员工试用规定
第五条:
入职手续与入职指引培训
1、新员工需于入职当天提交入职要求的所有资料,办好入职手续,接受不少于30分钟的入职简训。
2、新员工入职资料中如发现有作假的,公司可取消其入职资格。
第六条:
试用起止时间
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定转正之日止。
2、试用期限以《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同时遵照国家相关规定。
对于明显不胜任岗位、与面试时所陈述的经验不相符或提供虚假资信的新员工,公司可随时解聘。
3、新员工于入职内一个月内,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限。
第七条:
试用期福利待遇
1、试用期工资标准按照《薪酬与福利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2、试用期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其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3、入职后自动离职者不计发工资。
第八条:
试用期间各级人员职责
1、试用期员工:
学习试用期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
了解试用期工作计划及考核指标,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各项指标要求;
配合试用期考核工作实施;
参与试用期考核评估。
2、用人部门:
负责对试用期员工的使用管理,包括工作安排、技能培训、试用期工作目标设立与跟进;
掌握、主导实施新员工试用期期间的考核;
对新员工实施技能与岗位培训。
3、人力资源部:
负责对新员工实施入职简训与入职培训;
组织、监督及指导试用期员工考核工作的实施;
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办理员工转正及辞退手续;
掌握新员工试用期间的工作动态与心理动态。
4、公司高层领导:
对最终绩效考核结果审核,确定试用期人员转正、延长试用期或辞退。
第九条:
试用期沟通
1、人力资源管理部于新员工入十日内对其进行适应性访谈。
2、新员工入职满月后,人力资源部与其直接上级了解试用期员工的工作状况,然后与试用期员工面谈,指出工作中好与不足之处,帮助其尽快成长。
如有必要,其直接上级可一起参加沟通。
3、试用期结束面谈:
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一起组织沟通谈话,如该员工被确定可按期转正,则确定转正后工作目标等;
如不能转正,告知其原因。
第三章试用期考核与评估
第十条:
试用期考核分类
1、高管试用期内不实施月度考核,仅实施试用期综合考核。
2、营销人员、中层及以下级别需实施月度考核,但不再实施试用期综合考核。
第十一条:
月度考核
1、考核周期:
月度考核以自然月为考核周期。
2、考核内容:
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的评价方式。
主要评价内容包括:
工作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营销人员为营销业绩或客户目标)、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
具体见《鹏润建设集团试用期员工月度工作评定表1、2、3》;
3、考核形式:
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导人)每月进行书面评定,考核结果交人力资源部保存;
4、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继续试用、转正评定与定薪的主要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
转正综合考核
1、高管转正考核由试用期综合考核、满意度调查、转正述职三部分成绩组成。
(1)试用期综合考核在转正前实施。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试用期内工作目标/计划完成情况、岗位匹配度、公司文化适应情况、履职情况、与团队的融入情况等。
详细见《鹏润建设集团管理人员试用期综合考核表》。
(2)满意度调查:
由人力资源部于其试用期内对其进行多方位满意度调查。
调查内容具体见《鹏润建设集团管理人员满意度调查表(转正)》;
调查范围为董事会领导、总裁、直接与间接上级、工作经常关联部门负责人、中心或部门同事,具体调范围依据岗位而定。
(3)转正述职:
1)新员工于试用期满前一周内开展述职会,由人力资源部组织。
述职会参与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需要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2)述职评分标准详细见《鹏润建设集团管理人员述职评分表(转正)》。
3)述职评分与统计:
以全部评分人员的算术平均分作为述职成绩。
(4)高管转正综合考核得分组成比例:
试用期综合考核成绩、满意度调查成绩、转正述职成绩分别占40%、30%、30%。
4、其他员工转正综合考核由月度考核成绩、转正工作小结成绩组成。
考核得分组成比例:
月度考核成绩、转正小结成绩分别占80%、20%。
第十三条:
考核结果运用
试用期考核成绩共分五等级,每等级按相应的运用结果执行,具体为:
考核成绩(N)
N≥100
100>N≥90
90>N≥75
75>N≥60
N<60
等级
卓越
优秀
合格
一般
不合格
结果运用
1、按期转正
2、按计划薪级增加一级
3、晋职
2、按计划薪级加薪或额外增加一级
2、按计划薪级加薪或暂不予加薪
1、延期转正且不加薪
2、如期转正且不加薪
3、转岗/辞退
1、辞退
注:
计划薪级指根据公司与员工入职时事先约定的薪资级别(或薪资额)。
第四章“左邻右舍”计划与转正评估
第十四条:
左邻右舍计划
1、目的:
为确保新员工顺利通过试用期,其试用期考核采取“左邻右舍”计划,通过新老员工“一对一”的对接与帮助,完成新员工试用期考核目标的实现和试用期的通过。
2、指导人选定:
部门负责人为第一指导人,部门负责指定的部门其他人员为第二指导人。
第二指导人可空缺。
3、指导人职责:
(1)帮助员工熟悉公司的规章制度,理解、认同企业文化;
(2)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帮助员工熟悉岗位工作内容与流程;
(3)不定期与员工交流思想,了解新员工的困难、困惑;
(4)帮助新员工达成试用期工作目标或业绩目标。
4、指导人由部门负责人在新员工入职当天内确定。
5、考核评分权限:
新员工试用期考核由第一、第二指导人共同完成,评分计算权重分别占60%、40%。
如无第二指导人,则评分权限全部归属第一指导人。
6、指导人奖分:
人力资源部将根据试用期员工综合考核成绩优劣给予第二指导人绩效奖励分,具体为:
新员工试用期考核成绩等级
第一指导人绩效奖分
20分
15分
10分
3分
0分
(1)绩效奖励分将在试用期员工转正当月给予。
(2)指导人仅为部门负责人的,不予奖分。
第十五条:
转正流程
1、人力资源部于试用期员工试用期满前十五天向用人部门及新员工发出转正提醒;
对高层管理人员,提前二十天发出转正提醒。
2、非管理人员填写转正申请材料,通过部门审批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审议。
人力资源部审议的材料包括:
月度考核评估表、培训卡、转正申请表与工作小结、试用期内考勤记录、试用期内奖罚记录、试用期内谈话记录等。
3、管理人员转正须审议除非管理人员的所有材料外,需完成述职演讲,并审议:
《述职报告》、转正满意度调查报告。
4、转正申请经总裁审核、董事长签批后正式转正。
第十六条:
提前转正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与直接上级沟通,提出提前转正申请:
1、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
2、经试用期考核,成绩突出,非常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
3、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品德、思想端正,试用期间没有因为个人失职而受过通报批评以上处罚。
4、通过各项管理考核指标。
第十七条:
转正否决条件
出现下列条件者,被认定为试用期不合格,将无条件延长试用期或终止试用:
1、试用期间未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或入职培训考试不合格、未实施转正述职、转正满意度调查不合格等。
2、试用期内所有月度考核评估均不合格(低于70分)。
3、试用期间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业绩指标严重不达标者。
4、触犯公司“道德红线”任何一条者。
5、符合公司其他制度中所规定的否决转正条件者。
6、其他经公司绩效管理委员会认定不合格者。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
营销人员试用期管理
营销业务人员试用期考核同时依照营销中心相关规定执行,且不得与本规定相冲突。
第十九条:
本方案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部,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修改。
第二十条:
本方案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附件:
附表一:
《鹏润建设集团试用期员工月度工作评定表1、2》
附表二:
《鹏润建设集团高管试用期综合考核表》
附表三:
《鹏润建设集团管理人员满意度调查表(转正)》
附表四:
《鹏润建设集团管理人员述职评分表(转正)》
盖章
签名
经研究制订《新员工试用期管理规定》,现颁布实施。
自2017年6月1日起执行。
深圳鹏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公司代表人签字:
抄送
董事会、董事长、总裁、各中心/部门
编制/日期
杨立明/2017.4
审核/日期
总裁/2017.4
批准/日期
董事长/2017.4
修改标记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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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 集团 新员工 试用期 管理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