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示范街创建工作方案与工商局管理工作方案3篇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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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示范街创建工作方案与工商局管理工作方案3篇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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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示范街创建工作方案与工商局管理工作方案3篇汇编
工商局示范街创建工作方案与工商局管理工作方案3篇汇编
工商局示范街创建工作方案
一、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综合示范一条街”,整合“证照规范化管理示范一条街”、“户外广告管理示范一条街”、“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和“放心消费示范一条街”的创建工作,实现每个分局至少一条综合示范街的目标,进一步提高证照规范化管理、户外广告管理、食品安全和放心消费的工作水平,做到每个分局都有一条能够经得起各方面检查考评的样板街。
二、创建标准
综合示范街必须是位于集镇范围内商业比较集中的繁华区域的主要街道,必须符合“证照规范化管理示范一条街”、“户外广告管理示范一条街”、“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和“放心消费示范一条街”的创建标准。
(一)“证照规范化管理示范一条街”创建标准
1、证照规范化管理示范街内经营户持照率、亮照率、实际经营情况与登记事项相符率均达100%;
2、实行对无照经营户动态监管和联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监管台帐、无证无照抄告和工作情况每月上报制度;
3、对无照经营处置率达100%,积极查处无照经营案件。
(二)“户外广告管理示范一条街”创建标准
1、户外广告登记率要达到100%,均应先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再发布户外广告,并严格按照登记的内容、地点、形式、规格、时间等发布,不得擅自更改;
2、户外广告发布要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右下角清晰地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的登记证号;
3、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符合广告设置规划要求,做到整齐有序、美观规范,不影响城市景观、绿化和交通,与市容市貌相协调;
4、户外广告内容要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
5、户外广告用语准确,真实健康,文字规范,色彩格式符合街景要求,不得出现污损。
6、对违反上述规定发布的户外广告,按照《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查处和整改。
(三)“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创建标准
1、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规范。
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按期接受并通过年检或者验照。
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统一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2、食品质量入市退市规范。
经营者要严格审验所经销商品的质量及相关证明,审核供货商资格,确保所经销的商品渠道规范,质量安全,标识说明真实、清晰。
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对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的食品,以及自检或经执法部门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柜退市,公告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3、食品经营者积极利用电子信息化系统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做到资料齐全,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积极引入连锁经营、代理专卖、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推行购销挂钩、统一配供等协议准入制度。
4、食品经营行为合法规范。
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销售食品,严禁向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
商品明码标价,诚信标价,真实标注商品的相关信息,不作误导消费者的宣传。
5、具有与其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食品销售人员销售食品时,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6、食品经营各项制度健全规范。
自觉落实“省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自觉公示食品经营承诺、工商监管责任人及联系方式、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7、投诉渠道畅通,依法解决消费者的投诉,不得无理拒绝、故意拖延消费者的合理要求。
(四)“放心消费示范一条街”创建标准
1、积极组织街内经营户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创建宣传活动,营造创建工作氛围,街内经营户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100%,街内放心消费单位创建达标率达80%以上。
2、街内经营户证照合法有效,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悬挂,按核定项目依法经营。
无店外经营和流动经营。
3、街道和营业店面整洁卫生。
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街内环境亮化、美化、绿化,交通秩序良好,户外广告手续齐全、内容合法,醒目处有创建宣传公益广告和消费者申(投)诉指示牌,店招、店牌设置规范。
4、街内经营户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履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认真执行索票索证、购销台帐登记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保证商品质量,专卖专营商品按规定渠道进货,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违规物品等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商品。
5、街内经营户诚信经营,不搞虚假宣传、虚假让利、虚假优惠、虚假承诺等商业欺诈行为。
公平买卖,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
主动公示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及广大消费者监督。
6、街内经营户严格执行价格规定,做到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哄抬物价、搞不正当竞争。
7、街内经营者配备使用的计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做到秤准量足。
8、街内经营者自觉落实“三包”规定,顾客购买大件商品,按承诺范围送货上门,实行安装、调试、保修一条龙服务。
9、街内特殊行业的从业人员,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并严格按核定的项目经营。
10、街内营业员衣着得体,举止端正,用语文明,待客热情,服务规范。
11、街区建立消费者投诉站(点),做到投诉处理不出门店、不出街区,有投诉处理记录,归档规范。
投诉处理率达100%,消费者满意率达90%以上。
12、街区建立食品安全责任网络,有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5月10日至5月31日)。
各分局要对照创建标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及时完成示范街的创建。
(二)集中推进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
由市局监管科和消保科加强对基层分局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各分局要根据督查结果,及时完善措施,提高创建水平。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由市局6月下旬初组织开展一次初查,6月底正式进行考评,为迎接常州局检查验收做好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分局要充分认识“综合示范一条街”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将创建情况向所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与城管、卫生等相关部门协调,取得支持,充分发挥部门合力。
(二)明确责任,务求实效。
各分局要根据创建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针对辖区特点,找准创建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统筹安排、整合资源,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分局要强化创建工作中的信息报送,注重收集创建工作中的图片和影像资料。
同时,要加强宣传报道,提高经营户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工商部门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工商局管理工作方案3篇
第一篇
为进一步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十八条”规定》,县局决定在全局开展“学习贯彻‘十八条’规定”活动,现结合我县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立足工商职能,提升服务发展水平
1、开展“信息服务”,提供创业咨询。
建立完善企业登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发布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业分布、投资规模、重(热)点行情等综合信息,为投资者、经营者投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
2、完善“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
按照“程序最简、时限最短、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标准,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
落实重大产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设要求,抓好一人受理审查、一人核准登记的“一审一核”制的落实,实行并联审批、办结告知,有效缩短重大项目的审批时限,尽最大努力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3、坚持“六个上门”,完善走访帮扶的长效机制。
认真开展为企业送法上门、宣讲上门、预约上门、走访上门、帮扶上门、送照上门等“六个上门”服务,形成“走访千家企业、帮扶千家企业”长效机制,比安商亲商的氛围,比优质服务的水平。
4、推行“网上办理”,创新服务方式。
对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变更、登记及年检等事项,开展网上办理服务。
大力推行网上查询,及时完善登记、监管数据。
5、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市场主体经营项目实行“非禁即入”,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企业或个人经营的行业和项目,都允许其经营。
6、积极实施“五农工程”,扶持农业特色产业。
大力实施红盾护农、商标兴农、合同帮农、经纪活农、经济组织强农等“五农工程”,服务以绿色水稻、四大家鱼、生猪养殖、肉牛为主的特色农业产业带和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积极服务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培育和扶持农村家庭农场发展。
7、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提高企业竞争实力。
积极培育县内骨干企业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
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省部级名牌农产品,争创农业知名商标。
力争实现我县中国驰名商标零的突破。
8、加强市场主体分析,主动服务宏观调控。
加强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综合运用工作,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数量增减及产业分布情况,以及市场主体面临的主要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深入分析,掌握产业发展现状。
在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分析报告,为政府做好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参考。
9、做好抵押登记工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宣传和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动产抵押、股权质押进行贷款,做好企业股权出资和股权出质登记工作,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运营资金;拓宽企业注册资本非货币出资方式,引导中小企业开展“二次创业”。
10、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有效利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大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教育引导创业者合法经营。
11、严格落实优惠政策,大力促进全民创业。
认真落实有关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相关措施和优惠政策,加强对各类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大力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积极扶持县内劳动中介组织发展,引导各类失业人员到县内企业实现再就业,帮助解决企业“用工难”。
12、拓展消费维权网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进一步拓宽12315体系的覆盖面。
全面推进12315网络向社区、农村、商场、企业、学校、景区延伸,方便消费者就近咨询申诉,努力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查必有果。
13、深化作风建设,强化高效服务。
在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的同时,重点强化机关的作风建设。
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全面公开工商行政管理职权,进一步提高各级机关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推行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倒查问责制,严肃机关纪律,切实转变作风,主动热情地为基层服务、为市场主体服务、为消费者服务。
14、规范收费行为,杜绝违规行为。
严格执行免收各项行政性收费政策规定,加强事业单位收费监督,规范个协会费收支,严禁利用登记注册、年检、换照时机搭车收取会费,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杜绝不规范收费行为。
15、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活动,筑牢执法质量防线,着力防范执法风险,对执法办案每个环节实施全程约束和监督,做到执法办案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
进一步推行行政指导,充分运用建议、辅导、提醒、规劝、示范、公示等非强制性行政指导方式,把事后行政处罚转向事前行政指导,提升改进执法方式。
进一步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平等对待、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创建文明和谐的执法环境。
二、立足学习贯彻,开展集中教育活动
从8月底开始,利用2个月时间在全局开展学习贯彻“十八条”集中教育活动
1、开展学习动员。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开展学习贯彻“十八条”规定活动层层进行动员部署,提高干部职工对我县创建全省最优发展环境重要举措的认识,激发全体工商干部参与学习贯贯彻“十八”规定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开展上门走访。
各单位要按照“十八”条规定的重点内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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