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规定的噪声测量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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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规定的噪声测量方法
国家标准规定的噪声测量方法集录
关于噪声测量方法,国家已经针对不同对象制订了几十个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通常,应按这些标准进行噪声测量,这样也有利于测量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一、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测量仪器为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测量35dB以下的噪声应使用1型声级计,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
2.测量仪器时间计权特性设为“F”档,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3.测量气象条件:
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5m/s以下时进行。
4.测点位置:
一般情况下,测点选在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外1m、高度1.2m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1m的位置。
当边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应选在边界外1m、高于围墙0.5m以上的位置。
当边界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状况时(如声源位于高空、边界设有声屏障等),应同时在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1m处另设测点。
室内噪声测量时,室内测量点位设在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m以上、距地面1.2m高度处,在受噪声影响方向的窗户开启状态下测量。
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的固定设备结构传声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时,测点应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m以上、距地面1.2m、距外窗1m以上,窗户关闭状态下测量。
被测房间内的其他可能干扰测量的声源(如电视机、空调机、排气扇以及镇流器较响的日光灯、运转时出声的时钟等)应关闭。
测量时段分别在昼间、夜间两个时段测量。
夜间有频发、偶发噪声影响时同时测量最大声级。
被测声源是稳态噪声,采用1min的等效声级。
被测声源是非稳态噪声,测量被测声源有代表性时段的等效声级,必要时测量被测声源整个正常工作时段的等效声级。
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1.测量仪器:
精度为2型以上的积分声级计及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
2.气象条件:
无雨、无雪的天气条件下进行,风速不大于5m/s。
传声器应加风罩
3.监测要求:
选择能反映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特征的监测点1至若干个,进行长期定点监测,每次测量的位置、高度应保持不变。
对于0、1、2、3类声环境功能区,该监测点应为户外长期稳定、距地面高度为声场空间垂直分布的可能最大值处,其位置应能避开反射面和附近的固定噪声源;
4类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设于4类区内第一排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交通噪声空间垂直分布的可能最大值处。
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每次至少进行一昼夜24小时的连续监测,得出每小时及昼间、夜间的等效声级Leq、Ln、Ld和最大声级Lmax。
用于噪声分析目的,可适当增加监测项目,如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等。
监测应避开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日。
监测结果评价各监测点位测量结果独立评价,以昼间等效声级Ld和夜间等效声级Ln作为评价各监测点位声环境质量是否达标的基本依据。
一个功能区设有多个测点的,应按点次分别统计昼间、夜间的达标率。
4.测点选择:
根据监测对象和目的,可选择以下三种测点条件(指传声器所置位置)进行环境噪声的测量:
一般户外距离任何反射物(地面除外)至少3.5m外测量,距地面高度1.2m以上。
必要时可置于高层建筑上,以扩大监测受声范围。
使用监测车辆测量,传声器应固定在车顶部1.2m高度处。
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外,距墙壁或窗户1m处,距地面高度1.2m以上。
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距离墙面和其他反射面至少1m,距窗约1.5m处,距地面1.2m~1.5m高。
5.测量时间:
分昼、夜两个时段进行。
规定时间内的等效声级Leq和交通流量。
对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地面段)。
同时测量最大声级Lmax。
对道路交通噪声应同时测量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
测量时间内,每次每个测点测量10min的等效声级Leq,同时记录噪声主要来源。
监测应避开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日。
监测结果评价将全部网格中心测点测得10min的等效声级Leq做算术平均运算,。
6.普查监测法0-3类声环境功能区普查监测
监测要求,将要普查监测的某一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成多个等大的正方格,网格要完全覆盖住被普查的区域,且有效网格总数应多于100个。
测点应设在每一个网格的中心,测点条件为一般户外条件。
监测分别在昼间工作时间和夜间22:
00-24:
00(时间不足可顺延)进行。
在前述所得到的平均值代表某一声环境功能区的总体环境噪声水平,并计算标准偏差。
根据每个网格中心的噪声值及对应的网格面积,统计不同噪声影响水平下的面积百分比,以及昼间、夜间的达标面积比例。
定点测量方法--噪声污染时间分布在标准规定的城市建成区中,优化选取一个或多个有代表性的测点,进行长期定点噪声监测,进行24h测量,测量每小时的Leq及Ld和Ln。
按各类区域对应标准,评估测量区域的噪声水平。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全国重点环保城市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城市和地区宜设置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进行不同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的连续自动监测。
三、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测量仪器:
为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应不低于GB3785和GB/T17181对2型仪器的要求。
测量35dB以下的噪声应使用1型声级计,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
2.仪器时间计权特性设为“F”档,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3.量条件气象条件:
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5m/s以下时进行。
4.测点位置:
选在工业企业厂界外1m、高度1.2m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1m的位置。
测点位置其他规定当厂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应选在厂界外1m、高于围墙0.5m以上的位置。
当厂界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状况时(如声源位于高空、厂界设有声屏障等),设置测点,同时在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1m处另设测点。
5.噪声测量时,室内测量点位设在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m以上、距地面1.2m高度处,在受噪声影响方向的窗户开启状态下测量。
6.设备结构传声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时,测点应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m以上、距地面1.2m、距外窗1m以上,窗户关闭状态下测量。
被测房间内的其他可能干扰测量的声源(如电视机、空调机、排气扇以及镇流器较响的日光灯、运转时出声的时钟等)应关闭。
7.时段:
别在昼间、夜间两个时段测量。
夜间有频发、偶发噪声影响时同时测量最大声级。
被测声源是稳态噪声,采用1min的等效声级。
被测声源是非稳态噪声,测量被测声源有代表性时段的等效声级,必要时测量被测声源整个正常工作时段的等效声级。
四、GB/T12525-90铁路边界噪声测量方法
1.使用2型及以上积分声级计。
2.用“快”档,采样间隔不大于1s。
3.气象条件:
无雨雪、加风罩、4级风以上停止测量。
4.测量时间:
昼间、夜间各选在接近其机车车辆运行平均密度的某一个小时,用其分别代表昼间、夜间。
必要时,昼间、夜间分别进行全段时间测量。
5.测点选在铁路边界(距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m处)高于地面1.2m,距反射物不小于1m处。
6.测量1h的Leq值。
五、GB12524-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1.使用仪器:
2型及以上积分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
2.测点:
距地面1.2m的边界线敏感处,如有围墙,可高于1.2m。
3.气象条件:
无雨雪、风速超过1m/s,加风罩,超过5m/s,停止测量。
4.测量时间:
分昼间和夜间,昼间测20min的Leq表征该点的昼间噪声值,夜间测8h的Leq表征该点的夜间噪声值。
5.选用“快”特性,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6.测量期间,各施工机械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包括进出车辆。
六、GB9661-88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
1.使用仪器:
2型及以上声级计或机场噪声监测系统及其它适当仪器。
2.传声器位置:
高于地面1.2m,离其它反射壁面1m以上的开阔平坦地方,注意避开高压电线和大型变压器,传声器膜片基本位于飞机标称飞行航线和测点所确定的平面内,即掠入射。
3.无雨、无雪,地面上10m高处风速不大于5m/s,相对湿度不应超过90%,不应小于30%。
4.测量方法:
精密测量——需要作为时间函数的频谱分析的测量。
它需要声级计、录音机、1/3倍频程谱分析仪等设备或实时数字信号处理机及相应软件。
简易测量——只需经频率计权的测量。
频率计权可用D计权(加7dB),也可用A计权(加13dB),便于推广。
能量平均方法,计算相继N次事件的有效感觉噪声级的平均值LEPN。
计算一昼夜24h的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LWECPN。
七、GB/T18204.22—2000公共场所噪声测量方法
1.仪器:
精密声级计或普通声级计
2.测点设置:
传声器离地面高1.2m,与操作者距离0.5m左右,距墙面和其它主要反射面不小于1m。
3.布点要求:
较大的公共场所(大于100m2)距声源(或一侧墙壁)中心划一直线至对侧墙壁中心,在此直线上取均匀分布的三点为监测点;较小的公共场所(小于100m2)在室中央取一点为监侧点。
4.读数方法:
稳态与近似稳态噪声用快档读取指示值或平均值;周期性变化噪声用慢档读取最大值并同时记录时间变化特性;脉冲噪声读取峰值和脉冲保持值;无规则变化噪声用慢档,每隔5s读一个瞬时A声级;每个测点连续读取100个数据代表该测点的噪声分布。
5.测量时间:
文化娱乐场所、商场(店),测量营业前30min,营业后30min,营业结束前30min的A声级。
旅店业、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医院候诊室、公共交通等候室、公共交通工具均在营业后60min测量。
6.评价值:
用LAeq作为评价值,用L10、L50、L90作为分析依据。
对于公共场所的一般性卫生监测,可分别求出各点的L50,然后进行合成或平均计算做为公共场所噪声的判定依据。
7.的频谱分析:
使用仪器:
2型以上声级计及倍频程或1/3倍频程滤波器,或噪声频谱分析仪。
测量每个频段的噪声级。
将所得数据依次列表或画出曲线,即得到噪声的频谱,可作为噪声治理的参考依据。
使用自动噪声频谱分析仪,可由打印机直接打印出频谱图或列表。
使用实时分析仪可在很短时间内同时得到1/1或1/3倍频程频谱图,或FFT分析。
八、作业场所噪声测量(WS/T69-1996和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
1.测量的参数:
A计权声级,等效声级,倍频带频谱。
2.测量仪器:
1)1型或2型声级计或积分声级计、噪声统计分析仪、噪声剂量计。
2)倍频程滤波器:
含有中心频率为31.5~8000Hz九个倍频程;
3.测点选择:
测点应当选在职工作业点的人头位置,职工无需在场,如职工需在场或在周围走动,测点高度应参照人耳高度,距外耳道水平距离约0.1m。
4.测量方法:
1)对稳态噪声,使用声级计A网络及“慢档”时间特性,并取5s内的平均读数为等效连续声级。
2)对非稳态噪声,用2型以上的积分声级计或个人声暴露计(剂量计)直接测量等效连续声级。
3)对噪声强度超标时,应测量中心频率31.5~8000Hz的九个倍频带的声压级。
九、机器噪声源声压级及声功率的测量
《一》测量方法及仪器:
1.机器噪声测量通常有两种方式:
用声强仪测声功率级,
用声级计测声压级。
仪器至少满足1级。
2.一般情况下用A计权时间平均发射声压级和A计权声功率级噪声发射值。
3.如果从事噪声源分析和噪声控制,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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