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医药2012年度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单位招标文件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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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五.开标与评标 12
六.授予合同 16
第三章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咨询合同 21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22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3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28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4
附表:
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 47
48
YDYY-ZB-2012001投标邀请书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全称):
1.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拟对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进行邀请招标。
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前来投标。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
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2年度建安工程及日常维修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范围如下:
(1)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是一家医药制造集团公司,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路5号;
下属子公司有10家,分别位于武汉市硚口区、武昌区、汉阳区及黄石市阳新县。
2012年公司在建大中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八项,投资金额达人民币82820万元;
2012年待结算项目有六项,工程费用金额达人民币32394万元。
本次招标包括上述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预算书及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工作等。
(2)5万元以上日常工程维修及安装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
3.合同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拟择优选择为招标人2012年度建设工程项目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年度合作单位。
招标人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和乙级两个标段对投标人进行评比,甲级资质得分排序前三名单位、乙级资质得分排序前二名单位为招标人2012年内工程项目及日常维修项目的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的中标单位。
招标人将根据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要求中标单位为招标人2012年度建设工程项目不同合同段的建设项目提供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咨询服务。
4.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咨询业绩。
(3)投入本工程项目工程造价控制咨询的人员必须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具有独立承担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业绩。
拟承担委托项目专业人员配备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
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程现场工作。
(4)投标人在武汉市设有固定办公场所。
投标人如为外地公司的,必须在湖北省内依法注册有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
(5)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5.工程造价控制咨询工作内容:
(1)提供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并向招标人提交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2)工程预算书编制,工程招标清单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
(3)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
以上除第
(1)项是必须项外,其他项视工程需要确定。
6.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2012年3月27日。
7.澄清答疑
(1)书面投标疑问递交时间:
2012年3月28日上午10:
00(北京时间)前,各投标人将需要解答的问题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至远大医药管理审计委员会(506室);
(2)招标人将于2012年3月28日17:
00前以书面澄清答疑通知的形式将问题的澄清和解答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书面澄清答疑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在收到书面澄清答疑通知后24小时内,以电传、传真等书面方式告知招标人以示确认。
8.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下午14:
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时间段将投标文件送达武汉市硚口区古田路5号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9.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邀请书后24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回函确认。
如果你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请在2012年3月28日前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我们。
谢谢合作!
招标人: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古田路5号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506办公室)
联系人:
常洪波
电话:
027-83310752/13667209465
传真:
027-83832657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七日
YDYY-ZB-2012001造价控制咨询合同条款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
本项目招标的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一.总则
1.项目情况
1.1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2012年度大中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预算书及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及5万元以上日常工程维修及安装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
1.2本项目工程概况、服务目标及进度安排详见本投标须知附件一。
1.3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书后完成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工作,并根据合同约定提交相应技术资料。
1.4合同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拟择优选择为招标人2012年度建设工程项目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年度服务的单位。
分别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和乙级两个标段进行,甲级资质得分排序前三名单位、乙级资质得分排序前二名单位为招标人年内工程项目及日常维修项目的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的中标单位,届时招标人将根据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要求中标单位招标人2012年度建设工程项目不同合同段的建设提供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2.资金来源
2.1本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具有良好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业绩;
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独立承担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业绩,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程现场工作。
投标人应为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在武汉市设有固定办公场所;
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符合招标人的要求,否则,招标人对该证明情况将不予考虑。
3.2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名单安排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等工作;
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投标人可以用同等资历的人员代替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
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不合格的咨询服务人员,中标人应予服从。
3.3中标人不得将合同规定的工程结算审核工作进行分包和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
3.4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3.5必要时,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招标清单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的内容(包括增加和减少咨询服务内容),以便更好地满足工程需要,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且不能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5.现场考察
5.1投标人如需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应提前3天向投标人书面提出,具体时间及安排双方另行协商书面确定。
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和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5.2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对因现场考察而造成的任何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以及其它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5.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给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标前会议
6.1本次招标不召开标前会议。
6.2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自行现场考察后,如有疑问请于2012年3月28日上午10:
00(北京时间)前,将需要解答的问题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至远大医药管理审计委员会(武汉市硚口区古田路5号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506室);
6.3招标人将于2012年3月28日17:
6.4由于标前会议期间投标人所提出的问题而产生的对本须知第7条第7.1款中
所列招标文件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第9条的规定,以书面澄清答疑通知(正式编号)的方式提供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书面澄清答疑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收悉。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内容
7.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造价控制咨询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按本须知第6条和第9条规定发出的所有有正式编号的书面澄清答疑通知以及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7.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如果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应自行负责。
根据本须知第22条的规定,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8.1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
址通知招标人。
招标人只对投标截止期之前提出的问题(包括发现招标文件有错漏、缺页等)进行澄清和解答,并在投标截止期1天以前,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将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默认。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在投标截止期2天以前,由于各种原因,不管是招标人主动提出的或者是答复投标人的澄清要求,招标人可能会以书面澄清答疑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9.2书面澄清答疑通知(有正式编号)将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书面澄清答疑通知(有正式编号)后,应24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书面澄清答疑通知。
9.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补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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