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日照分析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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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地理位置:
昆明市区,东经:
102°
43′,北纬:
25°
2′;
2、有效时间带:
冬至日9时至15时(采用真太阳时);
3、时间间隔(计算精度):
1分钟;
4、时间统计方式:
按连续日照时间不小于60分钟的时间段进行累加;
5、线上日照分析采样点间距:
0.5米,多点分析采样点间距:
3米;
6、窗分析时的计算点采用窗台面左右两个端点计算方式;
7、计算高度:
从拟建、在建、或已建建筑中有日照要求的底层窗台外墙面即距离室内地坪900mm高的外墙位置起算;
8、最小扫略角应按下表进行设置:
扫略角设置的参考数值
墙厚(㎜)
窗宽(㎜)扫掠角
200
240
600
19
22
900
13
15
1200
10
12
1500
8
1800
7
2100
6
2400
5
2700
3000
4
3300
3600
修建性详细阶段日照分析的最小扫略角应为8°
。
第九条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的有日照要求的建筑。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日照分析前应先认定拟建建筑的高度。
拟建建筑的高度在小于100米的,按实际阴影范围确定客体建筑对象;
拟建建筑的高度大于等于100米的,以其高度的1.1倍为半径,作出扇形的日照阴影范围,该阴影范围最小不得小于建筑高度100米的实际阴影范围,最大不超过半径220米的扇形阴影范围。
(如图1)
2、在上述阴影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尚未建设或正在建设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也应确认为客体建筑。
3、拟建建筑为住宅或其它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其自身也应作为日照分析的客体建筑。
图1
第十条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以已经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
以220米为半径作出扇形图,在此范围内进行调查。
在上述范围内,排除对客体建筑不形成遮挡的建筑,明确主体建筑的具体对象,并进行编号。
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尚未建设或正在建设的建筑也须纳入主体建筑范围。
图2
第十一条主客体建筑日照分析范围确定后,应当采用综合叠加的方式进行日照分析。
第十二条建模要求
1、日照分析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的墙体应按照外墙轮廓线建模。
2、所有建筑应采用统一的基准面,以主客体建筑范围内室外地坪最低点为基准面,一般采用相对标高,也可采用绝对高程。
3、遮挡建筑的阳台、檐口、女儿墙、屋顶等造成遮挡的,应参与建模;
被遮挡建筑的上述部分如造成自身遮挡,应参与建模;
当建筑既是遮挡建筑,又是被遮挡建筑时,所建模型应反映实际情况。
4、附属物如屋顶电梯机房、屋顶上的构架、挑檐、凸出屋面的水箱、楼梯间等造成遮挡的应参与建模。
5、应对构成遮挡的地形地物如山体、挡土墙等进行建模。
6、遮挡建筑、被遮挡建筑及有日照要求的窗应有唯一的命名或编号。
7、在建立模型时可进行适当的综合或简化,当屋顶、外墙、构筑物及附属物形体较为复杂时,可用简单的略大于实际形体的几何包络体代替。
8、各计算建筑间的地坪高差须纳入计算。
第十三条满窗日照分析中窗户的计算规则
1、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位置为计算基准面;
转角直角窗、弧形窗、异型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
(如图3)
图3
2、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凸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如图4)。
图4
3、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
(如图5第1-4种方式所示)
4、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面为计算基准面(图5第5、6种方式所示)。
图5各类阳台窗日照的计算点
5、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
6、满窗日照的计算,以经确认的日照计算基准面左右两个端为计算点。
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等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
宽度大于2.4米的,按2.4米计算,以窗户(或阳台)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2米为计算范围。
(如图3-1)
图6普通窗满窗日照的计算点
第十四条《日照分析报告》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拟建项目情况
1、报告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和完成时间等;
2、资料的来源情况说明;
3、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软件名称及版本(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证文件);
4、主要的法规和技术依据;
5、日照计算的各项参数;
6、项目本身及周边所有需进行日照分析的拟建及现状建筑的基本情况,包括:
地点、用地范围、建筑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建筑性质等;
(二)日照分析结论
根据分析情况,对受日照影响的拟建和现状建筑在日照有效时间段内的日照时数进行说明,明确每一户是否符合相关日照标准。
(三)附图及附表
1、建设基地周边电子地形图
2、日照分析范围内建筑布局图;
3、客体建筑范围图
4、主体建筑范围图
5、日照分析图
6、日照分析范围内有日照要求建筑窗编号图
7、窗报批表
(四)进行日照分析的主要原始材料及其清单1份。
第十五条进行日照分析的建设项目在公示、公布期间,其《日照分析报告》同步进行公示、公布,日照分析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解释工作。
第十六条法定日照利害关系人对日照分析报告存有异议的,可请具备甲级以上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日照分析复核,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报送材料不实,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日照分析报告编制单位应当对所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的相应后果由日照分析报告编制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对提供错误或虚假日照分析报告的编制单位,规划管理部门将按照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建立在昆建设单位和规划设计单位信用体系的通知》规定,对其实施相应的处罚。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昆明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录:
术语
1、真太阳时:
也称当地正午时间,太阳连续两次经过当地观测点的上中天(正午12时,即当地当日太阳高度角最高之时)的时间间隔为1真太阳日,1真太阳日分为24真太阳时。
2、时间间隔:
指在日照分析的连续时间采样计算中,上一次采样计算时刻和下一次采样计算时刻的间隔。
3、最小扫略角:
有效日照时段内,太阳入射光线与建筑外墙面之间的最小夹角。
最小扫略角主要取决于窗宽及墙厚,计算公式:
扫略角=arctan(墙厚/窗宽)。
在设计深度未达到申报《建设工程许可证》要求的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建设项目审查中,根据统计窗宽设计一般为1.5-1.8m,取其平均值1.65m,墙厚一般为190mm,考虑装修因素取220mm,据此得出最小扫略角为7.595°
,取整数8°
4、采样点间距:
指多点分析与线上日照分析结果中相邻采样点(日照时数)之间的间距。
5、计算高度:
指日照分析中计算的水平面高度。
6、计算基准面:
指在日照分析时,所要分析的日照竖向面。
7、建模:
为计算日照,对地形、遮挡建筑、被遮挡建筑及空间位置关系建立模型的过程。
8、线上日照:
一般是沿建筑物轮廓线或任意定义高度的线等距离布点进行日照时间计算,并将实际计算结果(日照时数)直观的标注在线上。
9、线上日照中的“线”:
指在对应受影面高度上的外墙轮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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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昆明市 规划 建设项目 日照 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