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采样操作规程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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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采样操作规程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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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范进厂原料、生产过程中半成品与产成品的采样原则、方法、频率及分样方法,使所取样品尽可能客观真实反映原料、中间品及成品质量。
2.适用范围
不同包装、数量、形态的原料、半成品与成品的采样作业均适用。
3.参考文件
《GBT146991-2005饲料采样》
《粮食、油料检扦样、分样法》
《GB/T5524-2008油脂采样》
4.术语
4.1份样:
一次从一批产品的一个点所取得样品。
4.2总份样:
通过合并和混合来自一批次产品的所有份样得到的样品。
4.3实验室样品:
由缩分样分取的部分样品,用于分析和其他检测用,并且能够代表该批产品的质量状况。
5.职责
5.1化验员:
所有接收到实验室样品的检化验、分类保存及处理,对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测结果负责,将检测信息及时上报品控分部经理。
5.2品控员:
所有进厂原料与生产中半成品、成品的及时正确采样,依标准作出感官判断,对判断结果负责,对不合格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红牌’标识。
5.3品控分部经理:
综合感官检测结果和理化分析数据依标准对原料、半成品和成品作出判定,负责对外样的接收。
5.4仓储科:
负责对合格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分类、入库、标识和仓储管理,对不合格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隔离。
5.5采购部:
原料外样样本的索取、采集与送交,负责对技术中心判定为不合格原料处理。
5.6营销部:
客户投诉、客户服务样品的采集与送交。
6.人员及设备
6.1采样人员要求:
采样应该由受过适当培训,有采样经验的人员执行,而且采样人员应意识到采样过程可能涉及到的危害与危险,熟悉公司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感官验收标准。
6.2采样设备要求:
与产品颗粒大小、采样量、容器大小和产品物理状态等特征相匹配,采样设备应清洁、干燥和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
7.采样方法和频率
7.1产品分类
以集团现用物料为对象,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a)固体饲料—散装饲料和袋装饲料,如散装玉米、袋装磷酸氢钙等
b)液体饲料,如豆油等
7.2固体物料的采样
7.2.1散装扦样法(一般一批次不大于100吨)
7.2.1.1仓房扦样:
散装的堆状物料,根据堆形和面积大小分区设点,按料堆高度分层扦样,且采样份样数量不小于。
步骤及方法如下:
7.2.1.1.1分区设点:
每区面积不超过50m2。
各区设中心、四角五个点。
区数在两个和两个以上的,两区界线上的两个点为共有点(两个区共八个点,三个区共十一个点,依此类推)。
粮堆边缘的点设在距边缘约50cm处。
7.2.1.1.2分层:
堆高在2m以下的,分上、下两层;
堆高在2~3m的,分上、中、下三层,上层在粮面下10~20cm处,中层在粮堆中间,下层在距底部20cm处,如遇堆高在3~5m时,应分四层;
堆高在5m以上的酌情增加层数。
7.2.1.1.3扦样:
按区按点,先上后下逐层扦样。
各点扦样数量一致。
7.2.1.2集装箱或者类似容器抽样:
在卸车过程中随机采样,应按容器数量进行分不同批次采样,且采样份样数量不小于。
7.2.2袋装产品扦样法
扦取的份样要分布均匀,扦样时,用包装扦样器槽口向下,从包的一端斜对角插入包的另一端,转动槽口至朝上取出,每包扦样次数一致。
在卸车的过程中,可随机采样,但采取份样要分步均匀。
如采样过程中发现同一批次在质量上存在明显不同于其他部分的,应区分对待,分批采样。
份样数量应满足下表:
批次包装袋数n
份样最小数量
1-6
每袋都取
5-16
4
>16
,不超过100
7.3液体原料采样法(一批次不大于60吨)
7.3.1桶装液体采样法
对于桶装豆油、磷脂和乳化剂等桶装液体原料,应根据下表原则进行最小份样抽取,采样前充分搅拌,将取样玻璃管插入桶内,玻璃管嘴离桶底部应小于20毫米,用右手大拇指按住上端管口,将管抽出后松开,将液体放入盛装容器内,同时注意液体的外观情况,将份样混合均匀。
批次内含容器数n
最小抽取容器数
1-4
逐个
,不超过50
7.3.2灌装车液体取样法
对于灌装豆油等原料,应按灌装容器数进行分批采样,由于我们现在的豆油采购均是从产家直接采购的,在生产方原料出厂前均会进行签封,所以在采样前,须对各个出进油口进行检查签封是否完整,铅封完整且铅封号一直的情况下方可采样。
采样前对灌装液体进行充分的混合后,将玻璃管插入灌内,应保证玻璃管内采取到下层液体,用右手大拇指按住上端管口,将管抽出后松开,将液体放入盛装容器内,同时注意液体的外观情况。
7.4生产车间物料采样
7.4.1生产车间成品采样
车间生产的成品应是合格的成品,应是一条独立生产流程的最终输出产品,由品控员负责按生产计划单制作样品袋,生产车间打包操作人员负责进行分小批次取样,流程混合机完成一次完整混合过程即为一个小批次,品控员对单个品种进行随机抽样,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取样量,但每个品种不能少于一个样品。
7.4.2流程中物料采样
对于粉碎后物料、流程中半成品、混合均匀度测定等采样均属于流程中物料采样,由品控员负责,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粉碎物料、流程中半成品进行随机采样,采样点应在四楼查仓点;
对于混合均匀度测定采样,应根据实际需要可在混合机内、查仓点和成品打包口采样,但采样必须是同一混合批次,同一次采样必须在同一个点,间隔时间均匀下采样,采样人员必须带手套,防止污染样品。
7.5样品量
采集的份样数理论上应尽量大,品控员应根据原料质量特性稳定情况、供应商信用情况适度的掌握加大或者降低取样量,但不应低于上述最小份样原则;
成品每次采样量应100-500g。
8.原料采样和外样接收流程
8.1原料采样流程
8.1.1品控员接到采购部原料进厂通知,应根据采购部提供的物料信息应及时作出反应,无特殊情况应5分钟内到达抽样现场,采购部通知品控员采样须提供原料名称、供应商和到货数量等基本信息。
8.1.2品控员根据采购部提供的信息选择合适的采样工具,工具必须洁净,品控员到现场后,固体原料首先例行三检查:
检查原料的包装物是否有双封包线情况(有拆线痕迹),有无标签、合格证等标识;
检查物料生产日期,物料是否在保质期内;
检查物料是否水湿、生虫等。
液体原料遵照本规程7.3规定执行。
8.1.3物料外部环境检查无异常后,遵照本规程7.2和7.3规定执行30%采样检查,并对采取的样品对到厂物料的外观、气味、料温等感官性状进行检查和物料掺假情况进行辨识,有特殊规定的物料如豆粕脲酶、粉状原料的粒度、物料水溶性,均应在30%采样后完成检测工作,参照原料标准进行判定到厂物料的合格性,物料判定合格后及时录入公司ERP系统,通知司磅进行过磅,如物料不合格,遵照播恩集团《不合格品控制程序》4.2.2.1规定进行处理。
填写原料进厂记录和原料检测记录表(见附表和)。
8.1.4司磅完成过磅操作后,及时通知仓储科安排卸货。
8.1.5仓储接到收货通知后,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清扫卸货场地,避免物料的交叉污染;
在卸料过程中,应尽量避免破包现象,对码好堆得物料按规定分类贮存,应遵循能量、蛋白、矿物质等饲料分类,不同批次不同库位的原则进行物料入库;
物料入库后,及时填写物料信息,标识好待检。
完成卸料操作后,应及时的对卸料现场进行清扫,对清扫物料分开堆放。
8.1.6品控员在卸料过程中必须在现场,遵循本规程规定7的原则和方法对物料进行100%采样,对采集样品进行感官识别,发现异常应及时反馈品控分部经理。
8.1.7品控员完成采样后,对总份样进行充分的混合均匀后,按四分法或者分样器法对样品进行分样,将样品分成两个平行样,每个分样约500g,在样品袋上填写好物料信息,一个样品作留样观察,一个送化验室进行化验分析。
8.1.8化验员在接到样品后,按要求及时对原料各理化指标进行分析,每天对完成的原料理化分析数据录入原料日报表汇总至品控分部经理处。
8.1.9品控分部经理严格遵照播恩集团《原料验收标准》进行对原料合格性的判定,对不符合标准的原料进行重新采样复检,采样工作由品控员完成并负责对原料挂‘禁止使用’标识牌,复检结果合格按复检结果接收,复检不合格应及时上报,填写OA不合格评审表单由集团技术中心作出让步接收、扣款接收、退货处理等决定,具体操作遵照播恩集团《不合格控制程序》4.2.2.2规定执行。
(注:
对于最终判定为不合格的原料,仓储科应及时将不合格物料转移至不合格区,尽量远离合格区原料,防止交叉污染和非预期使用,采购部遵照播恩集团《不合格控制程序》4.2.2.3执行)
8.1.10判定为合格的原料,品控员应及时对入库原料进行使用状态的标识,并执行每周一次的库存原料质量巡检,填写在库原料质量巡查表(见附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8.2外样接收流程
对于采购部、营销部或者其他相关人员送检的外样接收只能由品控分部经理负责,由品控分部经理决定是否接收外来样品的检测,其他人员一律无权接收,完成检测后,由品控分部经理负责对送检部门进行信息反馈,反馈信息中原则上不能透露原料验收标准。
(对于要求退货成品遵照播恩集团《不合格控制程序》4.2.3规定执行)
8.3车间半成品、成品验收流程
品控员执行每天车间巡查工作,负责对半成品和成品的采样和验收,采样操作按本规程7.4规定执行,并对其质量特性按标准进行判定其合格与否,填写成品检验记录表(见附表),对不合格品应及时反馈和挂‘禁止使用’标识牌,判定流程遵照播恩集团《不合格控制程序》4.2.3规定执行,对于合格入库的半成品和成品,应定期进行巡查,保证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和先进先出性。
8.4原料和成品应急流程
对于需要紧急放行的原料或者紧急发货的成品,品控部无法进行及时地理化分析的,生产部应提前提出使用申请,品控部综合供应商信用情况、原料对质量影响大小和季节对该原料影响情况作出放行建议,电话通知技术中心,由技术中心品控经理作出放行决定。
8.5供应商要求送外检规程
供应商对原料检测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外检要求的,现场采样时,采样必须由我方品控抽样员进行抽样操作,对采集的样品进行充分混匀后用四分法分成四个平行样,对各平行样进行现场封样,一份送外检,一份我方留样,一份供应商留样,送外检样品不能标注样品检测成分含量值、供应商、原料接受方等具体信息。
9.工作样品的制备
9.1四分法
将样品倒在光滑平坦的桌面上或玻璃板上,用两块分样板将样品摊成正方形,然后从样品左右两边铲起样品约10cm高,对准中心同时倒落,再换一个方向同样操作(中心点不动),如此反复混合四、五次,将样品摊成等厚的正方形,用分样板在样品上划两条对角线,分成四个三角形,取出其中两个对顶三角形的样品,剩下的样品再按上述方法反复分取,直至最后剩下的两个对顶三角形的样品接近所需试样重量为止。
9.2分样器法
分样器适用于中、小粒原粮和油料分样。
分样器由漏斗、分样格和接样斗等部件组成,样品通过分样格被分成两部分。
分样时,将清洁的分样器放稳,关闭漏斗开关,放好接样斗,将样品从高于漏斗口约5cm处倒入漏斗内,刮平样品,打开漏斗开关,待样品流尽后,轻拍分样器外壳,关闭漏斗开关,再将两个接样斗内的样品同时倒入漏斗内,继续照上法重复混合两次。
以后每次用一个接样斗内的样品按上述方法继续分样,直至一个接样斗内的样品接近需要试样重量为止。
分样直至样本量达到约500克左右为止,装入样品袋中成为工作样本。
将样品袋密封,在袋外表面用记号笔写上:
样品名称、来源、数量、采样日期、生产日期、采样人等,液体样本则用广口瓶盛装,用玻璃棒搅拌均匀,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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