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律师业务岗位公职操作手册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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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律师业务岗位公职操作手册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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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个人账号与机构账号关联..................................................9
1.4.3.撤销关联申请..................................................................11
1.4.4.同意关联申请..................................................................121.5.在线申办.......................................................................................15
1.5.1.功能简介..........................................................................15
1.5.2.在线申办..........................................................................161.6.机构账号审核...............................................................................231.7.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核准颁发.........................................................25
1.8.委托广州市司法局、深圳市司法局代理省厅审批.......................28
1.公职律师业务(岗位公职)申请业务使用
说明
1.1.流程图
1.2.用户注册
1.2.1.功能简介
用户注册即个人用户(岗位公职律师申请人)和机构用户(岗位公职律师申请人所在单位)完成用户账户的注册过程。
只有完成用户注册,才能在线申请各种业务,没有完成账户注册将无法在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办理各种业务。
1.2.2.机构账号注册
1、访问“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用户注册】,如图1
图1
2、跳转到12348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的注册界面,选择注册机构用户,根据注册界面所提示的输入要求,输入对应的信息之后,即可注册机构账号。
如图2
图2
1.2.3.个人账号注册
1、访问“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用户注册】,如图3
图3
2、跳转到12348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的注册界面,选择注册个人用户,根据注册界面所提示的输入要求,输入对应的信息之后,即可注册个人账号。
如图4
图4
1.3.登陆系统
1.3.1.功能简介
登录界面是进入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中心的入口,用户必须输入正确账号、密码才能登录进入该系统。
1.3.2.登录系统
在可以访问互联网的电脑上,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网上办事大厅的访问地址:
,加载完成后,在系统右侧的用户登录块,输入对应的信息,点击登录按钮即可登录成功。
如下图5:
图5
1.4.个人账号与机构账号关联
1.4.1.功能简介
个人账号如果需要在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申请各种业务,就必须首先把个人账号与机构账号进行关联(业务申请人所在单位的机构账号),而后才能申请相应的业务;
如果没有建立关联关系,个人账号是无法在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申请业务。
1.4.2.个人账号与机构账号关联
1、在“个人中心”的“账号管理”菜单下,点击“个人账号关联机构账号”子菜单,打开界面之后,点击“加入机构”按钮。
如图6
图6
2、进入“机构信息”界面之后,在“机构编号|机构名称”输入框中,输入希
望关联的机构名称,再点击【搜索】按钮。
如图7
图7
3、搜索出机构名称,点击【申请加入】,根据页面所提示的内容,确认之后即可申请成功。
系统会自动把此关联申请发送到相应的机构账号。
如图8
图8
1.4.3.撤销关联申请
若想撤销此关联申请,点击【撤销申请】按钮,即可撤销成功,撤销成功之后,可重新申请关联其他的机构。
如图9
图9
1.4.4.同意关联申请
1、机构用户登陆之后,点击未读消息菜单,查看相应的消息。
图10
2、点击“标题”进入消息详细界面之后,在界面点击【查看加入】按钮,图11
图11
3、进入处理界面,点击【同意】按钮,则此个人账号与此机构账号关联成功。
如图12
图12
1.5.在线申办
1.5.1.功能简介
个人账号或机构账号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请业务。
图13
1.5.2.在线申办
1、用户使用个人账号(机构账号),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2、如果当前页面是个人中心(机构中心),请点击“返回大厅首页”按钮,如图14;
如果当前页面是网上办事大厅首页(图15),则请忽略本步骤内容。
图14
3、在网上办事大厅首页,点击顶部“个人事项”按钮,在搜索框输入内容如“公
职”点击搜索,如图15
图15
4、查询出“审查颁发公职律师证书”事项,点击【在线办理】,如图16
图16
5、根据页面所给出的提示,填写“审查颁发公职律师证书”资料。
如图17
图17
6、确认填写的相关资料信息及附件。
如图18
图18
7、点击【提交】按钮,则申请提交至机构账号。
在提交成功界面点击【进入个
人中心】按钮。
如图19
图19
7、在个人中心,点击“暂存申请”菜单,查看该申请,可看到该申请目前的状态为“暂存(待机构意见)”(等待机构账号填写意见)。
如图20
图20
1.6.机构账号审核
1、机构账号登陆系统之后,进入机构中心,点击“个人申请处理”菜单,查看由个人账号发起的业务。
如图21
图21
2、点击【处理】按钮,进入处理界面,根据页面所给出的提示,填写机构意见,可以进行同意或不同意操作,若点击【同意】按钮,则这条申请会推送至司法行政管理机关。
若点击【不同意】按钮,则此条申请作废。
如图22
图22
1.7.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核准颁发
1、当此业务申请已经进入到“受理”环节后(岗位公职律师申请流程,在受理前,仍然需要“材料审核”“收件”环节),核准颁发的详细界面,如下图23
图23
2、当需要对此业务所填写的表单进行修改时,点击详细界面右上方的【修改】按钮。
如下图24
注意:
只有当申请的业务进入到受理环节之后才有修改表单的操作。
图24
3、每个信息项后面都出现“修改”按钮,如下图25
图25
4、选择需要修改的信息项,如修改“资格证书编号”,填写正确的内容,点击【确认】按钮即可修改成功。
如下图26
注意,请核对本页面“执业机构名称”信息项与《公职律师证书呈报表》所在单位意见落款中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如不一致,请按照上述落款名称修改。
图26
1.8.委托广州市司法局、深圳市司法局代理省厅审批
岗位公职律师所在单位为市属及以下单位的并行政区划隶属广州、深圳,
其省厅审批权限由广州、深圳司法局代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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