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安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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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安排
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作者:
————————————————————————————————日期:
附件1:
2012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内容
负责单位
备注
1
4月1日-15日
网上报名
安排体检
填好思想品德鉴定表
各申请人
1.网上报名,填写并自行打印相关材料。
2.体检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在如下网址中自行下载打印。
3.体检事宜另行通知(4月5-6日再通知)。
详见附件2: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附件3:
相关表格填写的若干说明
2
4月9日-18日
现场确认
(审核材料、核对材料)
各申请人
各院系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现场确认工作,杜绝出现误报、漏报等现象。
详见附件4:
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须知
3
4月22日前
按要求整理好材料,打印名册,将合格认定材料报送教务处
各院系
请各院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合格材料。
详见附件5:
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整理及报送须知
附件6:
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名册表
附件7:
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用照片粘贴表
4
4月22日-25日
1.审核各院系提交材料
2.将合格认定材料上交至市认定办
教务处
5
6月25日前
交毕业证复印件至教务处
各有关院系
教务处
1.毕业证复印件须院系辅导员签名,写上“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
2.无毕业证复印件不能领教师资格证。
6
待定
领取和发放教师资格证
教务处
各有关院系
申请人到各院系领取。
附件2: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4月1日至4月15日
二、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申报系统(
●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按钮,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建议本科学历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选广州市教育局;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现场确认点选华南师范大学。
●“档案号”:
不填。
●“专业技术职务”:
选择“中学教师未聘”或“中专教师未聘”。
●“现从事职业”:
选择“学生”。
●所学专业”:
与毕业证上的专业一致。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3.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
5.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申请表”(请严格按照系统打印说明设置好打印页面,用A4纸打印好,再按照“封面”与“思想品德栏”一面、“填表说明”与“姓名栏”一面用一张A3纸双面复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
6.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7.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系统会自动裁剪自动生成,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
附件3:
相关表格填写的若干说明
一、《教师资格申请表》的填写
1.申请表第二页第一栏“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至第三栏“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的填写:
(1)“思想品德鉴定意见”: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中的鉴定结果,如“合格”、“良好”之类;
(2)“身体和健康状况”:
填写“合格”;
(3)“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
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
2.申请表第二页第五栏“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
不用填。
3.申请表第二页第六栏至最后一栏“备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
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
严格按照表中的说明要求填写,其中“鉴定单位(全称)”一栏以学校的名义填写;“(单位)填写人(签名)”一栏由辅导员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附件4:
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须知
一、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
1.2012年4月9日至4月18日(上午8:
30至12:
00;下午14:
00至17:
30),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学校委托各院系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网址
三、申请人应携带资料
见《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指引》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教师资格申请表》2份(网报系统A4打印,A3纸正反复印,要求见附件2“二、网上报名流程”第5点,并贴好与网报上传电子相片同底的照片);
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A4双面打印并填写好个人信息);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格检查表》上照片同底,打印无效);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确认单位审核后留存复印件。
四、现场确认工作单位的工作要点
1.核对申请人是否属于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是否具备毕业资格,所申报专业与所学专业是否一致,普通话成绩、思想品德鉴定、体检是否合格。
2.核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留下复印件,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写上“与原件相符”字样,加盖公章。
3.核对提交的《教师资格申请表》是否A3纸张双面打印,是否在指定处亲笔签名,填写的信息与原件材料是否准确一致,手机信息是否填写(必需填写,以便联系)。
4.核对《申请表》(2份)、《体格检查表》中所贴照片以及另交的小1寸照片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相片是否一致。
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准确、申报材料齐全的,进行审核合格确认。
网上确认有三个选项,分别是:
网报待确认、确认未通过、确认通过,默认状态为网报待确认。
对于普通话、体检不合格者直接选“确认未通过”;全部合格的选“确认通过”,并在其提交的《教师资格申请表》封面“工作单位”一栏加盖公章。
材料不全的,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5:
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整理及报送要求
一、材料整理要求
1.复印件规格
使用A4纸单面复印;凡复印件均须签名写上“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院系公章。
2.材料的排放顺序
(1)《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4)学业成绩登记表复印件(学院需提供前七学期的成绩单,原件也可以);
(5)毕业证书复印件;
3.装订要求
以上材料按
(1)—(5)的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并夹在《教师资格申请表》(2份)的中间。
注: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面工作单位处需加盖院系公章。
二、上交材料及要求
1.《2012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名册表》(参见附件6)EXCEL电子版及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需分专业按姓氏顺序排列。
2.办证用的小1寸照片按《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用照片粘贴表》格式粘贴(参见附件7)。
3.全部申请人所提供的基本材料的排列顺序、《照片粘贴表》的照片顺序与《认定名册表》上人员名单顺序一致,且在《教师资格申请表》左上角标上相应编号(编号为名册表上的顺序号)。
注:
《认定名册表》从系统中导出后排序;《照片粘贴表》可从如下网址下载:
三、材料报送地点
教务处教师教育科(校部大楼313),85211335,邮箱jsjyk1335@。
附件6:
2012年应届师范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名册表(样式)
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证件号码
档案号
资格种类
任教学科
证书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附件7:
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用照片粘贴表(样式)
注:
照片序号必须与名册表上人员名单顺序及基本材料的排放顺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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